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銳風電5月21日晚公告,公司收到第一大股東重工起重發來的《關于擬協議轉讓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公開征集受讓方的告知函》及其附件,經大連市國資委批準,重工起重擬采取公開征集受讓方的方式公開轉讓所持有ST銳電的部分或全部股份。
據悉,截至目前,重工起重持有ST銳電9.36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5.51%,為公司第一大股東。重工起重擬通過公開征集方式協議轉讓股份數量為3.02億股(占ST銳電股本總數的5.01%)至9.36億股(占ST銳電股本總數的15.51%)。本次擬轉讓的股份性質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質押、被凍結或擔保等法律限制轉讓的情形。
重工起重也對本次股權協議轉讓的意向受讓方提出了具體要求,例如:意向受讓方需要具有明晰的經營發展戰略,具備促進上市公司持續發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能力;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與上市公司主營業務有協同效應的意向受讓方;如涉及標的資產注入,標的資產應符合國家產業方向,具備持續經營能力;意向受讓方應就對ST銳電與重工起重及其控制企業的應付款項提出解決方案等。
據悉,截至目前,重工起重持有ST銳電9.36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5.51%,為公司第一大股東。重工起重擬通過公開征集方式協議轉讓股份數量為3.02億股(占ST銳電股本總數的5.01%)至9.36億股(占ST銳電股本總數的15.51%)。本次擬轉讓的股份性質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質押、被凍結或擔保等法律限制轉讓的情形。
重工起重也對本次股權協議轉讓的意向受讓方提出了具體要求,例如:意向受讓方需要具有明晰的經營發展戰略,具備促進上市公司持續發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能力;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與上市公司主營業務有協同效應的意向受讓方;如涉及標的資產注入,標的資產應符合國家產業方向,具備持續經營能力;意向受讓方應就對ST銳電與重工起重及其控制企業的應付款項提出解決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