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汽車時代,中國汽車企業初期缺資金、缺技術、缺管理經驗,而外資企業缺市場,中國龐大的市場真好讓兩者的需求產生了交換的條件。但在新能源汽車階段,中國的企業不缺資金,甚至新能源汽車技術也沒有像傳統汽車那樣與外資企業形成很大差距,從產業本身發展的角度看我不贊同放開。
從“市場換技術”的角度來看,可以說在傳統汽車上面來看是不成功的,我國企業學到的只是一些生產、管理和一些非核心技術,真正的主體技術是沒有掌握的。現在我國新能源汽車自己做的很好,而且一直努力再做,我認為沒必要放開。放開以后中方企業就會產生依賴性,一些真正的技術自己就不會主動研發,這樣就又“重蹈覆轍”傳統汽車的問題。我覺得,人都是被逼出來的,特別是一些國有企業應該多發揮主觀能動性,這樣才能促進汽車產業的發展。
國家這次放純電動車企合資限制更多的可能是出于大環境的考慮,一些對外貿易政策和政治因素,從產業本身角度來看是沒有必要的。
過去是強弱聯合今天應該是強強聯合
取消外資新能源企業在華不超過兩家合資公司的限制將為我國新能源企業提供更強的合資伙伴,憑借國外汽車品牌的背書和領先技術,有利于新能源汽車發展。但關鍵是,如何開展合作?
事實上,早在指導目錄發布之前,國務院就已對汽車行業的投資項目核準做出了明確指導。按照現行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新建中外合資轎車生產企業項目,由國務院核準;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可以看出,仍然是采取以市場換取技術的發展路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今天的市場換技術和幾十年前的市場換技術完全不可同日而語。我國汽車工業發展水平已經上到了一個更高的臺階上,新建合資新能源企業的發展主動權也是依舊掌握在中方企業的手中。過去是強弱聯合,今天應該是強強聯合。這樣才能更好的,促使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以更快的速度取得更好、更快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