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近日啟動“藍天行動”專項整治,要求各地全面排查“散亂污”企業分布情況,摸清區域內“散亂污”企業底數,掛圖作戰,分類施治,確保11月底按時完成“散亂污”企業集中整治工作。
新余市要求,各地要依托污染源企業臺賬、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等現有基礎,開展拉網式排查,進一步摸清“散亂污”企業底數,建立準確、真實的“散亂污”企業清單。
對于發現的問題企業要分類施治。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應辦而未辦理相關手續或無污染防治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治理無望的“散亂污”企業,依法堅決予以關停取締,9月底前完成關停工作,10月底前按照“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標準,完成取締工作。
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符合新余市產業布局規劃、未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及長期污染環境的企業,經過整合可以達到相關管理要求、符合產業政策的,要科學規劃,組織對上述企業實施整合搬遷,進駐工業園區,發展規模化、現代化工業。同時,于9月底前責令企業停產,11月底前完成原有廠區拆遷工作。
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新余市產業布局規劃,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散亂污”企業,要科學全面分析企業的生產工藝、結構特點、裝備、產能,對上述企業通過限期整治,按照可持續和清潔生產的要求,督促企業在裝備工藝、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在10月底前責令上述企業開展整治和提升改造,并于11月底前完成整治改造。逾期未完成整治改造任務的,予以關停取締。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依規啟動按日計罰程序,嚴格實行全過程連續性懲罰。
新余市要求,各地要依托污染源企業臺賬、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等現有基礎,開展拉網式排查,進一步摸清“散亂污”企業底數,建立準確、真實的“散亂污”企業清單。
對于發現的問題企業要分類施治。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應辦而未辦理相關手續或無污染防治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治理無望的“散亂污”企業,依法堅決予以關停取締,9月底前完成關停工作,10月底前按照“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標準,完成取締工作。
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符合新余市產業布局規劃、未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及長期污染環境的企業,經過整合可以達到相關管理要求、符合產業政策的,要科學規劃,組織對上述企業實施整合搬遷,進駐工業園區,發展規模化、現代化工業。同時,于9月底前責令企業停產,11月底前完成原有廠區拆遷工作。
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新余市產業布局規劃,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散亂污”企業,要科學全面分析企業的生產工藝、結構特點、裝備、產能,對上述企業通過限期整治,按照可持續和清潔生產的要求,督促企業在裝備工藝、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在10月底前責令上述企業開展整治和提升改造,并于11月底前完成整治改造。逾期未完成整治改造任務的,予以關停取締。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依規啟動按日計罰程序,嚴格實行全過程連續性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