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發布了一則“關于對擬上報《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企業清單進行公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于《公告》內2017年7月1日前獲得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企業進行了梳理,對停止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12個月及以上的30家企業在9月3日-9月9日期間進行公示,如企業在公示期內未將書面意見反饋,將上報至工業和信息化部。
這30家被“點名”的企業中,不泛一些知名的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合資公司,包括華晨汽車、廣汽本田、長安標致雪鐵龍、重慶長安鈴木、凱翼汽車、哈飛汽車、萬向、麗馳等。
一時間,業內眾說紛紜,仿佛這30家車企即將遭遇新能源汽車準入的“滅頂之災”,甚至面臨著被取消生產資質的危險。
事實上,本次《通知》發布的依據是工信部2017年1月17日發布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其中,第二十三條明確指出:“對于停止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12個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予以特別公示。經特別公示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恢復生產之前,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對其保持《準入審查要求》的情況進行核查。”
這是依據新能源汽車產業管理文件的一項具體落實舉措。”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師建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毫無疑問,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正在不斷完善過程中。據保守估計,目前國內新勢力造車企業至少有50家,《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有210~220家具有生產資質的企業,不可避免地出現“有資質,無產品”甚至“有產品,不生產”的現象。
在《通知》中公示的這些耳熟能詳的車企中, 有些主要以傳統燃油車業務為主的企業,短期內并沒有明確新能源產品規劃,它們曾經可能想過要做新能源汽車,但實踐后遇到種種難處,最后不了了之。
全國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告訴記者,有些車企在獲得新能源汽車的生產資質后,有些并非沒有產品,而是其研發的產品無法滿足相關標準,遲遲未能進入產品目錄,導致了生產狀態的停止。
凱翼汽車相關負責人也曾說過,“為早期研發的概念車到后期無法滿足當前的新能源相關標準,后來就放棄了上市。”
還有的車企是因為內部整合而冷落了新能源,例如華晨汽車。華晨汽車此前曾生產過金杯大海獅純電動車,中華HEV等車型并在沈陽等地銷售過,但由于近兩年華晨忙于內部整合,將金杯品牌與雷諾合資,僅保留中華品牌。與此同時,研發部門將大量的資金用于中華V6、V7的研發上面,導致對新能源產品的投入很少,錯失了在新能源汽車上的發展機會。
此外,如波導汽車、萬向汽車、山東麗馳、金華時空新能源等企業,除了已故萬向集團前董事長魯冠球要圓他的造車夢,曾經收購了相關電池和電動汽車企業之外,其他的企業基本在新能源造車方面沒有實質進展。
在近日召開的2018中國汽車產業發展(泰達)國際論壇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協調司司長年勇提出,過去,汽車行業事前管理更多,行政效率不高、企業負擔較重、社會反響較大,事中事后管理跟不上產業變化、優勝劣汰不健全、僵尸企業僵尸資質無法及時退出市場。但相關部門已經意識到了這一問題,為了保證汽車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一方面,發改委主動簡政放權,組織編制了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提高資本配置效率,推動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另一方面,接下來將嚴格管理產業投資項目,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防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
而這次《通知》中對30家停止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12個月及以上的企業的公示及后續的管理,都符合國家對產業管理措施的落實和完善。
但值得一提的是,目前被列入名單的這30家車企并非就已經被判了“死刑”,甚至一如部分報道中提及的將被“取消生產資質”,也就是業內普遍稱呼的“新能源汽車生產牌照”。
根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如果在9月3日~9日這7天的時間里,沒有企業或相關方提出異議的話,名單中的企業將被列入工信部的特別公示名單中,今后想要恢復生產,工信部將按照《準入審查要求》對其進行再度核查。而由發改委主管的“生產牌照”,取消與否跟“特別公示名單”并無直接關聯。
在談到未來發展時,崔東樹將這30家企業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以部分客車企業為代表的可能始終難以達到產品準入條件,即使再次申請也無法通過復查;
第二類則是如哈飛這樣的企業,已經瀕臨退出汽車市場的邊緣,極有可能會面臨被取消資質的命運;
第三類則是廣本和華晨這一類企業,在新能源汽車領域擁有明確的發展規劃,通過集團方面多資源的支持,有很大希望能通過復查,從而恢復生產。
師建華建議,被列入名單的汽車企業應根據自身戰略規劃和實際條件,有實力和基礎的需按照規定要求,及時提交相關信息,適時推進產品的研發和生產進程。水平和能力有所不足的,則可選擇及早放棄,避免相關資源的浪費。
這30家被“點名”的企業中,不泛一些知名的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合資公司,包括華晨汽車、廣汽本田、長安標致雪鐵龍、重慶長安鈴木、凱翼汽車、哈飛汽車、萬向、麗馳等。
一時間,業內眾說紛紜,仿佛這30家車企即將遭遇新能源汽車準入的“滅頂之災”,甚至面臨著被取消生產資質的危險。
事實上,本次《通知》發布的依據是工信部2017年1月17日發布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其中,第二十三條明確指出:“對于停止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12個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予以特別公示。經特別公示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恢復生產之前,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對其保持《準入審查要求》的情況進行核查。”
這是依據新能源汽車產業管理文件的一項具體落實舉措。”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師建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毫無疑問,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正在不斷完善過程中。據保守估計,目前國內新勢力造車企業至少有50家,《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有210~220家具有生產資質的企業,不可避免地出現“有資質,無產品”甚至“有產品,不生產”的現象。
在《通知》中公示的這些耳熟能詳的車企中, 有些主要以傳統燃油車業務為主的企業,短期內并沒有明確新能源產品規劃,它們曾經可能想過要做新能源汽車,但實踐后遇到種種難處,最后不了了之。
全國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告訴記者,有些車企在獲得新能源汽車的生產資質后,有些并非沒有產品,而是其研發的產品無法滿足相關標準,遲遲未能進入產品目錄,導致了生產狀態的停止。
凱翼汽車相關負責人也曾說過,“為早期研發的概念車到后期無法滿足當前的新能源相關標準,后來就放棄了上市。”
還有的車企是因為內部整合而冷落了新能源,例如華晨汽車。華晨汽車此前曾生產過金杯大海獅純電動車,中華HEV等車型并在沈陽等地銷售過,但由于近兩年華晨忙于內部整合,將金杯品牌與雷諾合資,僅保留中華品牌。與此同時,研發部門將大量的資金用于中華V6、V7的研發上面,導致對新能源產品的投入很少,錯失了在新能源汽車上的發展機會。
此外,如波導汽車、萬向汽車、山東麗馳、金華時空新能源等企業,除了已故萬向集團前董事長魯冠球要圓他的造車夢,曾經收購了相關電池和電動汽車企業之外,其他的企業基本在新能源造車方面沒有實質進展。
在近日召開的2018中國汽車產業發展(泰達)國際論壇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協調司司長年勇提出,過去,汽車行業事前管理更多,行政效率不高、企業負擔較重、社會反響較大,事中事后管理跟不上產業變化、優勝劣汰不健全、僵尸企業僵尸資質無法及時退出市場。但相關部門已經意識到了這一問題,為了保證汽車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一方面,發改委主動簡政放權,組織編制了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提高資本配置效率,推動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另一方面,接下來將嚴格管理產業投資項目,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防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
而這次《通知》中對30家停止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12個月及以上的企業的公示及后續的管理,都符合國家對產業管理措施的落實和完善。
但值得一提的是,目前被列入名單的這30家車企并非就已經被判了“死刑”,甚至一如部分報道中提及的將被“取消生產資質”,也就是業內普遍稱呼的“新能源汽車生產牌照”。
根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如果在9月3日~9日這7天的時間里,沒有企業或相關方提出異議的話,名單中的企業將被列入工信部的特別公示名單中,今后想要恢復生產,工信部將按照《準入審查要求》對其進行再度核查。而由發改委主管的“生產牌照”,取消與否跟“特別公示名單”并無直接關聯。
在談到未來發展時,崔東樹將這30家企業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以部分客車企業為代表的可能始終難以達到產品準入條件,即使再次申請也無法通過復查;
第二類則是如哈飛這樣的企業,已經瀕臨退出汽車市場的邊緣,極有可能會面臨被取消資質的命運;
第三類則是廣本和華晨這一類企業,在新能源汽車領域擁有明確的發展規劃,通過集團方面多資源的支持,有很大希望能通過復查,從而恢復生產。
師建華建議,被列入名單的汽車企業應根據自身戰略規劃和實際條件,有實力和基礎的需按照規定要求,及時提交相關信息,適時推進產品的研發和生產進程。水平和能力有所不足的,則可選擇及早放棄,避免相關資源的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