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信任保護原則在環境執法中的運用,實施差別化監管,完善正向激勵機制,創新監管形式,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近日印發《江蘇省企業環保信任保護原則實施意見(試行)》。
據了解,信任保護原則,是指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對能夠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認真執行生態環境政策標準規定,環境管理處于行業領先水平、能夠積極配合生態環境部門日常監督管理的企業給予守法信任并予以保護的原則。
據介紹,正向保護激勵包括多項措施。在壓減檢查頻次方面,生態環境部門對環保信任企業減少現場檢查頻次,降低企業迎檢次數;在各類生態環保專項檢查、交叉互查、重大活動保障督查中,環保信任企業適用豁免檢查;對從事危險廢物經營的環保信任企業,檢查頻次按照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最低日常檢查要求執行。
在政策扶持方面,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對環保信任企業應優先安排環保補助資金、優先辦理環保行政許可。對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優先推薦納入中央和省財政資金項目儲備庫。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推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拓寬企業環保投融資渠道;優先支持環保信任企業申報江蘇省生態環保發展基金。對環保信任企業在評先評優等方面給予重點推薦。
據悉,環保信任企業按年度申請,每年1月起開始申報,1月31日前完成。環保信任企業應當遵守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符合現行產業政策,生產工藝、技術、產品屬產業結構目錄鼓勵類,清潔生產達到國際先進的一級水平,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等級為“綠色”,已申領排污許可證且能規范執行許可證日常管理要求,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在線監測符合規范,近一年無被查實的環境信訪投訴舉報。
據了解,信任保護原則,是指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對能夠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認真執行生態環境政策標準規定,環境管理處于行業領先水平、能夠積極配合生態環境部門日常監督管理的企業給予守法信任并予以保護的原則。
據介紹,正向保護激勵包括多項措施。在壓減檢查頻次方面,生態環境部門對環保信任企業減少現場檢查頻次,降低企業迎檢次數;在各類生態環保專項檢查、交叉互查、重大活動保障督查中,環保信任企業適用豁免檢查;對從事危險廢物經營的環保信任企業,檢查頻次按照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最低日常檢查要求執行。
在政策扶持方面,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對環保信任企業應優先安排環保補助資金、優先辦理環保行政許可。對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優先推薦納入中央和省財政資金項目儲備庫。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推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拓寬企業環保投融資渠道;優先支持環保信任企業申報江蘇省生態環保發展基金。對環保信任企業在評先評優等方面給予重點推薦。
據悉,環保信任企業按年度申請,每年1月起開始申報,1月31日前完成。環保信任企業應當遵守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符合現行產業政策,生產工藝、技術、產品屬產業結構目錄鼓勵類,清潔生產達到國際先進的一級水平,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等級為“綠色”,已申領排污許可證且能規范執行許可證日常管理要求,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在線監測符合規范,近一年無被查實的環境信訪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