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今年正式生效,要求電網運營商、電力零售商和電力大用戶2020年非水電消費占比達到10.8%。彭博新能源財經預計,大多數省份能超額完成目標,未達標的主體可購買超額消納量以完成消納量。綠證市場整體供過于求,價格估計持續低迷。
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RPS)今年年初就正式生效,但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直至6月1日才正式宣布。2020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占比應達到28.2%,非水電消費占比10.8%。2019年5月就已提出消納權重目標,但最新發布的767號文中,15個省(區、市)的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提高。
根據《通知》,兩類市場主體需承擔消納責任:直接向電力用戶供/售電的電網企業、獨立售電公司、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以及為通過電力批發市場購電的電力用戶和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電力大用戶(通常是工業企業)。目前沒有披露上述主體的總用電需求及各自的用電需求的官方數據 。
《通知》明確了各省(區、市)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總量責任權重(含水電)和非水電責任權重。對管轄范圍內的不同主體,地方政府可以調整責任權重目標。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方面,除北京和天津外,其他省(區、市)在2019年就已實現2020年的最低責任權重目標(11.5%至80%之間);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方面,15個省(區、市)尚未達到最低消納責任權重(3.5%和20%之間)。北方可再生電力發電量較大,最低消納責任權重通常也定得更高。
彭博新能源財經預計今年各省(區、市)可以實現最低消納責任權重目標。但我們的計算表明,即使跨省區新能源交易電量與2019年持平,也有五到八個省(區、市)達不到最低消納責任權重。但是其他省區有可再生能源富裕電量,可跨省跨區向有需要的消納責任主體售電。清潔能源富裕電量估計是發電量缺口的3到13倍,可能會壓低綠證價格。也就是說,我們預計中國2020年能超額完成目標,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將達到11.4%。
無法實現目標的消納責任主體有兩種履約渠道:自愿認購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綠證”);或向超額完成年度消納量的市場主體購買其超額完成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超額消納量”)。其中,超額消納量交易是兩個市場主體之間的交易,產生的收入不會傳遞到發電企業。
達成目標并不表明RPS能有效刺激可再生能源裝機增長。2015年中國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為5.0%,而去年同一比例已大幅提高至10.2%。但RPS并不是過去裝機規模增長的動力(未推出RPS),也不是2020年目標實現的原因。可再生能源裝機和發電量增長的動力來自政府補貼。作為補貼退坡后接力的新機制,RPS能否直接激勵風電、光伏新增裝機規模增長還有待觀察。綠證市場供過于求,無法為發電企業創造新的有效收入來源。即使供需平衡收緊,另一合規渠道“超額消納量”也可能減少發電企業的收入。RPS的主要目標是確保可再生能源消納,實現目標的可能性很大。然而,實際發揮作用的也可能是RPS建立前的另一“制度”——直接給電網制定棄電率目標。政府的“十四五”規劃是否會保留棄電率目標尚難下定論,但目前已有跡象表明棄電率目標可能保留。
一組數據
10.8%
2020年全國非水電消費占比目標
2
2019年未實現2020年的責任權重目標的省區數量
8
可能無法實現2020年非水電最低消納權重目標的省區數量
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RPS)今年年初就正式生效,但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直至6月1日才正式宣布。2020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占比應達到28.2%,非水電消費占比10.8%。2019年5月就已提出消納權重目標,但最新發布的767號文中,15個省(區、市)的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提高。
根據《通知》,兩類市場主體需承擔消納責任:直接向電力用戶供/售電的電網企業、獨立售電公司、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以及為通過電力批發市場購電的電力用戶和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電力大用戶(通常是工業企業)。目前沒有披露上述主體的總用電需求及各自的用電需求的官方數據 。
《通知》明確了各省(區、市)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總量責任權重(含水電)和非水電責任權重。對管轄范圍內的不同主體,地方政府可以調整責任權重目標。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方面,除北京和天津外,其他省(區、市)在2019年就已實現2020年的最低責任權重目標(11.5%至80%之間);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方面,15個省(區、市)尚未達到最低消納責任權重(3.5%和20%之間)。北方可再生電力發電量較大,最低消納責任權重通常也定得更高。
彭博新能源財經預計今年各省(區、市)可以實現最低消納責任權重目標。但我們的計算表明,即使跨省區新能源交易電量與2019年持平,也有五到八個省(區、市)達不到最低消納責任權重。但是其他省區有可再生能源富裕電量,可跨省跨區向有需要的消納責任主體售電。清潔能源富裕電量估計是發電量缺口的3到13倍,可能會壓低綠證價格。也就是說,我們預計中國2020年能超額完成目標,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將達到11.4%。
無法實現目標的消納責任主體有兩種履約渠道:自愿認購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綠證”);或向超額完成年度消納量的市場主體購買其超額完成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超額消納量”)。其中,超額消納量交易是兩個市場主體之間的交易,產生的收入不會傳遞到發電企業。
達成目標并不表明RPS能有效刺激可再生能源裝機增長。2015年中國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為5.0%,而去年同一比例已大幅提高至10.2%。但RPS并不是過去裝機規模增長的動力(未推出RPS),也不是2020年目標實現的原因。可再生能源裝機和發電量增長的動力來自政府補貼。作為補貼退坡后接力的新機制,RPS能否直接激勵風電、光伏新增裝機規模增長還有待觀察。綠證市場供過于求,無法為發電企業創造新的有效收入來源。即使供需平衡收緊,另一合規渠道“超額消納量”也可能減少發電企業的收入。RPS的主要目標是確保可再生能源消納,實現目標的可能性很大。然而,實際發揮作用的也可能是RPS建立前的另一“制度”——直接給電網制定棄電率目標。政府的“十四五”規劃是否會保留棄電率目標尚難下定論,但目前已有跡象表明棄電率目標可能保留。
一組數據
10.8%
2020年全國非水電消費占比目標
2
2019年未實現2020年的責任權重目標的省區數量
8
可能無法實現2020年非水電最低消納權重目標的省區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