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購買電動汽車的市民再也不用為找不到帶充電樁的停車位而煩惱了。12月3日從長沙市住建委了解到,作為建設提標的重要內容,由市住建委牽頭編制的《長沙市住宅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設計導則(試行)》目前已定稿,年內將正式發布,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導則》明確,新建住宅區所有停車位要考慮安裝充電設備設施,其中15%需同步建設電動汽車充電設備設施,其余85%需按要求預留充電設備安裝條件。這是全國首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設計導則。
長沙已建成公共充電樁7000多個
隨著新能源汽車市場的持續爆發,充電設施及服務成為制約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瓶頸之一。作為全國首批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城市,長沙在“十二五”期間啟動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從2015年起,長沙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已完成三批驗收,主要分布在公園、酒店、政府機構、園區等公共場所。據不完全統計,到目前為止,長沙已建成公共充電樁7000多個。但是,住宅區內住戶自用充電樁配建因建設標準、實施難度等原因,一直推進困難。
“住宅區內配建充電樁難度很大,需要解決的問題很多,行業內一直比較困惑。”《導則》起草人之一的湖南省建筑設計院副總工程師孟煥平說,住宅區內建充電樁首先要解決“怎么預留、預留什么”的問題。
2016年,長沙市住建委開始《導則》編制工作,先后到北京、深圳等城市進行調研,并與部分充電樁供應商開展了多次研討,最終成稿。
新建住宅區按15%指標配建充電樁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住宅區配建充電樁首先不能影響現有地下車庫的車位布置,其次要考慮長沙市目前電動汽車擁有量,還要考慮長沙電動汽車未來發展規劃,建設時適度超前。
《導則》規定,新建住宅區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為住戶自用時,應按建筑配建機動車停車位數量15%的配建指標建設實施,其中變壓器、電纜橋架等均要求實施到位;其余85%的機動車停車位,預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
孟煥平解釋,15%的配建指標,即小區在建成時15%的車位便同步建設了充電樁,能正常投入使用,并按地下車庫分區域相對集中的原則分布,比方說1000個車位就要配建150個充電樁;85%的預留到位,即在變配電所內應預留變壓器增容所需土建條件,且要將變配電所至充電樁配電箱的電纜橋架,以及充電樁配電箱至各車位的電纜橋架安裝到位,今后市民購買了電動汽車,只需安裝電纜和充電柱即可使用。
既有住宅應根據需求分步實施
目前關于住宅小區充電樁建設問題,國內尚無統一規范。孟煥平介紹,作為全國首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設計導則,《導則》重點解決了建設和預留指標怎么定、變壓器容量怎么算、電怎么供、設計怎么做、設備怎么安等問題,解決了行業的困惑,將對充電樁建設具有很大的指導意義。
“有了這本《導則》,2018年起,新建小區在規劃設計過程中,就必須考慮充電樁建設和預留的問題。”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
針對市民關注的既有住宅安裝問題,《導則》指出,既有住宅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宜結合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和配電網現狀合理規劃、分步實施。同時,鼓勵開發商在地面設置一定直流樁,為車輛快充提供便利。
原標題:長沙出臺全國首個住宅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設計導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