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山東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開展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明確新能源配儲能、火電儲能示范項目標準,首批示范項目規模約50萬千瓦,政策暫定實施5年。
新增集中式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賃儲能設施,連續充電時間不低于2小時。
支持各類市場主體投資建設運營共享儲能設施,鼓勵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優先租賃共享儲能設施,租賃容量視同其配建儲能容量。鼓勵風電、光伏發電制氫,制氫裝機運行容量視同配建儲能容量。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開展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加快推動我省儲能發展,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和能源結構優化調整,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和山東能源監管辦研究起草了《關于開展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建議,請于2021年4月2日前將相關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我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處。
聯系人及電話:王磊 李倩 0531-68627718
郵箱:snyjkjc@shandong.cn
附件:關于開展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pdf
山東省能源局
2021年3月29日
新增集中式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賃儲能設施,連續充電時間不低于2小時。
支持各類市場主體投資建設運營共享儲能設施,鼓勵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優先租賃共享儲能設施,租賃容量視同其配建儲能容量。鼓勵風電、光伏發電制氫,制氫裝機運行容量視同配建儲能容量。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開展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加快推動我省儲能發展,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和能源結構優化調整,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和山東能源監管辦研究起草了《關于開展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建議,請于2021年4月2日前將相關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我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處。
聯系人及電話:王磊 李倩 0531-68627718
郵箱:snyjkjc@shandong.cn
附件:關于開展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pdf
山東省能源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