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河南省發改委發布《關于扎實推進存量風電項目建設的通知》。省發改委表示,抓好存量風電項目建設,對于推進全省風電穩步有序發展、實現“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通知》,各地要開展全面梳理、對照存量項目清單,逐一摸排每個項目基本情況、投資完成情況、前期手續取得情況,要與項目業主充分銜接,結合項目合理工期,以及電網接入、土地、環評、水保等支持性文件取得情況,合理確定開工、并網等關鍵節點計劃,建立存量項目建設臺賬,確保臺賬質量及任務落實。
《通知》表示,繼續建設的,項目業主須提交并網承諾書。不具備繼續建設條件的,經與項目業主充分溝通后提出處置意見。
對于無補貼存量項目,《通知》表示,在2018年及以前核準項目中,具備條件繼續建設的,并網時間原則上應在2021年底之前。2019年平價項目,在2021年內建成并網的,各地可在后續項目申報中優先支持。
有補貼存量項目,《通知》表示,包括2019年第二批分散式項目、2019年蘭考單獨競價項目,需在2021年底前并網,方可享受補貼政策。
《通知》還強調,對于存量項目并網率偏低、進展緩慢項目規模較大的市(縣),將減少或暫緩其新增項目。
本次梳理后,擬繼續建設的風電存量項目要按照節點計劃加快推進,確保按期并網,原則上不得再申請作廢調減。逾期未完成的項目業主,后續項目予以限制。
具體文件見下:
根據《通知》,各地要開展全面梳理、對照存量項目清單,逐一摸排每個項目基本情況、投資完成情況、前期手續取得情況,要與項目業主充分銜接,結合項目合理工期,以及電網接入、土地、環評、水保等支持性文件取得情況,合理確定開工、并網等關鍵節點計劃,建立存量項目建設臺賬,確保臺賬質量及任務落實。
《通知》表示,繼續建設的,項目業主須提交并網承諾書。不具備繼續建設條件的,經與項目業主充分溝通后提出處置意見。
對于無補貼存量項目,《通知》表示,在2018年及以前核準項目中,具備條件繼續建設的,并網時間原則上應在2021年底之前。2019年平價項目,在2021年內建成并網的,各地可在后續項目申報中優先支持。
有補貼存量項目,《通知》表示,包括2019年第二批分散式項目、2019年蘭考單獨競價項目,需在2021年底前并網,方可享受補貼政策。
《通知》還強調,對于存量項目并網率偏低、進展緩慢項目規模較大的市(縣),將減少或暫緩其新增項目。
本次梳理后,擬繼續建設的風電存量項目要按照節點計劃加快推進,確保按期并網,原則上不得再申請作廢調減。逾期未完成的項目業主,后續項目予以限制。
具體文件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