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內蒙古電力公司公布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新增消納能力,根據公告,2020年蒙西地區風電、光伏發電合計新增消納能力300萬千瓦,其中風電100萬千瓦、光伏200萬千瓦。其中包括蒙西地區已取得建設指標暫未并網的風電89萬千瓦、光伏125萬千瓦。
根據公告,考慮到內蒙古地區風電裝機已超出國家《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核定的“十三五”期末本地消納規模2700萬千瓦(蒙西地區1700萬千瓦),建議將新增建設指標容量全部用于配置光伏發電。
原文如下: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0〕17號)要求,內蒙古電力公司會同全國新能源消納監測預警中心開展了蒙西地區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新增消納能力測算論證工作。經國家能源局審核同意,現公開發布相關情況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綜合考慮前期電力負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低位運行導致新能源消納困難等不可抗力因素,國家能源局對2020年一季度風電、光伏發電限發電量不納入清潔能源消納統計考核。按照完成《清潔能源消納行動計劃(2018-2020年)》確定的重點地區風電、光伏發電利用率目標前提下,充分釋放新能源消納能力,按剔除一季度限發電量情形測算,蒙西地區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合計新增消納能力300萬千瓦,其中風電100萬千瓦、光伏200萬千瓦。預計2020年,蒙西地區已取得建設指標暫未并網的新能源項目中,可投產214萬千瓦,其中風電89萬千瓦、光伏125萬千瓦??紤]到內蒙古地區風電裝機已超出國家《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核定的“十三五”期末本地消納規模2700萬千瓦(蒙西地區1700萬千瓦),建議將新增建設指標容量全部用于配置光伏發電約80萬千瓦。(2020年新能源新增消納能力是指從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國家相關消納目標要求下的合理新增并網新能源裝機規模。)
如重大邊界條件變化,將及時測算調整風電、光伏發電新增消納能力,并按程序再次向社會公開發布。
根據公告,考慮到內蒙古地區風電裝機已超出國家《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核定的“十三五”期末本地消納規模2700萬千瓦(蒙西地區1700萬千瓦),建議將新增建設指標容量全部用于配置光伏發電。
原文如下:
內蒙古電力公司關于發布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新增消納能力的公告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0〕17號)要求,內蒙古電力公司會同全國新能源消納監測預警中心開展了蒙西地區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新增消納能力測算論證工作。經國家能源局審核同意,現公開發布相關情況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綜合考慮前期電力負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低位運行導致新能源消納困難等不可抗力因素,國家能源局對2020年一季度風電、光伏發電限發電量不納入清潔能源消納統計考核。按照完成《清潔能源消納行動計劃(2018-2020年)》確定的重點地區風電、光伏發電利用率目標前提下,充分釋放新能源消納能力,按剔除一季度限發電量情形測算,蒙西地區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合計新增消納能力300萬千瓦,其中風電100萬千瓦、光伏200萬千瓦。預計2020年,蒙西地區已取得建設指標暫未并網的新能源項目中,可投產214萬千瓦,其中風電89萬千瓦、光伏125萬千瓦??紤]到內蒙古地區風電裝機已超出國家《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核定的“十三五”期末本地消納規模2700萬千瓦(蒙西地區1700萬千瓦),建議將新增建設指標容量全部用于配置光伏發電約80萬千瓦。(2020年新能源新增消納能力是指從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國家相關消納目標要求下的合理新增并網新能源裝機規模。)
如重大邊界條件變化,將及時測算調整風電、光伏發電新增消納能力,并按程序再次向社會公開發布。
內蒙古電力公司
2020年5月12日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