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購物、市場買菜,隨手扯一個塑料袋裝上瓜果蔬菜,已經成為很多人的日常習慣。此外,近年來,隨著網購、外賣行業的興起,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消費有增無減。花樣繁多、五顏六色的塑料袋、餐盒、快遞包裝等,給生態環境帶來了巨大壓力。從今年起,這種情況將在海南發生改變。
最近,海南省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并解讀《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宣布海南自今年起分種類逐步推進全面禁塑。
“海南在省級行政區域范圍內,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在國內是領先的,具有重大意義。”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員程會強向藍藍天工作室表示。
2月16日,船員們在海南澄邁盈濱半島海域駕駛帆船。(石中華攝)
實施十余年的“限塑”升級為“禁塑”
2018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發布,確定海南的戰略定位之一是“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這一重要指導意見提出,要“全面禁止在海南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加快推進快遞業綠色包裝應用。”
自2008年起,我國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了“限塑令”,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海南根據法規要求,于2008年10月起實施《海南經濟特區限制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全島進入“限塑”階段。
不過,“限塑”以后的海南,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仍然居高不下。據統計,海南省每年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約12萬噸,其中省內產量約6.5萬噸。島內各大型商超售賣塑料袋,每個價格1角錢至5角錢,消費者圖方便省事,大量購買、使用塑料袋;在農貿市場,商販競爭、攬客,直接提供免費塑料袋。
那么,這一次“限塑令”升級為“禁塑令”,會帶來哪些改變?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廳長鄧小剛介紹,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相關規定實施以來,各個省份所做的基本上是“限塑”,就是盡量采取一些經濟手段和措施來限制塑料袋的使用,如采取付費制、通過付費的辦法來限制和減少塑料袋的使用。海南這一次強調的是禁止,先易后難,首先對列入名錄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
海南將修訂完善地方法規,制定頒布并動態更新《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試行)》,結合省情和發展需求,動態更新。據介紹,第一批名錄將于今年年底前發布。
菜市場內,消費者拎著五顏六色的塑料袋在買菜。
“全國乃至全球范圍內頗具特色的‘禁塑’方案”
2018年,歐盟議會投票通過禁塑法令,明確從2021年起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產品。2017年,肯尼亞頒布了極為嚴苛的“禁塑令”。鄧小剛表示:“為了控制‘白色污染’進一步加劇,全球目前已有近90個國家和地區出臺了控制或者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相關政策或規定。‘禁塑’正在成為全球保護環境的共識和共同舉措。”
北京工業大學循環經濟研究院院長、國家循環經濟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吳玉鋒認為,海南作為一個島嶼省份,地理位置獨特,擁有全國最好的生態環境基礎,又是相對獨立的地理單元,在控制增量、消除存量上具有“禁塑”的先天優勢。海南出臺“禁塑令”,有利于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禁塑”成果和經驗,既是海南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標志性舉措,也能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發揮表率作用。
“海南出臺的‘禁塑令’,在政策層面體現了我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指導思想,同時又具有比較詳實、可操作的指導方針和具體方案,亮點頗多,是目前全國乃至全球范圍內都頗具特色的‘禁塑’方案。”吳玉鋒對藍藍天工作室說。
吳玉鋒表示,海南的“禁塑”實施方案,明確了完善政策法規體系、促進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產品研發和推廣、建立完善塑料制品回收利用體系等7大方向和21項具體工作任務,從法規、標準、檢測認證、替代產品的生產能力和供給,到閉環的回收及管理等,構建了一個多利益相關者參與、先易后難、分行業分類別穩步推進的立體化可持續實施方案。
2月6日,人們在美麗的海南三亞海濱浴場休閑度假。(劉書亭攝)
將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示范基地,探索推行塑料包裝物押金回收制度
在海南等很多地方,塑料袋、塑料餐具、地膜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中,塑料袋使用量最大,和人們的日常生活關系密切。很多人關心: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被禁后,人們的購物包裝等需求怎樣滿足?
“限塑令”實施后,市場上曾出現大量無紡布袋,但因攜帶有些麻煩,使用者較少。環保型、可降解的塑料袋價格較高,這是“限塑令”在執行過程中的一個痛點。根據目前市場行情,生物降解塑料袋成本是傳統塑料袋的2至3倍。
對此,《方案》提出,海南將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示范基地,組織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引進先進企業與本地企業合作,形成島內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產能力,培育良好的產業和市場環境,保障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替代生產和禁塑工作順利實施。
“現在關于全生物降解產品還沒有全國標準,其他省份也沒有相關標準,所以海南要創新,要做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全生物降解的地方標準。” 鄧小剛說。
鄧小剛表示,隨著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的鋪開,供應量提升后,它的成本會相應地大幅度下降。在過渡期會研究鼓勵或補貼政策。
“‘限塑令’實施十余年,屢限不止,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少科學的替代品。”程會強認為,“海南在‘禁塑’的同時,促進全生物降解替代產品的研發和推廣,特別是從標準和認證角度切入,可以說是抓住了解決問題的根本。如果有科學有效、經濟合理的替代產品,市場自然就會優勝劣汰。”
對于短期內無法替代的飲料瓶、洗發水瓶等一次性塑料標準包裝物,海南省這次也勇于嘗試,在《方案》中提出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采用國際普遍實施的押金回收制度,建設回收體系進行回收,提高資源化回收利用效率。通過押金回退的方式,引導驅動一次性塑料標準包裝物回收,著力解決回收體系“最后一公里”的難題。這是國際最前沿的環境保護、資源利用政策措施。
推行“禁塑”,海南已明確了時間表: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全省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地方性法規及標準體系,完善監管和執法體系,形成替代產品供給能力;
2020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
2025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列入《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試行)》的塑料制品。
未來,海南有望成為全國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禁塑”、有效防治“白色污染”的省份,為推進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探索新經驗。
最近,海南省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并解讀《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宣布海南自今年起分種類逐步推進全面禁塑。
“海南在省級行政區域范圍內,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在國內是領先的,具有重大意義。”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員程會強向藍藍天工作室表示。
2月16日,船員們在海南澄邁盈濱半島海域駕駛帆船。(石中華攝)
實施十余年的“限塑”升級為“禁塑”
2018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發布,確定海南的戰略定位之一是“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這一重要指導意見提出,要“全面禁止在海南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加快推進快遞業綠色包裝應用。”
自2008年起,我國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了“限塑令”,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海南根據法規要求,于2008年10月起實施《海南經濟特區限制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全島進入“限塑”階段。
不過,“限塑”以后的海南,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仍然居高不下。據統計,海南省每年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約12萬噸,其中省內產量約6.5萬噸。島內各大型商超售賣塑料袋,每個價格1角錢至5角錢,消費者圖方便省事,大量購買、使用塑料袋;在農貿市場,商販競爭、攬客,直接提供免費塑料袋。
那么,這一次“限塑令”升級為“禁塑令”,會帶來哪些改變?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廳長鄧小剛介紹,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相關規定實施以來,各個省份所做的基本上是“限塑”,就是盡量采取一些經濟手段和措施來限制塑料袋的使用,如采取付費制、通過付費的辦法來限制和減少塑料袋的使用。海南這一次強調的是禁止,先易后難,首先對列入名錄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
海南將修訂完善地方法規,制定頒布并動態更新《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試行)》,結合省情和發展需求,動態更新。據介紹,第一批名錄將于今年年底前發布。
菜市場內,消費者拎著五顏六色的塑料袋在買菜。
“全國乃至全球范圍內頗具特色的‘禁塑’方案”
2018年,歐盟議會投票通過禁塑法令,明確從2021年起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產品。2017年,肯尼亞頒布了極為嚴苛的“禁塑令”。鄧小剛表示:“為了控制‘白色污染’進一步加劇,全球目前已有近90個國家和地區出臺了控制或者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相關政策或規定。‘禁塑’正在成為全球保護環境的共識和共同舉措。”
北京工業大學循環經濟研究院院長、國家循環經濟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吳玉鋒認為,海南作為一個島嶼省份,地理位置獨特,擁有全國最好的生態環境基礎,又是相對獨立的地理單元,在控制增量、消除存量上具有“禁塑”的先天優勢。海南出臺“禁塑令”,有利于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禁塑”成果和經驗,既是海南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標志性舉措,也能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發揮表率作用。
“海南出臺的‘禁塑令’,在政策層面體現了我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指導思想,同時又具有比較詳實、可操作的指導方針和具體方案,亮點頗多,是目前全國乃至全球范圍內都頗具特色的‘禁塑’方案。”吳玉鋒對藍藍天工作室說。
吳玉鋒表示,海南的“禁塑”實施方案,明確了完善政策法規體系、促進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產品研發和推廣、建立完善塑料制品回收利用體系等7大方向和21項具體工作任務,從法規、標準、檢測認證、替代產品的生產能力和供給,到閉環的回收及管理等,構建了一個多利益相關者參與、先易后難、分行業分類別穩步推進的立體化可持續實施方案。
2月6日,人們在美麗的海南三亞海濱浴場休閑度假。(劉書亭攝)
將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示范基地,探索推行塑料包裝物押金回收制度
在海南等很多地方,塑料袋、塑料餐具、地膜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中,塑料袋使用量最大,和人們的日常生活關系密切。很多人關心: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被禁后,人們的購物包裝等需求怎樣滿足?
“限塑令”實施后,市場上曾出現大量無紡布袋,但因攜帶有些麻煩,使用者較少。環保型、可降解的塑料袋價格較高,這是“限塑令”在執行過程中的一個痛點。根據目前市場行情,生物降解塑料袋成本是傳統塑料袋的2至3倍。
對此,《方案》提出,海南將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示范基地,組織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引進先進企業與本地企業合作,形成島內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產能力,培育良好的產業和市場環境,保障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替代生產和禁塑工作順利實施。
“現在關于全生物降解產品還沒有全國標準,其他省份也沒有相關標準,所以海南要創新,要做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全生物降解的地方標準。” 鄧小剛說。
鄧小剛表示,隨著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的鋪開,供應量提升后,它的成本會相應地大幅度下降。在過渡期會研究鼓勵或補貼政策。
“‘限塑令’實施十余年,屢限不止,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少科學的替代品。”程會強認為,“海南在‘禁塑’的同時,促進全生物降解替代產品的研發和推廣,特別是從標準和認證角度切入,可以說是抓住了解決問題的根本。如果有科學有效、經濟合理的替代產品,市場自然就會優勝劣汰。”
對于短期內無法替代的飲料瓶、洗發水瓶等一次性塑料標準包裝物,海南省這次也勇于嘗試,在《方案》中提出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采用國際普遍實施的押金回收制度,建設回收體系進行回收,提高資源化回收利用效率。通過押金回退的方式,引導驅動一次性塑料標準包裝物回收,著力解決回收體系“最后一公里”的難題。這是國際最前沿的環境保護、資源利用政策措施。
推行“禁塑”,海南已明確了時間表: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全省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地方性法規及標準體系,完善監管和執法體系,形成替代產品供給能力;
2020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
2025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列入《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試行)》的塑料制品。
未來,海南有望成為全國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禁塑”、有效防治“白色污染”的省份,為推進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探索新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