近日,《2018年廣西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計劃》發布,2018年底前,欽州、貴港、百色、賀州、崇左5市將完成7條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基本消除建成區黑臭水體。各市已消除黑臭的水體要進一步鞏固治理效果,確保不返黑返臭。按照自治區有關要求,2020年全區所有設區市建成區內黑臭水體要基本消除。
根據計劃要求,全區各市將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工作重點,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加強組織領導;根據黑臭水體普查結果,分析黑臭成因,確定黑臭水體整治技術路線,制定有針對性的治理方案,做到“一河一策”;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態修復等措施,對建成區內黑臭水體進行整治。
2018年廣西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計劃
為加快推進我區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確保完成“十三五”期間我區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任務,實現到2020年全區所有設區市建成區內黑臭水體基本消除的目標,根據《廣西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要求,制定2018年廣西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計劃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18年底前,欽州、貴港、百色、賀州、崇左5市完成7條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基本消除建成區黑臭水體。各市已消除黑臭的水體需進一步鞏固治理效果,確保不返黑返臭。
二、工作內容
(一)制定治理方案,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各市要根據黑臭水體普查結果,分析黑臭成因,確定黑臭水體整治技術路線,制定有針對性的治理方案,做到“一河一策”。同步做好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招標投標等前期工作,多渠道籌措整治資金,涉及到征地拆遷的需及時落實。
(二)多措并舉加快整治工作。各市要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態修復等措施,對建成區內黑臭水體進行整治。要標本兼治,認真組織排查沿河兩岸的污水直排口(包括生活、工業、養殖等),徹底做好污水截流工作,同時要考慮接納截流污水的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及時做好污水處理廠的擴容建設;可結合海綿城市理念,實行生態補水,增強水體自凈能力。
(三)及時開展工程驗收及整治效果評估工作。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市人民政府或委托的專業機構需對項目是否達標進行驗收,由專業評估機構對整治效果開展評估。已采取截污、清淤、漂浮物垃圾清理、活水提質等措施,經過公眾評議,原有黑臭水體已經不黑不臭的可視為整治初見成效。要加強宣傳和解釋,引導公眾合理預期、客觀判斷,確保公眾評議結果真實、科學、可信。同時,抓緊完成整治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及時建立防止黑臭現象反彈的工程和非工程體系。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通過實施河道生態駁岸、人工濕地等海綿化改造工程,輔以清水補給和培育凈水水生物,使城市建成區水環境得到根本改善。落實“河長制”及黑臭水體整治責任部門和維護單位,河湖管理單位負責水體日常清撈及養護工作;監測部門要定期開展監督性水質監測;要制定相關水體考核指標,持續將建成區內水體水質情況向公眾公開,并實時接受社會監督。
(五)加強信息報送。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各地應于每季度第一個月15日前將上一季度黑臭水體整治情況錄入“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臺”,對于公眾舉報監督的黑臭水體要在7日內給予答復;同時,每月10日前將上個月黑臭水體整治情況報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要落實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務必按時報送相關信息并確保報送內容真實、準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人民政府是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本市域內黑臭水體的排查、總體整治計劃和具體整治計劃的制定、實施,以及整治效果的跟蹤評估。各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將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工作重點,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加強組織領導。
(二)加強部門協作。各市人民政府應將黑臭水體整治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住房城鄉建設(市政)、環境保護、水利、農業等部門,并確定牽頭部門,建立各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協作的工作機制,共同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
(三)拓寬投資渠道。各市可將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與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城區截污治理及海綿城市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一并開展,積極爭取國家或自治區相關財政專項補助資金。同時,積極采用PPP等模式引進社會資本,做好城市水環境改善工作。
(四)強化督查問責。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將聯合開展覆蓋全區的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督查,對有黑臭水體整治任務的市進行實地檢查;對未按照工作要求或時間節點開展工作及未按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報送整治信息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對相關責任人啟動約談或問責程序。
(五)加強信息公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是一項民生工程,相關整治情況必須接受群眾和媒體的監督。各市要建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信息公開和公眾舉報平臺,分別于6月和12月公布本市黑臭水體清單、整治工作時限、整治單位和責任人以及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已消除黑臭及未發現黑臭水體的市要分別于2018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對河湖水質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將排查結果向公眾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根據計劃要求,全區各市將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工作重點,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加強組織領導;根據黑臭水體普查結果,分析黑臭成因,確定黑臭水體整治技術路線,制定有針對性的治理方案,做到“一河一策”;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態修復等措施,對建成區內黑臭水體進行整治。
2018年廣西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計劃
為加快推進我區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確保完成“十三五”期間我區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任務,實現到2020年全區所有設區市建成區內黑臭水體基本消除的目標,根據《廣西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要求,制定2018年廣西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計劃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18年底前,欽州、貴港、百色、賀州、崇左5市完成7條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基本消除建成區黑臭水體。各市已消除黑臭的水體需進一步鞏固治理效果,確保不返黑返臭。
二、工作內容
(一)制定治理方案,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各市要根據黑臭水體普查結果,分析黑臭成因,確定黑臭水體整治技術路線,制定有針對性的治理方案,做到“一河一策”。同步做好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招標投標等前期工作,多渠道籌措整治資金,涉及到征地拆遷的需及時落實。
(二)多措并舉加快整治工作。各市要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態修復等措施,對建成區內黑臭水體進行整治。要標本兼治,認真組織排查沿河兩岸的污水直排口(包括生活、工業、養殖等),徹底做好污水截流工作,同時要考慮接納截流污水的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及時做好污水處理廠的擴容建設;可結合海綿城市理念,實行生態補水,增強水體自凈能力。
(三)及時開展工程驗收及整治效果評估工作。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市人民政府或委托的專業機構需對項目是否達標進行驗收,由專業評估機構對整治效果開展評估。已采取截污、清淤、漂浮物垃圾清理、活水提質等措施,經過公眾評議,原有黑臭水體已經不黑不臭的可視為整治初見成效。要加強宣傳和解釋,引導公眾合理預期、客觀判斷,確保公眾評議結果真實、科學、可信。同時,抓緊完成整治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及時建立防止黑臭現象反彈的工程和非工程體系。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通過實施河道生態駁岸、人工濕地等海綿化改造工程,輔以清水補給和培育凈水水生物,使城市建成區水環境得到根本改善。落實“河長制”及黑臭水體整治責任部門和維護單位,河湖管理單位負責水體日常清撈及養護工作;監測部門要定期開展監督性水質監測;要制定相關水體考核指標,持續將建成區內水體水質情況向公眾公開,并實時接受社會監督。
(五)加強信息報送。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各地應于每季度第一個月15日前將上一季度黑臭水體整治情況錄入“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臺”,對于公眾舉報監督的黑臭水體要在7日內給予答復;同時,每月10日前將上個月黑臭水體整治情況報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要落實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務必按時報送相關信息并確保報送內容真實、準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人民政府是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本市域內黑臭水體的排查、總體整治計劃和具體整治計劃的制定、實施,以及整治效果的跟蹤評估。各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將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工作重點,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加強組織領導。
(二)加強部門協作。各市人民政府應將黑臭水體整治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住房城鄉建設(市政)、環境保護、水利、農業等部門,并確定牽頭部門,建立各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協作的工作機制,共同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
(三)拓寬投資渠道。各市可將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與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城區截污治理及海綿城市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一并開展,積極爭取國家或自治區相關財政專項補助資金。同時,積極采用PPP等模式引進社會資本,做好城市水環境改善工作。
(四)強化督查問責。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將聯合開展覆蓋全區的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督查,對有黑臭水體整治任務的市進行實地檢查;對未按照工作要求或時間節點開展工作及未按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報送整治信息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對相關責任人啟動約談或問責程序。
(五)加強信息公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是一項民生工程,相關整治情況必須接受群眾和媒體的監督。各市要建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信息公開和公眾舉報平臺,分別于6月和12月公布本市黑臭水體清單、整治工作時限、整治單位和責任人以及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已消除黑臭及未發現黑臭水體的市要分別于2018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對河湖水質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將排查結果向公眾公開,接受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