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位于雅加達的智囊機構 Institute for Essential Services Reform(IESR)在與印尼能源機構Dewan Energi Nasional共同考慮修改該國清潔能源目標時,試圖聲稱政府大大低估了該技術的潛力,以此達到推動太陽能發展的目的。
IESR稱,目前的太陽能目標,即發電容量到2025年達到6.5 GW,是基于對印度尼西亞最高太陽能技術潛力的估算,而該估算值比計算結果小95倍。
在同行中國永續全球環境研究所支持下,IESR采用GIS測繪計算出印尼土地可容納3.4-19.8 TWp大規模太陽能項目發電容量。
技術限制
名為“超過207 GW:釋放印尼太陽能潛力”的研究聲稱,環境礦產部估算的205 GW國家太陽能潛力已嚴重過時,盡管IESR指出它計算的技術最大值并未考慮到政策、市場或其他經濟限制,僅限于坡度適用的土地的可獲得性。 IESR指出,屋頂和浮動式光伏發電是其準備的其他研究的主題,因此這兩項被除外,該報告計算出印度尼西亞擁有土地面積484,000平方千米,可容納19.8 TWp大規模光伏發電容量。如果不包括農業用地和森林種植園,則數字將分別下降至188,000平方千米和7.7 TWp;如果人口稠密的地區也被排除在外,則結果為154,000平方千米和6.31 TWp。
為了證明政府207 GW的估算是多么不可靠,IESR的數據還排除了最常見的裸露地表 – 干旱灌木叢,即便如此仍算出全國范圍內有82,800平方千米面積適合安裝太陽能,可容納3.4 TWp太陽能發電容量。
該報告作者還強調說,他們的計算是基于對確定地點的能量密度“相當保守的假設”,根據美國國家可再生能源實驗室在2013年進行的一項研究,計算得出能量密度為每公頃410 kWp。IESR稱,印尼近期的太陽能項目的能源密度為每公頃600-800 kWp。 報告指出,加里曼丹省的東部、西部和中部(印尼在婆羅洲島上的屬地)具有最高的太陽能技術潛力,廖內省、蘇門答臘省北部和南部、爪哇東部和中部以及巴布亞省也擁有非常適合太陽能項目的場地。
IESR稱,目前的太陽能目標,即發電容量到2025年達到6.5 GW,是基于對印度尼西亞最高太陽能技術潛力的估算,而該估算值比計算結果小95倍。
在同行中國永續全球環境研究所支持下,IESR采用GIS測繪計算出印尼土地可容納3.4-19.8 TWp大規模太陽能項目發電容量。
技術限制
名為“超過207 GW:釋放印尼太陽能潛力”的研究聲稱,環境礦產部估算的205 GW國家太陽能潛力已嚴重過時,盡管IESR指出它計算的技術最大值并未考慮到政策、市場或其他經濟限制,僅限于坡度適用的土地的可獲得性。 IESR指出,屋頂和浮動式光伏發電是其準備的其他研究的主題,因此這兩項被除外,該報告計算出印度尼西亞擁有土地面積484,000平方千米,可容納19.8 TWp大規模光伏發電容量。如果不包括農業用地和森林種植園,則數字將分別下降至188,000平方千米和7.7 TWp;如果人口稠密的地區也被排除在外,則結果為154,000平方千米和6.31 TWp。
為了證明政府207 GW的估算是多么不可靠,IESR的數據還排除了最常見的裸露地表 – 干旱灌木叢,即便如此仍算出全國范圍內有82,800平方千米面積適合安裝太陽能,可容納3.4 TWp太陽能發電容量。
該報告作者還強調說,他們的計算是基于對確定地點的能量密度“相當保守的假設”,根據美國國家可再生能源實驗室在2013年進行的一項研究,計算得出能量密度為每公頃410 kWp。IESR稱,印尼近期的太陽能項目的能源密度為每公頃600-800 kWp。 報告指出,加里曼丹省的東部、西部和中部(印尼在婆羅洲島上的屬地)具有最高的太陽能技術潛力,廖內省、蘇門答臘省北部和南部、爪哇東部和中部以及巴布亞省也擁有非常適合太陽能項目的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