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進分布式可再生電力、熱力、燃氣等在用戶側直接就近利用,結合儲能、氫能等新技術,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區域能源供應中的比重。全面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納工作。在電源側通過加快火電靈活性改造、推進包括抽水蓄能在內的儲能設施建設等措施,提升系統調峰能力。在用戶側結合新型用電領域、電力需求側響應、綜合能源服務等用能新模式新業態,充分發揮需求側靈活性,研究挖掘可再生能源消納空間。
日前,山東省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規劃編制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這標志著山東省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正式啟動,從現在開始組織規劃調研,明年6月底前將完成規劃報批。
《通知》提出,山東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涵蓋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抽水及其他蓄能、海洋能等多個重點領域。規劃將緊緊圍繞“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科學提出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明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主要任務、重大工程、創新方式和保障措施,推動全省可再生能源持續降低成本、擴大規模、優化布局、提質增效,實現高比例、高質量發展。
《通知》要求,系統評估各類可再生能源資源開發條件。全面梳理本地區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抽水蓄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布局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關系,系統分析生態、環保、林業、軍事等影響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的制約因素,研究提出各類可再生能源的可開發空間。
科學論證提出“十四五”各類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綜合考慮技術進步、發展經濟性、電網接入與消納、創新發展及系統優化等因素,統籌研究提出“十四五”時期本地區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總體目標和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各類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認真研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主要任務和重大項目布局。優先開發當地分散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資源,大力推進分布式可再生電力、熱力、燃氣等在用戶側直接就近利用,結合儲能、氫能等新技術,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區域能源供應中的比重。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供熱等非電利用,因地制宜推動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非電利用,顯著提升可再生能源在清潔取暖中的比重,推動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在能源轉型中發揮更大作用。
全面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納工作。在電源側通過加快火電靈活性改造、推進包括抽水蓄能在內的儲能設施建設等措施,提升系統調峰能力。在電網側研究完善省內和城市電網主網架、提升跨區域電網輸送能力,優化調度運行機制等,為可再生能源和化石能源互濟調配提供資源優化配置平臺。在用戶側結合新型用電領域、電力需求側響應、綜合能源服務等用能新模式新業態,充分發揮需求側靈活性,研究挖掘可再生能源消納空間。
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技術裝備和產業體系建設。圍繞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技術創新、產業發展和服務體系配套等方面,研究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產業體系的舉措。以技術進步為核心,著力提升可再生能源裝備制造能力,重點突破一批關鍵“卡脖子”技術問題,研究建立機構、企業和高校等共同構成的多層次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模式,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可再生能源產業體系。
研究提出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健全政策統籌銜接機制,加強可再生能源與土地、環保、財政、科技、林業等政策的銜接協調,建立多規合一的統籌規劃體系。研究完善目標考核機制,落實可再生能源目標責任主體和考核機制,建立中長期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的動態評估和實施監管機制。研究完善市場推進機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主體多元、公平開放、競爭有序的可再生能源市場體系。
日前,山東省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規劃編制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這標志著山東省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正式啟動,從現在開始組織規劃調研,明年6月底前將完成規劃報批。
《通知》提出,山東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涵蓋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抽水及其他蓄能、海洋能等多個重點領域。規劃將緊緊圍繞“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科學提出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明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主要任務、重大工程、創新方式和保障措施,推動全省可再生能源持續降低成本、擴大規模、優化布局、提質增效,實現高比例、高質量發展。
《通知》要求,系統評估各類可再生能源資源開發條件。全面梳理本地區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抽水蓄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布局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關系,系統分析生態、環保、林業、軍事等影響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的制約因素,研究提出各類可再生能源的可開發空間。
科學論證提出“十四五”各類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綜合考慮技術進步、發展經濟性、電網接入與消納、創新發展及系統優化等因素,統籌研究提出“十四五”時期本地區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總體目標和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各類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認真研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主要任務和重大項目布局。優先開發當地分散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資源,大力推進分布式可再生電力、熱力、燃氣等在用戶側直接就近利用,結合儲能、氫能等新技術,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區域能源供應中的比重。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供熱等非電利用,因地制宜推動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非電利用,顯著提升可再生能源在清潔取暖中的比重,推動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在能源轉型中發揮更大作用。
全面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納工作。在電源側通過加快火電靈活性改造、推進包括抽水蓄能在內的儲能設施建設等措施,提升系統調峰能力。在電網側研究完善省內和城市電網主網架、提升跨區域電網輸送能力,優化調度運行機制等,為可再生能源和化石能源互濟調配提供資源優化配置平臺。在用戶側結合新型用電領域、電力需求側響應、綜合能源服務等用能新模式新業態,充分發揮需求側靈活性,研究挖掘可再生能源消納空間。
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技術裝備和產業體系建設。圍繞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技術創新、產業發展和服務體系配套等方面,研究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產業體系的舉措。以技術進步為核心,著力提升可再生能源裝備制造能力,重點突破一批關鍵“卡脖子”技術問題,研究建立機構、企業和高校等共同構成的多層次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模式,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可再生能源產業體系。
研究提出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健全政策統籌銜接機制,加強可再生能源與土地、環保、財政、科技、林業等政策的銜接協調,建立多規合一的統籌規劃體系。研究完善目標考核機制,落實可再生能源目標責任主體和考核機制,建立中長期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的動態評估和實施監管機制。研究完善市場推進機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主體多元、公平開放、競爭有序的可再生能源市場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