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能源局于11月30日發布《太原市部分“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項目廢止》的公示。
據了解,廢止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均為華潤電力開發及建設,兩個項目分別為華潤晉源風峪溝站分散式風電項目和華潤晉源姚村分散式風電項目。
以下是項目規模:
以下是廢止公示原文:
太原市部分“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項目廢止的公示
按照《關于華潤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華潤晉源風峪溝站分散式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并能源行審發〔2019〕8號)和《關于華潤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華潤晉源姚村分散式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并能源行審發〔2019〕9號)文件要求,項目單位于2020年6月30日前未取得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土地預審意見和選址意見書,核準文件自行作廢;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截止至今華潤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就晉源風峪溝站分散式風電項目和晉源姚村分散式風電項目未能取得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土地預審意見和選址意見書,我局也未收到關于晉源風峪溝站分散式風電項目和晉源姚村分散式風電項目的延期報告,故將上述兩個項目廢止。
特此公告。
據了解,廢止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均為華潤電力開發及建設,兩個項目分別為華潤晉源風峪溝站分散式風電項目和華潤晉源姚村分散式風電項目。
以下是項目規模:
以下是廢止公示原文:
太原市部分“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項目廢止的公示
按照《關于華潤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華潤晉源風峪溝站分散式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并能源行審發〔2019〕8號)和《關于華潤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華潤晉源姚村分散式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并能源行審發〔2019〕9號)文件要求,項目單位于2020年6月30日前未取得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土地預審意見和選址意見書,核準文件自行作廢;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截止至今華潤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就晉源風峪溝站分散式風電項目和晉源姚村分散式風電項目未能取得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土地預審意見和選址意見書,我局也未收到關于晉源風峪溝站分散式風電項目和晉源姚村分散式風電項目的延期報告,故將上述兩個項目廢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