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七部委近日聯合發布公告,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國六標準”車用汽柴油,同時停售低于該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此舉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推進成品油質量升級,改善空氣質量的重要舉措。
根據公告,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符合第六階段強制性國家標準ⅥA車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Ⅵ車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時停止國內銷售低于標準的車用汽油柴油。
公告要求,成品油生產、流通、銷售企業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強化油品質量管理和控制,保障清潔油品市場供應。加油站(點)按照相關法規和標準要求,明確標注所售汽油、柴油產品名稱、牌號和等級,以便于消費者選擇、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
在加強有效監管方面,公告還要求國家和地方有關職能部門加強成品油質量監督管理,加大對煉油企業、油庫和城鄉結合部、郊區、農村加油站(點)油品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的監管力度,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非標車船燃油(氣);對非法煉油和調油窩點、非法油品銷售點、非法流動加油罐車、非法儲存使用非標燃油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專項清理整頓,強化社會監督,確保成品油質量升級取得實效。
此舉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推進成品油質量升級,改善空氣質量的重要舉措。
根據公告,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符合第六階段強制性國家標準ⅥA車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Ⅵ車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時停止國內銷售低于標準的車用汽油柴油。
公告要求,成品油生產、流通、銷售企業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強化油品質量管理和控制,保障清潔油品市場供應。加油站(點)按照相關法規和標準要求,明確標注所售汽油、柴油產品名稱、牌號和等級,以便于消費者選擇、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
在加強有效監管方面,公告還要求國家和地方有關職能部門加強成品油質量監督管理,加大對煉油企業、油庫和城鄉結合部、郊區、農村加油站(點)油品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的監管力度,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非標車船燃油(氣);對非法煉油和調油窩點、非法油品銷售點、非法流動加油罐車、非法儲存使用非標燃油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專項清理整頓,強化社會監督,確保成品油質量升級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