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一詞,最近頻頻見諸媒體之上,主要原因是與其相關的企業在新能源領域動作連連,尤以風電、光伏為主。
本文將著重闡述珠海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后文簡稱“珠海港集團”)及其控股公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簡稱“珠海港”,與其股票簡稱一致)最近在新能源領域的動作。
由企查查相關信息可知,珠海港集團為珠海國資委100%控股,且為珠海港的第一大股東,占其總股本29.64%。
動作連連的珠海港集團
珠海港集團,組建于2008年的大型國有獨資企業,近年來,其已構建起港航物流、能源環保、先進制造、航運金融四大業務板塊,總資產超500億元。相關數據顯示,其旗下已共有6個風電場投入正式運營。
而珠海港集團最近的動作也恰恰來源于風電相關企業——振江股份。
振江股份為國內領先的風電設備和光伏設備零部件生產企業之一,其與西門子、 通用、康士伯、ATI、上海電氣、特變電工、陽光電源等風、光企業有著良好合作。
2020年10月29日,振江股份發布了三季度財報。數據顯示:前三季度振江股份實現營收14.47億元,同比增長34.24%;凈利潤5927.51萬元,同比增長3531.85%。振江股份表示主營業務增長較快是其業績增長的原因之一。
振江股份的主營業務為風電設備、光伏設備零部件及緊固件的設計、加工與銷售,海上風電安裝及運維服務。主要產品包括機艙罩、轉子房、定子段、制動環等風電設備產品,以及固定/可調式光伏支架、追蹤式光伏支架等光伏設備產品。
2021年1月12日,振江股份發布“關于終止籌劃重大事項暨復牌的公告”。公告稱:2021年1月12日,收到相關交易方通知,鑒于交易各方無法就公司股權轉讓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目前推進該重大事項條件尚不成熟,根據相關規定,相關交易方決定終止籌劃本次重大事項。
其中所謂的重大事項為振江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胡震、卜春華夫婦,擬聯合其他股東將部分公司股份向珠海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協議轉讓,并涉及放棄表決權相關安排,同時籌劃非公開發行股份事宜。
2021年1月6日,振江股份的相關公告對此事予以了公布。
雙方交易如果順利達成,振江股份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或將發生變更。
雖然最終此次交易未能達成,但是珠海港集團加速進軍風電領域的動作顯而易見。
如果算上此次珠海港集團與振江股份的交易,珠海港集團在短短的八個月內已經與三家風電企業達成或接近達成交易。
2020年6月,風電鍛鑄造一體零部件供應商通裕重工發布多條公告,通裕重工控股股東、實控人司興奎與珠海港集團簽署《股份轉讓協議》、《表決權委托協議》及《一致行動協議》,擬將其持有的公司10.32%股權中的2.58%轉讓給珠海港集團,同時將其持有的7.74%股權對應的表決權委托給珠海港集團。同時,山東高新技術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擬將所持的通裕重工2.42%股權轉讓給珠海港集團。隨后,通裕重工又發布了定增方案,最終珠海港集團所持通裕重工股份超20%,成為第一大股東,珠海國資委成為其實控制人。
2020年12月18日,天能重工發布公告《關于第一次股份轉讓完成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公告》。公告稱:2020年11月6日,鄭旭、張世啟分別與珠海港集團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鄭旭先生擬分兩次向珠海港集團轉讓其持有天能重工股份,并在第一次股份轉讓完成后放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表決權。在第一次股份轉讓完成且鄭旭、張世啟放棄表決權后,珠海港集團成為公司控股股東。
天能重工,是國內領先的風力發電機組塔架(塔筒)設備制造商和供應商,專業從事兆瓦級風機塔架及其相關產品的制造和銷售
而在風電風口期,珠海港集團順利拿下兩風電公司,外界對其評價頗高。
珠海港發力光伏、氫能等
如果說珠海港集團在風電領域的動作連連,那么作為其控股企業的珠海港則明顯在光伏、氫能等板塊發力。
2021年1月12日,珠海港發布“關于公司對外投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稱:擬通過協議受讓方式,以自籌資金分別收購宿遷市新星投資有限公司和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秀強股份股份,收購完成后,其占秀強股份總股本的25%。
對于此次交易,珠海港認為,此次收購將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秀強股份產業經驗及競爭優勢,加快公司在新能源環保產業的布局和延伸,構建新的業務發展空間,提升持續盈利能力。秀強股份是國內家電玻璃制造的龍頭企業,主要產品為家電玻璃產品、光伏玻璃產品,近兩年逐漸涉足電子玻璃、新能源汽車玻璃、建筑光伏玻璃等細分行業制造領域。
珠海港的動作并未停止。
2021年1月13日,珠海港連續發布兩條公告,稱:
擬設立珠海港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致力于光伏、儲能、氫能等新能源制造產業及應用項目的投資開發及運營。
擬將注冊于新加坡的全資下屬企業興華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更名為珠海港新加坡有限公司,并在其下設立珠海港新加坡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再由新加坡新能源公司在珠海橫琴新區設立珠海港(新加坡)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對于此兩則公告,珠海港皆表示設立子公司將致力于光伏、儲能及氫能等新能源制造產業及應用項目的投資開發及運營。其中,珠海港能源科技集團將通過投資并購、自主開發及戰略合作等方式進行光伏項目的開發與運營,力爭在“十四五”期間實現光伏、儲能、氫能項目的實際落地與成熟運營,同時具備項目的設計、開發、EPC與綜合運維能力。
由上述公告可以發現,其中并未涉及風電領域,業內人士將其解讀為與珠海港集團形成業務上的互補。
其實,珠海港在2019年在風電領域已有所動作。
2019年8月16日,珠海港發布“收購安徽埇秦新能源技術有限公司100%股權”的公告。安徽埇秦持有宿州聚隆風力發電有限公司100%股權,實際控制宿州聚隆秦山33MW風電場項目。
2020年9月22日,珠海港發布“關于收購宿遷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權的公告”。宿遷協合經營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并持有天長協合風力發電有限公司100%股權。宿遷光伏項目批復總裝機容量為 9.3MW。
如果繼續追溯,2014年,珠海港投資了科嘯風電和東電茂霖風電。其在2015年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表示,兩項目會在當年給公司帶來效益。
珠海港集團作為成為珠江西岸地區最大的港航企業和“國家5A級綜合服務型物流企業”,為何最近在新能源領域動作頻頻?或者可從相關報道中找到答案。
2018年廣東省發改委發布《廣東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2017-2030)》(修編)。廣東省規劃在2020年建成海上風電總裝機容量200萬kW以上,總投資360億元以上,2030年建成海上風電總裝機容量約3000萬kW,總投資約在5400億元以上。
在此背景下,珠海港集團積極推動通裕重工、天能重工產能落戶珠海,加快設立子公司,帶動風電機組發電機、葉片、法蘭、齒輪箱等風電零部件產業在珠海乃至粵港澳大灣區集聚。同時,珠海港表示后續將進一步發揮自身清潔能源業務的獨有優勢,推動風電行業內兩大巨頭業務協同。
2020年6月,珠海市兩會提出:珠海將打造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高端打印設備等“五個千億級”產業集群,推動建設珠江口西岸高端產業集聚發展區。新能源被成為其中之一。那么作為“國資”背景的珠海港集團會在新能源板塊停止前進的腳步么?不要忘記,2020年12月10日,高景太陽能在珠海簽署了總投170億的50GW光伏大硅片項目,其簽約對象恰為珠海國資委。
本文將著重闡述珠海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后文簡稱“珠海港集團”)及其控股公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簡稱“珠海港”,與其股票簡稱一致)最近在新能源領域的動作。
由企查查相關信息可知,珠海港集團為珠海國資委100%控股,且為珠海港的第一大股東,占其總股本29.64%。
動作連連的珠海港集團
珠海港集團,組建于2008年的大型國有獨資企業,近年來,其已構建起港航物流、能源環保、先進制造、航運金融四大業務板塊,總資產超500億元。相關數據顯示,其旗下已共有6個風電場投入正式運營。
而珠海港集團最近的動作也恰恰來源于風電相關企業——振江股份。
振江股份為國內領先的風電設備和光伏設備零部件生產企業之一,其與西門子、 通用、康士伯、ATI、上海電氣、特變電工、陽光電源等風、光企業有著良好合作。
2020年10月29日,振江股份發布了三季度財報。數據顯示:前三季度振江股份實現營收14.47億元,同比增長34.24%;凈利潤5927.51萬元,同比增長3531.85%。振江股份表示主營業務增長較快是其業績增長的原因之一。
振江股份的主營業務為風電設備、光伏設備零部件及緊固件的設計、加工與銷售,海上風電安裝及運維服務。主要產品包括機艙罩、轉子房、定子段、制動環等風電設備產品,以及固定/可調式光伏支架、追蹤式光伏支架等光伏設備產品。
2021年1月12日,振江股份發布“關于終止籌劃重大事項暨復牌的公告”。公告稱:2021年1月12日,收到相關交易方通知,鑒于交易各方無法就公司股權轉讓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目前推進該重大事項條件尚不成熟,根據相關規定,相關交易方決定終止籌劃本次重大事項。
其中所謂的重大事項為振江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胡震、卜春華夫婦,擬聯合其他股東將部分公司股份向珠海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協議轉讓,并涉及放棄表決權相關安排,同時籌劃非公開發行股份事宜。
2021年1月6日,振江股份的相關公告對此事予以了公布。
雙方交易如果順利達成,振江股份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或將發生變更。
雖然最終此次交易未能達成,但是珠海港集團加速進軍風電領域的動作顯而易見。
如果算上此次珠海港集團與振江股份的交易,珠海港集團在短短的八個月內已經與三家風電企業達成或接近達成交易。
2020年6月,風電鍛鑄造一體零部件供應商通裕重工發布多條公告,通裕重工控股股東、實控人司興奎與珠海港集團簽署《股份轉讓協議》、《表決權委托協議》及《一致行動協議》,擬將其持有的公司10.32%股權中的2.58%轉讓給珠海港集團,同時將其持有的7.74%股權對應的表決權委托給珠海港集團。同時,山東高新技術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擬將所持的通裕重工2.42%股權轉讓給珠海港集團。隨后,通裕重工又發布了定增方案,最終珠海港集團所持通裕重工股份超20%,成為第一大股東,珠海國資委成為其實控制人。
2020年12月18日,天能重工發布公告《關于第一次股份轉讓完成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公告》。公告稱:2020年11月6日,鄭旭、張世啟分別與珠海港集團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鄭旭先生擬分兩次向珠海港集團轉讓其持有天能重工股份,并在第一次股份轉讓完成后放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表決權。在第一次股份轉讓完成且鄭旭、張世啟放棄表決權后,珠海港集團成為公司控股股東。
天能重工,是國內領先的風力發電機組塔架(塔筒)設備制造商和供應商,專業從事兆瓦級風機塔架及其相關產品的制造和銷售
而在風電風口期,珠海港集團順利拿下兩風電公司,外界對其評價頗高。
珠海港發力光伏、氫能等
如果說珠海港集團在風電領域的動作連連,那么作為其控股企業的珠海港則明顯在光伏、氫能等板塊發力。
2021年1月12日,珠海港發布“關于公司對外投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稱:擬通過協議受讓方式,以自籌資金分別收購宿遷市新星投資有限公司和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秀強股份股份,收購完成后,其占秀強股份總股本的25%。
對于此次交易,珠海港認為,此次收購將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秀強股份產業經驗及競爭優勢,加快公司在新能源環保產業的布局和延伸,構建新的業務發展空間,提升持續盈利能力。秀強股份是國內家電玻璃制造的龍頭企業,主要產品為家電玻璃產品、光伏玻璃產品,近兩年逐漸涉足電子玻璃、新能源汽車玻璃、建筑光伏玻璃等細分行業制造領域。
珠海港的動作并未停止。
2021年1月13日,珠海港連續發布兩條公告,稱:
擬設立珠海港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致力于光伏、儲能、氫能等新能源制造產業及應用項目的投資開發及運營。
擬將注冊于新加坡的全資下屬企業興華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更名為珠海港新加坡有限公司,并在其下設立珠海港新加坡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再由新加坡新能源公司在珠海橫琴新區設立珠海港(新加坡)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對于此兩則公告,珠海港皆表示設立子公司將致力于光伏、儲能及氫能等新能源制造產業及應用項目的投資開發及運營。其中,珠海港能源科技集團將通過投資并購、自主開發及戰略合作等方式進行光伏項目的開發與運營,力爭在“十四五”期間實現光伏、儲能、氫能項目的實際落地與成熟運營,同時具備項目的設計、開發、EPC與綜合運維能力。
由上述公告可以發現,其中并未涉及風電領域,業內人士將其解讀為與珠海港集團形成業務上的互補。
其實,珠海港在2019年在風電領域已有所動作。
2019年8月16日,珠海港發布“收購安徽埇秦新能源技術有限公司100%股權”的公告。安徽埇秦持有宿州聚隆風力發電有限公司100%股權,實際控制宿州聚隆秦山33MW風電場項目。
2020年9月22日,珠海港發布“關于收購宿遷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權的公告”。宿遷協合經營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并持有天長協合風力發電有限公司100%股權。宿遷光伏項目批復總裝機容量為 9.3MW。
如果繼續追溯,2014年,珠海港投資了科嘯風電和東電茂霖風電。其在2015年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表示,兩項目會在當年給公司帶來效益。
珠海港集團作為成為珠江西岸地區最大的港航企業和“國家5A級綜合服務型物流企業”,為何最近在新能源領域動作頻頻?或者可從相關報道中找到答案。
2018年廣東省發改委發布《廣東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2017-2030)》(修編)。廣東省規劃在2020年建成海上風電總裝機容量200萬kW以上,總投資360億元以上,2030年建成海上風電總裝機容量約3000萬kW,總投資約在5400億元以上。
在此背景下,珠海港集團積極推動通裕重工、天能重工產能落戶珠海,加快設立子公司,帶動風電機組發電機、葉片、法蘭、齒輪箱等風電零部件產業在珠海乃至粵港澳大灣區集聚。同時,珠海港表示后續將進一步發揮自身清潔能源業務的獨有優勢,推動風電行業內兩大巨頭業務協同。
2020年6月,珠海市兩會提出:珠海將打造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高端打印設備等“五個千億級”產業集群,推動建設珠江口西岸高端產業集聚發展區。新能源被成為其中之一。那么作為“國資”背景的珠海港集團會在新能源板塊停止前進的腳步么?不要忘記,2020年12月10日,高景太陽能在珠海簽署了總投170億的50GW光伏大硅片項目,其簽約對象恰為珠海國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