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山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的分組會議剛結束,法制委員會就緊接著召開會議,對當天會上《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的決定(草案)》的審議意見進行討論。這部法規性決定從動議、起草、調研論證、提請、修改直到最后通過,僅用3個月時間。
“這充分體現了山西省人大環保立法的力度和速度。首先,年度立法計劃里并沒有這一項,是后來補充加進去的;其次,《決定》不是由政府提請審議,而是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直接提請審議的;還有就是《決定》從動議起草到審議通過,比正常時間至少快了2個月。”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農村工作委員會副巡視員高在前說,這體現了人大主導立法的思路,同時也有利于避免部門提請立法利益化的問題。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高建平表示,從《決定》的立法過程看,既能有效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精神,提高立法效率,又能及時通過法律規范,助力“藍天保衛戰”,“眼下正是處置秸稈的關鍵時間,《決定》及時出臺將發揮積極作用。”
時間往前趕,質量也得有保證。“山西省每年產生農作物秸稈2272.58萬噸,而秸稈焚燒是霧霾的重要成因之一。去年,山西共發現處理秸稈焚燒火點224個,問題很嚴重。”高建平說,“我們去山西大同等地調研,去河北、山東等地實地參觀,借鑒兄弟省份秸稈綜合利用的好經驗、好辦法,廣泛征求政府相關部門、各地市、人民群眾意見,并多次召開了人大代表、專家論證座談會,規定了政府及相關部門秸稈綜合利用的工作職責,明確了焚燒秸稈的法律責任,最終形成《決定》。”
高在前說,在《決定》起草階段,就有企業提出,《決定》規定秸稈處置農機補貼主體只限于農民或合作社,但現在秸稈處置利用大部分都由企業來完成,企業享受不到補貼,就存在動力不足的問題。后來,經過充分調研論證,《決定》采納了這條建議,明確規定“經營主體按實際利用量進行補助,對秸稈機械化還田、離田作業給予補貼”。
《決定》快速出臺只是山西省人大加強環保立法工作的一個縮影。就在10月份,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密集出臺、修改、清理了一批生態環保地方性法規,其中包括《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初審,集中修改了包括《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山西省重點工業污染監督條例》等生態環保方面的6件地方性法規,廢止了《山西省丹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山西省五臺山風景名勝區環境保護條例》,出臺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的決定》。
力度如此之大,是由山西省情所決定的。山西環境保護壓力一直較大,對于人大而言,加大環境保護力度的關鍵就在于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強化執法檢查,用法治的力量保藍增綠,為建設美麗山西護航。
在這樣的背景下,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綜合運用立法、監督、決定等各項職權,打出“組合拳”,涉及山西省環保的各個方面,力求通過精準施策的“靶向治療”,解決環境保護難題。其中,新修正的6件法規都是因為“時間過久,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配合上位法來進行修訂。”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郭迎光表示:“上位法要求配套的,山西必須有配套法規。”
“這充分體現了山西省人大環保立法的力度和速度。首先,年度立法計劃里并沒有這一項,是后來補充加進去的;其次,《決定》不是由政府提請審議,而是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直接提請審議的;還有就是《決定》從動議起草到審議通過,比正常時間至少快了2個月。”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農村工作委員會副巡視員高在前說,這體現了人大主導立法的思路,同時也有利于避免部門提請立法利益化的問題。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高建平表示,從《決定》的立法過程看,既能有效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精神,提高立法效率,又能及時通過法律規范,助力“藍天保衛戰”,“眼下正是處置秸稈的關鍵時間,《決定》及時出臺將發揮積極作用。”
時間往前趕,質量也得有保證。“山西省每年產生農作物秸稈2272.58萬噸,而秸稈焚燒是霧霾的重要成因之一。去年,山西共發現處理秸稈焚燒火點224個,問題很嚴重。”高建平說,“我們去山西大同等地調研,去河北、山東等地實地參觀,借鑒兄弟省份秸稈綜合利用的好經驗、好辦法,廣泛征求政府相關部門、各地市、人民群眾意見,并多次召開了人大代表、專家論證座談會,規定了政府及相關部門秸稈綜合利用的工作職責,明確了焚燒秸稈的法律責任,最終形成《決定》。”
高在前說,在《決定》起草階段,就有企業提出,《決定》規定秸稈處置農機補貼主體只限于農民或合作社,但現在秸稈處置利用大部分都由企業來完成,企業享受不到補貼,就存在動力不足的問題。后來,經過充分調研論證,《決定》采納了這條建議,明確規定“經營主體按實際利用量進行補助,對秸稈機械化還田、離田作業給予補貼”。
《決定》快速出臺只是山西省人大加強環保立法工作的一個縮影。就在10月份,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密集出臺、修改、清理了一批生態環保地方性法規,其中包括《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初審,集中修改了包括《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山西省重點工業污染監督條例》等生態環保方面的6件地方性法規,廢止了《山西省丹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山西省五臺山風景名勝區環境保護條例》,出臺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的決定》。
力度如此之大,是由山西省情所決定的。山西環境保護壓力一直較大,對于人大而言,加大環境保護力度的關鍵就在于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強化執法檢查,用法治的力量保藍增綠,為建設美麗山西護航。
在這樣的背景下,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綜合運用立法、監督、決定等各項職權,打出“組合拳”,涉及山西省環保的各個方面,力求通過精準施策的“靶向治療”,解決環境保護難題。其中,新修正的6件法規都是因為“時間過久,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配合上位法來進行修訂。”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郭迎光表示:“上位法要求配套的,山西必須有配套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