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七屆市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三亞市光伏扶貧實施方案》。該方案明確,2017年底,三亞計劃完成42戶貧困戶、16個整體推進的鞏固貧困村村委會大樓和文化活動室等公共建筑屋頂和需要繼續幫扶的鞏固戶光伏扶貧項目工程。
三亞陽光充足,日照時間長,太陽能資源屬我國二類資源豐富地區,具有良好自然基礎條件和開發利用價值,符合國家在光照資源較好的貧困地區開展光伏精準扶貧工程的總體思路,根據三亞貧困地區現狀及對光伏扶貧的需求、建設條件,三亞將采用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模式開展光伏扶貧工作,增加貧困農戶收入。該方案明確,將在16個整體推進的鞏固貧困村公共建筑屋頂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貧困戶較分散的區域,按照貧困戶和鞏固戶的需求數量建設相應戶數的獨立光伏戶用系統。
據介紹,根據三亞實際情況,以戶用3KW獨立項目為例測算光伏扶貧效益,農戶每年可以增加穩定經濟收入超過4400元。
光伏扶貧工程將堅持政府主導、市場主體,精準扶貧、收益到戶等原則,按照精準扶貧的要求,重點扶持無勞動能力、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貧困戶(含已脫貧需鞏固戶)以及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貧困村,并精準到村、到戶、到人,覆蓋到項目村深度貧困人口,輻射扶持到建檔立卡的其他貧困人口。光伏產業扶貧項目收益直接補貼到貧困戶,重點解決無勞動能力深度貧困戶增收問題。該項目堅持群眾自愿、不強迫可調節的原則,充分尊重貧困村和貧困戶意愿,由貧困村和貧困戶自愿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