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產業轉移的管理過程中,要充分用好企業環境信用體系,積極助力產業綠色轉移,避免污染肆意轉移,保護好后發展地區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
江蘇響水爆炸事故發生后,有媒體指出發生事故的天嘉宜公司多年來劣跡斑斑,并爆出其背后的倪家巷集團所屬各公司也屢屢因安全環保問題被處罰。
媒體還稱,近年來,和倪家巷集團版圖一起擴張的,“還有安全和環保方面的隱憂” 。天嘉宜公司前身倪家巷化工有限公司還在江陰時,就因擴能未審批、擅自投入生產被處罰,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化評定結果為“黃色”。甚至在搬到響水縣之后,生產高端化工材料的天嘉宜公司還把化工廢料埋在了家鄉倪家巷,并因此被法院判決罰金100萬元,時任公司管理層也因此獲刑。
對企業行為信息公開化進行評定,是江蘇省近年來推出的一項環境管理制度。通過對重點排污企業進行環境行為審計,依據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群眾污染投訴、排污總量控制、推行清潔生產等評定出“綠、藍、黃、紅、黑”5個等級,并向社會進行公布。倪家巷集團所在的江陰市從2002年開始就作為江蘇省首批試點地區,率先實行了這一制度。2005年,江陰市進一步對評定結果作了明確的獎懲規定,將被評定為“黑色”的企業列入當年限期治理名單,并實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計,規定連續兩年評定為“黑色”的企業將強令關停。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誕生約30年來,充分發揮倒逼作用,在歐美等發達國家環境管理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我國現代環境治理體系逐步構建,它也越來越成為現有環境管理制度的必要補充。《環境保護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環境違法信息應當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也要求建立環境信用評價制度,提出將環境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將其環境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通過相關部門協同監管、聯合懲戒,讓失信企業一次違法、處處受限。2015年11月27日,原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聯合失信懲戒機制,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然而,事故所在的響水縣陳家港化工園區在建立之初,為招商引資,降低了環境安全門檻,不少化工企業從蘇南、浙江等地轉移過來,園區成為“環境洼地”“污染天堂”。天嘉宜公司正是在這樣的招商背景下被引入的。在這一過程中,它在江陰的環境信用信息顯然被當地招商者忽略了,協同監管、聯合懲戒等措施在這一過程中未能得到貫徹落實。
我們在產業轉移的管理過程中,要充分用好企業環境信用體系,積極助力產業綠色轉移,避免污染肆意轉移,保護好后發展地區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對此,筆者有以下建議:
首先,要利用好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立完善企業信用的記錄與歸集機制,全面歸集各類企業環境信用信息,便于生態環境部門及時評定并發布各參評企業的環境信用等級。
其次,建立多部門及跨地區的信息共享機制,加大政務信用信息公開力度,全面落實生態環境領域信息上網公示制度,讓環境信用評級結果可以在各部門各地區間無障礙獲取。
再次,在產業轉移過程中,接受地的生態環境部門要充分利用原轉出地區生態環境管理機構發布的企業環境信用等級信息,作為其行政許可的重要參考依據。積極支持綠色企業,嚴格控制黃色、紅色企業,拒絕黑色企業,從而讓環境信用好的企業可以得到更好的發展空間,讓環境信用差的企業無可遁形,推動建立產業綠色轉移機制。
同時,強化招商、金融等相關部門及機構的企業環境信用聯合失信懲戒機制,從土地、資金等各方面予以限制。讓環境信用低等級企業既無法在本地立足,也無法鉆政策空子而轉移到后發展地區,讓這樣的企業不能再搖身一變成為產業接受地區的座上賓,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江蘇響水爆炸事故發生后,有媒體指出發生事故的天嘉宜公司多年來劣跡斑斑,并爆出其背后的倪家巷集團所屬各公司也屢屢因安全環保問題被處罰。
媒體還稱,近年來,和倪家巷集團版圖一起擴張的,“還有安全和環保方面的隱憂” 。天嘉宜公司前身倪家巷化工有限公司還在江陰時,就因擴能未審批、擅自投入生產被處罰,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化評定結果為“黃色”。甚至在搬到響水縣之后,生產高端化工材料的天嘉宜公司還把化工廢料埋在了家鄉倪家巷,并因此被法院判決罰金100萬元,時任公司管理層也因此獲刑。
對企業行為信息公開化進行評定,是江蘇省近年來推出的一項環境管理制度。通過對重點排污企業進行環境行為審計,依據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群眾污染投訴、排污總量控制、推行清潔生產等評定出“綠、藍、黃、紅、黑”5個等級,并向社會進行公布。倪家巷集團所在的江陰市從2002年開始就作為江蘇省首批試點地區,率先實行了這一制度。2005年,江陰市進一步對評定結果作了明確的獎懲規定,將被評定為“黑色”的企業列入當年限期治理名單,并實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計,規定連續兩年評定為“黑色”的企業將強令關停。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誕生約30年來,充分發揮倒逼作用,在歐美等發達國家環境管理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我國現代環境治理體系逐步構建,它也越來越成為現有環境管理制度的必要補充。《環境保護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環境違法信息應當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也要求建立環境信用評價制度,提出將環境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將其環境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通過相關部門協同監管、聯合懲戒,讓失信企業一次違法、處處受限。2015年11月27日,原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聯合失信懲戒機制,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然而,事故所在的響水縣陳家港化工園區在建立之初,為招商引資,降低了環境安全門檻,不少化工企業從蘇南、浙江等地轉移過來,園區成為“環境洼地”“污染天堂”。天嘉宜公司正是在這樣的招商背景下被引入的。在這一過程中,它在江陰的環境信用信息顯然被當地招商者忽略了,協同監管、聯合懲戒等措施在這一過程中未能得到貫徹落實。
我們在產業轉移的管理過程中,要充分用好企業環境信用體系,積極助力產業綠色轉移,避免污染肆意轉移,保護好后發展地區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對此,筆者有以下建議:
首先,要利用好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立完善企業信用的記錄與歸集機制,全面歸集各類企業環境信用信息,便于生態環境部門及時評定并發布各參評企業的環境信用等級。
其次,建立多部門及跨地區的信息共享機制,加大政務信用信息公開力度,全面落實生態環境領域信息上網公示制度,讓環境信用評級結果可以在各部門各地區間無障礙獲取。
再次,在產業轉移過程中,接受地的生態環境部門要充分利用原轉出地區生態環境管理機構發布的企業環境信用等級信息,作為其行政許可的重要參考依據。積極支持綠色企業,嚴格控制黃色、紅色企業,拒絕黑色企業,從而讓環境信用好的企業可以得到更好的發展空間,讓環境信用差的企業無可遁形,推動建立產業綠色轉移機制。
同時,強化招商、金融等相關部門及機構的企業環境信用聯合失信懲戒機制,從土地、資金等各方面予以限制。讓環境信用低等級企業既無法在本地立足,也無法鉆政策空子而轉移到后發展地區,讓這樣的企業不能再搖身一變成為產業接受地區的座上賓,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