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中來股份發(fā)布公告稱,2021年4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來民生、中來民生全資子公司中來智聯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簡稱“中來智聯”)與上海源燁新能源有限公司(簡稱“上海源燁”)簽署了《戶用光伏發(fā)電項目EPC總承包協議》。
根據協議,中來民生、中來智聯為上海源燁提供戶用光伏EPC工程總包服務,項目合作期為5年,合作期內戶用光伏累計建設裝機容量達7.2GW以上,基于每年更新的定價,合同將一年一簽,具體合同金額將根據談判后簽署的合同確定。并計劃首年合作建設戶用光伏EPC工程規(guī)模至少1.2GW,第二至第五年的年平均新增建設容量不低于1.5GW,且合作滿5年累計建設裝機容量達7.2GW以上。首年定價均值約為3.5元/W,每5兆瓦為一個項目支付單位進行付款,該定價有效期為一年。按照3.5元/W 計算,合同總金額預估為252億元,其中第一年合同金額約為42億元,占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主營業(yè)務收入的82.60%。上海源燁為中來民生與中電投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合資設立的公司。
公告顯示,上海源燁是中來民生與中電投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的公司,雙方將通過上海源燁這個平臺合作開展戶用光伏電站業(yè)務,中來民生主要為上海源燁提供EPC總包服務,是子公司日常經營行為。
中來股份表示此次交易符合公司及中來民生、中來智聯的戰(zhàn)略規(guī)劃,有利于充分發(fā)揮各自的優(yōu)勢,形成優(yōu)勢互補,促進子公司業(yè)務拓展,提高收入規(guī)模及盈利能力,預計將對子公司本年及未來年度的經營業(yè)績產生積極影響,具體影響金額及影響時間將視交易的具體情況而定。同時,合同的簽訂和履行不會造成子公司對關聯方形成依賴,交易雙方的履約能力良好,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獨立性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根據協議,中來民生、中來智聯為上海源燁提供戶用光伏EPC工程總包服務,項目合作期為5年,合作期內戶用光伏累計建設裝機容量達7.2GW以上,基于每年更新的定價,合同將一年一簽,具體合同金額將根據談判后簽署的合同確定。并計劃首年合作建設戶用光伏EPC工程規(guī)模至少1.2GW,第二至第五年的年平均新增建設容量不低于1.5GW,且合作滿5年累計建設裝機容量達7.2GW以上。首年定價均值約為3.5元/W,每5兆瓦為一個項目支付單位進行付款,該定價有效期為一年。按照3.5元/W 計算,合同總金額預估為252億元,其中第一年合同金額約為42億元,占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主營業(yè)務收入的82.60%。上海源燁為中來民生與中電投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合資設立的公司。
公告顯示,上海源燁是中來民生與中電投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的公司,雙方將通過上海源燁這個平臺合作開展戶用光伏電站業(yè)務,中來民生主要為上海源燁提供EPC總包服務,是子公司日常經營行為。
中來股份表示此次交易符合公司及中來民生、中來智聯的戰(zhàn)略規(guī)劃,有利于充分發(fā)揮各自的優(yōu)勢,形成優(yōu)勢互補,促進子公司業(yè)務拓展,提高收入規(guī)模及盈利能力,預計將對子公司本年及未來年度的經營業(yè)績產生積極影響,具體影響金額及影響時間將視交易的具體情況而定。同時,合同的簽訂和履行不會造成子公司對關聯方形成依賴,交易雙方的履約能力良好,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獨立性構成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