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開大門編規則 廣東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建設穩步推進
——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運營規則編制情況綜述
中電傳媒 周妍 陳細英
5月23~25日,南方(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運營規則第四次編寫會議在廣東惠州召開,來自廣東省政府有關部門、南方電網及省級電力調度機構、電力交易機構及發、售電側有關市場主體代表共40余人參加了會議,對前期提出的廣東電力市場運營基本規則及其細則主體內容進行總結性梳理。
這已是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以下簡稱“南方能源監管局”)組織開展的第四次集中編制工作。自明確由南方能源監管局牽頭負責制定電力市場規則以來,其秉持開放、公平的原則,堅持開門編規則、廣泛聽取意見建議,于今年1月規則編制起草階段即首次召開研討會,組織邀請發電側、售電側、用戶側、市場交易運營機構及國內外專家學者就規則內容進行多角度探討,充分激發市場主體的積極性與創造力,提高規則編制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
數月時間,公開研討,廣開言路、廣集民智、廣納良策,南方能源監管局精心組織,局黨組多次研究,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使規劃編制過程成為了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切實推動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規則早日出臺,扎實推進電力現貨市場試點穩步開展。
廣開言路尋找市場主體利益的“最大公約數”
作為我國改革開放,也是電力體制改革的前沿陣地,廣東省的改革步伐歷來走在全國前列。2017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部署啟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南方(以廣東起步)成為首批8個試點地區之一。
對此,廣東省政府高度重視,明確了試點責任單位和分工安排。根據分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為牽頭單位,負責統籌協調電力體制改革各項工作;省經信委為全省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第一責任單位,牽頭制定全省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實施方案;南方能源監管局牽頭負責全省電力現貨市場規則制定與電力市場監管、風險防控工作。按照進度安排,廣東省力爭在今年6月底前制定電力現貨市場試點方案和市場運營規則,并于年底前具備電力現貨市場模擬運行條件。
時間緊迫、任重道遠,南方能源監管局主動作為,會同廣東省經信委、能源局和廣東中調及廣東電力交易中心組成調研組,于3月上旬先后赴浙江、華東、東北調研,與兄弟監管機構、相關政府部門和電力企業圍繞市場規則設計和市場監管兩大核心內容深入座談交流,為推進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規則編制工作乃至后續市場監管工作提供了借鑒。同時,在規則起草階段,堅持促進綠色能源發展的思想,堅持市場開放和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的理念,注重對西部發電企業特別是清潔能源發電企業的開放,以促進水電等清潔能源的綜合利用,解決東西部傳統能源和新能源的矛盾,保障珠三角地區的藍天計劃實現,實現資源在更大范圍內的優化配置。
更為重要的是,南方能源監管局堅持敞開門編規則,嚴格規則制修訂程序。
“市場規則是指導各方開展交易、運行的基礎,切實影響到各方利益。”廣東省某發電企業主要負責人坦言,多數市場主體并沒有做好參與電力現貨市場的準備,若信息不能公開透明,則極易產生尋租空間。
面對市場主體的擔憂,南方能源監管局在組織制定規則過程中,以政府部門出臺的相關方案為基礎,在此基礎上進行細化形成規則;以市場運營機構為依托,吸收市場主體代表參與規則編制,多輪次、多場次召開市場規則研討會、市場規則集中編制討論會,在規則編制討論的同時起到規則宣貫作用。規則成形后,將廣泛征求市場成員意見,組織開展專家論證,形成模擬運行稿;經充分的模擬運行后,進一步修改完善,確保規則科學合理,最后按程序報批實施。
敞開大門編制規則的開放態度得到了市場主體的高度好評。一位多次參與研討會的業內人士評價,南方能源監管局尊重包括民營售電公司在內的各個市場主體的意見建議,在各方觀點出現劇烈碰撞時,公平公正的態度一以貫之,“做到了懷著‘公心’來編規則”。
事實證明,此種做法收到了良好成效。各市場主體參與感強,通過積極發言,研討會形成了有效討論,目前綜合各方意見后形成的市場交易實施細則初稿已充分考慮各方的利益訴求,有利于各方市場主體的參與執行,有利于市場利益的協調平衡,有利于電力市場的平穩運行,提高了可操作性的同時最大限度降低了風險性,基本得到發電、售電方的一致認可。
尊重訴求 推動市場規則與實施方案編制齊驅并進
通過舉辦市場規則研討會、市場規則集中編制討論會等方式開展規則編制工作的優勢遠不僅于此。
目前,廣東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實施方案尚未正式出臺,電力市場具體的建設目標、建設模式和各階段建設內容暫時無法明確,而電力市場建設的相關配套政策同樣還不清晰。例如,深圳市輸配電價單獨核定,但未包含廣東省省級電網輸電線路分攤的成本和廣東省地區間交叉補貼,導致核定的輸配電價與市場不兼容,用不起來。
此外,廣東省電源結構復雜,使用輸配電價后,發電計劃的放開將對電網企業購售價格以及市場用戶購電價格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目前廣東電力市場發電計劃已放開40%以上,價格波動風險極高,而且燃煤、燃氣等不同電源成本差異較大,如何處理發電側放開后的擱淺成本,保障企業之間的有效市場競爭?”一位發電企業代表提出了疑問。而在保障清潔能源消納成為共識的前提下,西電等外來電源以何種方式參與市場競爭、如何保障省內燃煤機組的發電空間、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也是市場主體關注的焦點。
然而,按照進度安排,廣東省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啟動電力現貨市場模擬運行,市場運營規則編制時間尤為緊張。在這樣的情況下,南方能源監管局充分尊重各方訴求,組織各方對規則進行廣泛討論,規則與方案同步推進、共同研究,為電力市場建設目標、路徑、內容及相關配套政策的早日明確作出了貢獻。
跟蹤督促理順現行電網管理模式與調度機制
除了上述影響市場規則編制的因素外,南方能源監管局還需攻克另一大難題——現行的電網管理模式與調度機制無法與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相互銜接,改變勢在必行。
廣東省不僅用電量長期居于全國首位,電網管理模式、結構同樣相對復雜。早于2012年,廣州、深圳供電局從廣東電網公司分立,轉為由南方電網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資子公司,自此廣東省內存在三家處于平級關系的電網企業。
“電力現貨市場的有效運轉,離不開必要的軟件和硬件支撐,主要包括支撐電力市場交易和結算等業務的相關技術支持系統,以及與現貨市場結算要求配套的計量和自動化抄表系統。而這些都需要三家電網企業通力配合,并建立起良好的協調工作機制。”南方能源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需要改變的還有現行的調度機制。據了解,目前廣東電網電力調度采用統一調度、分級管理的模式。其中,廣東省調負責全省電網平衡,廣州、深圳調度負責各自轄區內發輸變電設施調度,而南網總調作為上一級調度管理機構,負責省間輸電調度以及廣東部分電源的直調。“現有的調度管理模式與擬推進的電力現貨市場試點不適應,亟需理順和調整調度管理關系。”
為此,南方能源監管局一方面密切跟蹤南網現有調度管理體制調整和理順工作,推動建立與電力現貨市場運營相適應的調度管理模式。另一方面,跟進電力現貨市場試點軟硬件支撐建設。督促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按照市場規則要求建設具備相應功能、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電力現貨市場技術支持系統;督促相關電網企業完善計量和抄表自動化系統,滿足電力現貨市場結算要求。
進度顯示,電力現貨市場技術支持系統(一期)將于今年8月底建設完成;廣東電網公司預計于6月30日完成發電側、用戶側計量系統改造,廣州、深圳供電局將于11月30日完成發電側、用戶側計量系統改造。
提前謀劃加強市場監管能力建設防控風險
事實上,隨著電力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已開始倒逼市場規則制定者提前預判市場走向,及時出臺應對舉措。以廣東電力市場為例,梳理去年來發布的監管措施,除了廣東省構建的信用體系監管外,南方能源監管局的行政監管對市場的平穩運行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017年1月17日,南方能源監管局會同廣東經信委、發改委正式印發《廣東電力市場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監管對象涵蓋電力市場所有成員,明確售電公司要以半年為周期報送資產情況和運營情況,為最終形成完整的規則體系奠定了基礎。
2017年6月7日,南方能源監管局與廣東發改委聯合建立廣東電力市場反壟斷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防患于未然,防范發電集團抱團壟斷的風險。
2017年10月,南方能源監管局與廣東經信委、廣東發改委聯合印發《廣東電力市場售電公司履約保函管理辦法(試行)》,加強交易結算監管,防范欠費風險,推動廣東電力市場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向前邁出重要一步。
2017年11月,廣東2018年長協市場交易秩序較為混亂,南方能源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電力市場交易秩序監管現場檢查,加強事中監管。
2018年2月,南方能源監管局印發《南方區域跨區跨省電力交易監管辦法(試行)》,對省間電力交易開展監管和行政執法,營造了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
7月5日,南方監管局發出《廣東、廣西、海南售電公司監管辦法(試行)》,探索售電公司分類監管,注重監管行為、實施分級監管。
回顧上述系列監管舉措,不難發現,南方能源監管局時刻觀察電力市場,將不良現象的苗頭扼殺在萌芽狀態,并制定完善監管舉措,有力保證了電力市場建設和運行持續向好。
百尺竿頭更進一步。需要監管部門注意的是,與上一輪電改不同,本輪改革發電側計劃放開比重大,零售市場引入了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現貨市場價格波動風險極高。加之廣東市場最大發電企業份額占比已超30%,具有對市場價格的影響力。一言以蔽之,廣東電力現貨市場運營風險不容小覷,監管壓力大,必須提前預想。
有效的市場監管,是現代電力市場規范運營必不可少的基礎條件。然而,身兼電力市場監管重任的南方能源監管局仍缺乏監管執法的有力抓手。“現行的電力市場監管法律法規主要是《電力監管條例》和《電力市場監管辦法》,它們只是明確了監管內容,但沒對具體違反監管要求的市場行為進行細化,實際行政執法難度大。”南方能源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實際執行中,對市場主體操縱市場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偏弱,威懾力不足。
與此同時,與傳統的市場監管主要基于計劃分電、計劃調度這一運行模式下的監管不同,電力現貨市場環境下,市場監管的難度將大幅增加。一位售電公司代表表達了他的擔憂:如何保證電網為自己提供無歧視的輸電服務?用戶欠費誰負責追繳,誰承擔損失?等等。
在電力現貨市場中,市場運營機構對規則執行的落實情況將成為被監管的核心內容。例如,對交易機構開展市場注冊、市場交易和市場結算情況的監管;對調度機構進行開機方式和調度執行交易結果情況的監管;對電網環節,加大對電網檢修管理的監管力度等。可以預見,未來市場監管內涵以及深度、廣度都將發生較大變化,南方能源監管局如何在人手少、任務重的情況下“勤煉內功”?
“一方面,組織召開電力現貨市場背景下的市場監管研討會,研究市場監管和市場風險防范的重難點,將事前事中監管融入到市場設計階段,同時對事后監管的目標、內容和措施更加明確。”南方能源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另一方面,開展課題研究,吸收國外成熟的監管經驗和做法,結合國內實際,形成可以借鑒的成果。接下來,南方能源監管局還將結合電力現貨規則內容,充分利用信用體系“黑名單”制度的重要抓手,組織修訂電力市場監管規則,為市場監管提供操作性強的行政執法指引,通過加強市場監管能力建設保障電力市場的有效運轉。
電力體制改革非一日之功。有長期研究國內外電力市場的專家表示,市場是波浪式前進的,現已達成共識的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規則可操作性強,在有限的空間內實現了效果的最大化,為后續電力現貨市場的模擬運行做了很好的鋪墊。
南方能源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南方能源監管局將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積極響應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提出的“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的明確目標,堅持將構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在電力市場化改革中落到實處,拿出勇于擔當的干勁和激情,“一手抓市場建設,一手抓市場監管”,雙輪驅動解決存在的問題,推進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工作,爭取2018年底前具備模擬運行條件,為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電力市場機制探索出一條適合廣東省情、南方區域實際情況的路子,為我國電力現貨市場的未來走向提供可復制的經驗,總結可借鑒的教訓,為深化電力體制市場化改革添磚加瓦。
——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運營規則編制情況綜述
中電傳媒 周妍 陳細英
5月23~25日,南方(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運營規則第四次編寫會議在廣東惠州召開,來自廣東省政府有關部門、南方電網及省級電力調度機構、電力交易機構及發、售電側有關市場主體代表共40余人參加了會議,對前期提出的廣東電力市場運營基本規則及其細則主體內容進行總結性梳理。
這已是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以下簡稱“南方能源監管局”)組織開展的第四次集中編制工作。自明確由南方能源監管局牽頭負責制定電力市場規則以來,其秉持開放、公平的原則,堅持開門編規則、廣泛聽取意見建議,于今年1月規則編制起草階段即首次召開研討會,組織邀請發電側、售電側、用戶側、市場交易運營機構及國內外專家學者就規則內容進行多角度探討,充分激發市場主體的積極性與創造力,提高規則編制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
數月時間,公開研討,廣開言路、廣集民智、廣納良策,南方能源監管局精心組織,局黨組多次研究,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使規劃編制過程成為了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切實推動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規則早日出臺,扎實推進電力現貨市場試點穩步開展。
廣開言路尋找市場主體利益的“最大公約數”
作為我國改革開放,也是電力體制改革的前沿陣地,廣東省的改革步伐歷來走在全國前列。2017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部署啟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南方(以廣東起步)成為首批8個試點地區之一。
對此,廣東省政府高度重視,明確了試點責任單位和分工安排。根據分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為牽頭單位,負責統籌協調電力體制改革各項工作;省經信委為全省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第一責任單位,牽頭制定全省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實施方案;南方能源監管局牽頭負責全省電力現貨市場規則制定與電力市場監管、風險防控工作。按照進度安排,廣東省力爭在今年6月底前制定電力現貨市場試點方案和市場運營規則,并于年底前具備電力現貨市場模擬運行條件。
時間緊迫、任重道遠,南方能源監管局主動作為,會同廣東省經信委、能源局和廣東中調及廣東電力交易中心組成調研組,于3月上旬先后赴浙江、華東、東北調研,與兄弟監管機構、相關政府部門和電力企業圍繞市場規則設計和市場監管兩大核心內容深入座談交流,為推進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規則編制工作乃至后續市場監管工作提供了借鑒。同時,在規則起草階段,堅持促進綠色能源發展的思想,堅持市場開放和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的理念,注重對西部發電企業特別是清潔能源發電企業的開放,以促進水電等清潔能源的綜合利用,解決東西部傳統能源和新能源的矛盾,保障珠三角地區的藍天計劃實現,實現資源在更大范圍內的優化配置。
更為重要的是,南方能源監管局堅持敞開門編規則,嚴格規則制修訂程序。
“市場規則是指導各方開展交易、運行的基礎,切實影響到各方利益。”廣東省某發電企業主要負責人坦言,多數市場主體并沒有做好參與電力現貨市場的準備,若信息不能公開透明,則極易產生尋租空間。
面對市場主體的擔憂,南方能源監管局在組織制定規則過程中,以政府部門出臺的相關方案為基礎,在此基礎上進行細化形成規則;以市場運營機構為依托,吸收市場主體代表參與規則編制,多輪次、多場次召開市場規則研討會、市場規則集中編制討論會,在規則編制討論的同時起到規則宣貫作用。規則成形后,將廣泛征求市場成員意見,組織開展專家論證,形成模擬運行稿;經充分的模擬運行后,進一步修改完善,確保規則科學合理,最后按程序報批實施。
敞開大門編制規則的開放態度得到了市場主體的高度好評。一位多次參與研討會的業內人士評價,南方能源監管局尊重包括民營售電公司在內的各個市場主體的意見建議,在各方觀點出現劇烈碰撞時,公平公正的態度一以貫之,“做到了懷著‘公心’來編規則”。
事實證明,此種做法收到了良好成效。各市場主體參與感強,通過積極發言,研討會形成了有效討論,目前綜合各方意見后形成的市場交易實施細則初稿已充分考慮各方的利益訴求,有利于各方市場主體的參與執行,有利于市場利益的協調平衡,有利于電力市場的平穩運行,提高了可操作性的同時最大限度降低了風險性,基本得到發電、售電方的一致認可。
尊重訴求 推動市場規則與實施方案編制齊驅并進
通過舉辦市場規則研討會、市場規則集中編制討論會等方式開展規則編制工作的優勢遠不僅于此。
目前,廣東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實施方案尚未正式出臺,電力市場具體的建設目標、建設模式和各階段建設內容暫時無法明確,而電力市場建設的相關配套政策同樣還不清晰。例如,深圳市輸配電價單獨核定,但未包含廣東省省級電網輸電線路分攤的成本和廣東省地區間交叉補貼,導致核定的輸配電價與市場不兼容,用不起來。
此外,廣東省電源結構復雜,使用輸配電價后,發電計劃的放開將對電網企業購售價格以及市場用戶購電價格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目前廣東電力市場發電計劃已放開40%以上,價格波動風險極高,而且燃煤、燃氣等不同電源成本差異較大,如何處理發電側放開后的擱淺成本,保障企業之間的有效市場競爭?”一位發電企業代表提出了疑問。而在保障清潔能源消納成為共識的前提下,西電等外來電源以何種方式參與市場競爭、如何保障省內燃煤機組的發電空間、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也是市場主體關注的焦點。
然而,按照進度安排,廣東省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啟動電力現貨市場模擬運行,市場運營規則編制時間尤為緊張。在這樣的情況下,南方能源監管局充分尊重各方訴求,組織各方對規則進行廣泛討論,規則與方案同步推進、共同研究,為電力市場建設目標、路徑、內容及相關配套政策的早日明確作出了貢獻。
跟蹤督促理順現行電網管理模式與調度機制
除了上述影響市場規則編制的因素外,南方能源監管局還需攻克另一大難題——現行的電網管理模式與調度機制無法與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相互銜接,改變勢在必行。
廣東省不僅用電量長期居于全國首位,電網管理模式、結構同樣相對復雜。早于2012年,廣州、深圳供電局從廣東電網公司分立,轉為由南方電網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資子公司,自此廣東省內存在三家處于平級關系的電網企業。
“電力現貨市場的有效運轉,離不開必要的軟件和硬件支撐,主要包括支撐電力市場交易和結算等業務的相關技術支持系統,以及與現貨市場結算要求配套的計量和自動化抄表系統。而這些都需要三家電網企業通力配合,并建立起良好的協調工作機制。”南方能源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需要改變的還有現行的調度機制。據了解,目前廣東電網電力調度采用統一調度、分級管理的模式。其中,廣東省調負責全省電網平衡,廣州、深圳調度負責各自轄區內發輸變電設施調度,而南網總調作為上一級調度管理機構,負責省間輸電調度以及廣東部分電源的直調。“現有的調度管理模式與擬推進的電力現貨市場試點不適應,亟需理順和調整調度管理關系。”
為此,南方能源監管局一方面密切跟蹤南網現有調度管理體制調整和理順工作,推動建立與電力現貨市場運營相適應的調度管理模式。另一方面,跟進電力現貨市場試點軟硬件支撐建設。督促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按照市場規則要求建設具備相應功能、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電力現貨市場技術支持系統;督促相關電網企業完善計量和抄表自動化系統,滿足電力現貨市場結算要求。
進度顯示,電力現貨市場技術支持系統(一期)將于今年8月底建設完成;廣東電網公司預計于6月30日完成發電側、用戶側計量系統改造,廣州、深圳供電局將于11月30日完成發電側、用戶側計量系統改造。
提前謀劃加強市場監管能力建設防控風險
事實上,隨著電力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已開始倒逼市場規則制定者提前預判市場走向,及時出臺應對舉措。以廣東電力市場為例,梳理去年來發布的監管措施,除了廣東省構建的信用體系監管外,南方能源監管局的行政監管對市場的平穩運行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017年1月17日,南方能源監管局會同廣東經信委、發改委正式印發《廣東電力市場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監管對象涵蓋電力市場所有成員,明確售電公司要以半年為周期報送資產情況和運營情況,為最終形成完整的規則體系奠定了基礎。
2017年6月7日,南方能源監管局與廣東發改委聯合建立廣東電力市場反壟斷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防患于未然,防范發電集團抱團壟斷的風險。
2017年10月,南方能源監管局與廣東經信委、廣東發改委聯合印發《廣東電力市場售電公司履約保函管理辦法(試行)》,加強交易結算監管,防范欠費風險,推動廣東電力市場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向前邁出重要一步。
2017年11月,廣東2018年長協市場交易秩序較為混亂,南方能源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電力市場交易秩序監管現場檢查,加強事中監管。
2018年2月,南方能源監管局印發《南方區域跨區跨省電力交易監管辦法(試行)》,對省間電力交易開展監管和行政執法,營造了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
7月5日,南方監管局發出《廣東、廣西、海南售電公司監管辦法(試行)》,探索售電公司分類監管,注重監管行為、實施分級監管。
回顧上述系列監管舉措,不難發現,南方能源監管局時刻觀察電力市場,將不良現象的苗頭扼殺在萌芽狀態,并制定完善監管舉措,有力保證了電力市場建設和運行持續向好。
百尺竿頭更進一步。需要監管部門注意的是,與上一輪電改不同,本輪改革發電側計劃放開比重大,零售市場引入了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現貨市場價格波動風險極高。加之廣東市場最大發電企業份額占比已超30%,具有對市場價格的影響力。一言以蔽之,廣東電力現貨市場運營風險不容小覷,監管壓力大,必須提前預想。
有效的市場監管,是現代電力市場規范運營必不可少的基礎條件。然而,身兼電力市場監管重任的南方能源監管局仍缺乏監管執法的有力抓手。“現行的電力市場監管法律法規主要是《電力監管條例》和《電力市場監管辦法》,它們只是明確了監管內容,但沒對具體違反監管要求的市場行為進行細化,實際行政執法難度大。”南方能源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實際執行中,對市場主體操縱市場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偏弱,威懾力不足。
與此同時,與傳統的市場監管主要基于計劃分電、計劃調度這一運行模式下的監管不同,電力現貨市場環境下,市場監管的難度將大幅增加。一位售電公司代表表達了他的擔憂:如何保證電網為自己提供無歧視的輸電服務?用戶欠費誰負責追繳,誰承擔損失?等等。
在電力現貨市場中,市場運營機構對規則執行的落實情況將成為被監管的核心內容。例如,對交易機構開展市場注冊、市場交易和市場結算情況的監管;對調度機構進行開機方式和調度執行交易結果情況的監管;對電網環節,加大對電網檢修管理的監管力度等。可以預見,未來市場監管內涵以及深度、廣度都將發生較大變化,南方能源監管局如何在人手少、任務重的情況下“勤煉內功”?
“一方面,組織召開電力現貨市場背景下的市場監管研討會,研究市場監管和市場風險防范的重難點,將事前事中監管融入到市場設計階段,同時對事后監管的目標、內容和措施更加明確。”南方能源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另一方面,開展課題研究,吸收國外成熟的監管經驗和做法,結合國內實際,形成可以借鑒的成果。接下來,南方能源監管局還將結合電力現貨規則內容,充分利用信用體系“黑名單”制度的重要抓手,組織修訂電力市場監管規則,為市場監管提供操作性強的行政執法指引,通過加強市場監管能力建設保障電力市場的有效運轉。
電力體制改革非一日之功。有長期研究國內外電力市場的專家表示,市場是波浪式前進的,現已達成共識的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規則可操作性強,在有限的空間內實現了效果的最大化,為后續電力現貨市場的模擬運行做了很好的鋪墊。
南方能源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南方能源監管局將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積極響應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提出的“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的明確目標,堅持將構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在電力市場化改革中落到實處,拿出勇于擔當的干勁和激情,“一手抓市場建設,一手抓市場監管”,雙輪驅動解決存在的問題,推進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工作,爭取2018年底前具備模擬運行條件,為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電力市場機制探索出一條適合廣東省情、南方區域實際情況的路子,為我國電力現貨市場的未來走向提供可復制的經驗,總結可借鑒的教訓,為深化電力體制市場化改革添磚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