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儲能主要有三種應用場景:電源側儲能、用戶側儲能和電網側儲能。三者的用途與目的不盡相同。從現有的商業模式看,新能源配儲能的價值創造路徑包括參與調峰、調頻獲得輔助服務補償;減少棄風棄光電量增加電費收入;以及削峰填谷獲得峰谷價差。
從探索更為清晰的商業模式來看,此前由青海省首創的“共享儲能”模式也正好契合了系統性配置儲能的思路。
2019年4月,國網青海電力新能源建設重點項目——魯能海西州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儲能電站進行了共享儲能交易試運營。該“共享模式”跳出單個電站的獨享儲能方式,將儲能電站通過市場化交易為多個市場主體提供電力輔助服務。
在該模式成功引起業內關注的今天,一組數據也印證了其價值:截至2019年11月,青海省共享儲能電站已累計實現增發新能源電量1400余萬千瓦時,儲能電站利用率高達85%,較之前儲能利用率提升約5%。
然而,“共享儲能”之于青海,在于天賦異稟的資源優勢與新能源裝機容量。在連年棄風限電,消納不濟的背景下,該省份也具備孕育和促進這一新業態成長的積極性。同時,作為儲能產業發展的必要資源,青海省已探明的鋰資源儲量占全球儲量的60%以上,資源優勢以及消納需求,或許,也成為業內認為“共享儲能”短時期內在其他區域不可復刻的根本原因之一。
據了解,此前,西北輔助服務市場改革已經將獨立儲能主體參與市場納入考量,這也給共享儲能模式帶來了不可多得的市場機會。
此外,多位專業人士認為,“市場化機制”是共享儲能業態能否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僅僅依靠峰谷差價不夠的,還必須要有相對清晰的投資回收商業模式。其次,華北電力大學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副教授鄭華也曾對媒體表示,共享儲能面對的服務對象供需兼有,而其商業化發展的關鍵則在于構建獨立儲能企業和新能源發電企業或用戶之間的交易機制。換句話說,如何厘清各個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和結算準則,這本身就是一個相當復雜的難題。
目前,從共享儲能的特性、政策機制以及對風光消納的需求看來,大規模共享儲能電站的應用市場還在三北區域。未來,該模式是否有更大的發展空間還要關聯政策、需求、機制等多項因素。
在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剛剛發布的《2019可再生能源發展報告》中提出,“十四五”期間我國風電行業將結合當前產業發展形勢和挑戰,更多地聚焦新型技術的發展。如推動風電與儲能、電解制氫等技術的綜合創新,進一步提高風電并網友好型,拓展風電應用空間。不可否認的是,未來可再生能源+儲能是必然是風、光高質量發展的大勢所趨,也將是必經之路。
從探索更為清晰的商業模式來看,此前由青海省首創的“共享儲能”模式也正好契合了系統性配置儲能的思路。
2019年4月,國網青海電力新能源建設重點項目——魯能海西州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儲能電站進行了共享儲能交易試運營。該“共享模式”跳出單個電站的獨享儲能方式,將儲能電站通過市場化交易為多個市場主體提供電力輔助服務。
在該模式成功引起業內關注的今天,一組數據也印證了其價值:截至2019年11月,青海省共享儲能電站已累計實現增發新能源電量1400余萬千瓦時,儲能電站利用率高達85%,較之前儲能利用率提升約5%。
然而,“共享儲能”之于青海,在于天賦異稟的資源優勢與新能源裝機容量。在連年棄風限電,消納不濟的背景下,該省份也具備孕育和促進這一新業態成長的積極性。同時,作為儲能產業發展的必要資源,青海省已探明的鋰資源儲量占全球儲量的60%以上,資源優勢以及消納需求,或許,也成為業內認為“共享儲能”短時期內在其他區域不可復刻的根本原因之一。
據了解,此前,西北輔助服務市場改革已經將獨立儲能主體參與市場納入考量,這也給共享儲能模式帶來了不可多得的市場機會。
此外,多位專業人士認為,“市場化機制”是共享儲能業態能否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僅僅依靠峰谷差價不夠的,還必須要有相對清晰的投資回收商業模式。其次,華北電力大學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副教授鄭華也曾對媒體表示,共享儲能面對的服務對象供需兼有,而其商業化發展的關鍵則在于構建獨立儲能企業和新能源發電企業或用戶之間的交易機制。換句話說,如何厘清各個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和結算準則,這本身就是一個相當復雜的難題。
目前,從共享儲能的特性、政策機制以及對風光消納的需求看來,大規模共享儲能電站的應用市場還在三北區域。未來,該模式是否有更大的發展空間還要關聯政策、需求、機制等多項因素。
在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剛剛發布的《2019可再生能源發展報告》中提出,“十四五”期間我國風電行業將結合當前產業發展形勢和挑戰,更多地聚焦新型技術的發展。如推動風電與儲能、電解制氫等技術的綜合創新,進一步提高風電并網友好型,拓展風電應用空間。不可否認的是,未來可再生能源+儲能是必然是風、光高質量發展的大勢所趨,也將是必經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