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18年底,黑龍江省風電、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已達806.5萬千瓦,占全省裝機容量的25.8%。風電發電量124.6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5.4%;棄風率4.4%,同比降低9.5個百分點;全省風電平均利用小時2144小時,同比增長12.4%。”這可全是好消息哦!
來源:微信公眾號“風能情報” 作者:小丁
相關閱讀:三問黑龍江工信委為何敢公然違法侵害可再生能源企業合法利益?
可!但!是!近日,黑龍江某風電企業跟小丁透露,他們收到黑龍電力交易中心的交易結算單,可結算金額卻顯示為負數。而這些“負”出的資金流向,則指向了一個文件中的電量“資金池”。
小丁也輾轉得到了這份黑工信電力聯發【2018】148號文件,《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黑龍江物價監督管理局關于推進風電、光伏等清潔能源參與市場交易工作意見的通知》。
單梳理一下《通知》的核心內容,大致有以下幾點:(1)各風、光發電機組年度發電量由“優先發電權”和“交易發電量”構成。(2)“優先發電權”和“交易發電量”之外的電量,由省電力公司按市場交易最低價全額收購,形成電量“資金池”。(3)“優先發電量”的多少,按照上年度參與市場交易和進入“資金池”平衡賬戶電量的比例調配。(4)“資金池”資金單獨統計、集中管理報批使用、滾動積累。
《通知》不長,卻傳達了大量信息。令小丁不解的是,通知只字未提“最低保障收購”,那么,是否“優先發電權”就是“縮水”后的“保障收購小時數”?小丁不得而知。
關于年度發電量的構成暫且不考慮,單是《通知》本身,還存在諸多令人費解的地方。
首先,“優先發電量”如何配置?《通知》描述為“采取上年度清潔能源機組參與市場交易和進入‘資金池’的平衡賬戶電量的一定比例進行配額。”這意味著市場交易電量和進入“資金池”的多少將成為下一年度風電企業爭取“優先發電權”電量的依據。但具體怎么個標準,《通知》卻未闡明。
其次,電量“資金池”的概念撲朔迷離。《通知》規定,資金池的資金來源為“風、光發電企業優先發電及參與市場交易電量后的發電量,由省統一按照市場交易最低價全額收購,形成電量‘資金池’”。
小丁了解到,當地中長期交易電價為0.224元/千瓦時,現貨交易價格最低為0.11元/千瓦時。據上述風電企業透露,如果按最低電價交易該風電場2018年度將有近一千萬“貢獻”到“資金池”。“基本上這是我們全年30-40%的利潤,已關乎我們的生死存亡”。在說這句的時候,更多的是無奈。
最后,“資金池”用到哪里?是否公示,誰來監管?《通知》表示,“資金池”將用于省政府通過開展市場化交易降低用電成本。關于“如何降低”卻未說明。《通知》還規定“資金池”資金將由省電力公司每年將上一年度收支和使用情況報備省工信委、省物價局。那么,資金使用是否有公示?上述種種,均未能在《通知》中得到明確解讀。
一邊是可再生能源消納,一邊是強制降價,新能源企業仿佛成了新的韭菜。在小丁整理可再生能源交易的時候發現,強制低價收購也不止黑龍江這么做過,不過,消納了至少還有補貼可以拿,如果不讓發電就一分錢也木有,SO,“隱忍”是大多數風電場的選擇。只是如此消納,如此“市場化交易”能否有更好的解決方案?至少現在不敢恭維、不能信服!
有個關于黑龍江的舊聞翻出來給各位官老爺參考:
三問黑龍江工信委為何敢公然違法侵害可再生能源企業合法利益?
文件全文:
來源:微信公眾號“風能情報” 作者: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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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但!是!近日,黑龍江某風電企業跟小丁透露,他們收到黑龍電力交易中心的交易結算單,可結算金額卻顯示為負數。而這些“負”出的資金流向,則指向了一個文件中的電量“資金池”。
小丁也輾轉得到了這份黑工信電力聯發【2018】148號文件,《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黑龍江物價監督管理局關于推進風電、光伏等清潔能源參與市場交易工作意見的通知》。
單梳理一下《通知》的核心內容,大致有以下幾點:(1)各風、光發電機組年度發電量由“優先發電權”和“交易發電量”構成。(2)“優先發電權”和“交易發電量”之外的電量,由省電力公司按市場交易最低價全額收購,形成電量“資金池”。(3)“優先發電量”的多少,按照上年度參與市場交易和進入“資金池”平衡賬戶電量的比例調配。(4)“資金池”資金單獨統計、集中管理報批使用、滾動積累。
《通知》不長,卻傳達了大量信息。令小丁不解的是,通知只字未提“最低保障收購”,那么,是否“優先發電權”就是“縮水”后的“保障收購小時數”?小丁不得而知。
關于年度發電量的構成暫且不考慮,單是《通知》本身,還存在諸多令人費解的地方。
首先,“優先發電量”如何配置?《通知》描述為“采取上年度清潔能源機組參與市場交易和進入‘資金池’的平衡賬戶電量的一定比例進行配額。”這意味著市場交易電量和進入“資金池”的多少將成為下一年度風電企業爭取“優先發電權”電量的依據。但具體怎么個標準,《通知》卻未闡明。
其次,電量“資金池”的概念撲朔迷離。《通知》規定,資金池的資金來源為“風、光發電企業優先發電及參與市場交易電量后的發電量,由省統一按照市場交易最低價全額收購,形成電量‘資金池’”。
小丁了解到,當地中長期交易電價為0.224元/千瓦時,現貨交易價格最低為0.11元/千瓦時。據上述風電企業透露,如果按最低電價交易該風電場2018年度將有近一千萬“貢獻”到“資金池”。“基本上這是我們全年30-40%的利潤,已關乎我們的生死存亡”。在說這句的時候,更多的是無奈。
最后,“資金池”用到哪里?是否公示,誰來監管?《通知》表示,“資金池”將用于省政府通過開展市場化交易降低用電成本。關于“如何降低”卻未說明。《通知》還規定“資金池”資金將由省電力公司每年將上一年度收支和使用情況報備省工信委、省物價局。那么,資金使用是否有公示?上述種種,均未能在《通知》中得到明確解讀。
一邊是可再生能源消納,一邊是強制降價,新能源企業仿佛成了新的韭菜。在小丁整理可再生能源交易的時候發現,強制低價收購也不止黑龍江這么做過,不過,消納了至少還有補貼可以拿,如果不讓發電就一分錢也木有,SO,“隱忍”是大多數風電場的選擇。只是如此消納,如此“市場化交易”能否有更好的解決方案?至少現在不敢恭維、不能信服!
有個關于黑龍江的舊聞翻出來給各位官老爺參考:
三問黑龍江工信委為何敢公然違法侵害可再生能源企業合法利益?
文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