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能源投資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能源市場秩序,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積極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切實發揮12398(含12398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能源監管熱線作用,現將2021年4月12398能源監管熱線江蘇區域投訴舉報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收到有效信息情況
2021年4月12398熱線共收到有效信息519件,環比增加8.81%,同比增加20.14%。從信息分類看:投訴舉報16件;咨詢456件;表揚、求助、建議等其它方面47件。從反映渠道看,12398能源監管熱線電話512件,電子郵件6件,留言1件。
(二)分類情況
2021年4月收到的有效信息中,電力行業類400件,占77.07%;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類44件,占8.48%;石油天然氣行業類20件,占3.85%;其他事項55件,占10.60%。
江蘇能源監管辦直接辦理的投訴舉報共15件,其中電力行業14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1件。其中涉及供電服務10件,市場準入3件,電力安全1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補貼和費用方面1件。
(三)區域分布情況
2021年4月投訴舉報事項地域分布在南京4件;連云港、蘇州各3件;揚州2件;常州、南通、宿遷各1件。
二、投訴舉報反映的主要問題
(一)供電服務方面:一是用戶對供電公司欠費停電未提前進行通知表示不滿;二是用戶投訴供電公司停電后未及時恢復供電,影響用戶生產與生活;三是用戶反映供電公司存在違規過戶的問題。
(二)市場準入方面:用戶舉報本單位員工的電工證被其他企業單位盜用。
(三)電力安全方面:用戶反映供電設施安裝位置存在安全隱患,影響用戶正常生產與生活。
三、投訴舉報調查處理情況
江蘇能源監管辦對4月份受理的15件投訴舉報進行了調查處理,已辦結9件,剩余6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四、案例選編
南通用戶投訴家中欠費停電結清費用后一直未恢復供電,但供電公司卻告知已給其送電。經調查,反映事項屬實。供電公司工作人員確實在未核實現場是否已恢復供電的情況下就隨意答復用戶已送電,實際直至用戶來電反映后才給其恢復供電。我辦現已要求供電公司今后需加強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做到及時為繳清電費的用戶送電,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一、基本情況
(一)收到有效信息情況
2021年4月12398熱線共收到有效信息519件,環比增加8.81%,同比增加20.14%。從信息分類看:投訴舉報16件;咨詢456件;表揚、求助、建議等其它方面47件。從反映渠道看,12398能源監管熱線電話512件,電子郵件6件,留言1件。
(二)分類情況
2021年4月收到的有效信息中,電力行業類400件,占77.07%;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類44件,占8.48%;石油天然氣行業類20件,占3.85%;其他事項55件,占10.60%。
江蘇能源監管辦直接辦理的投訴舉報共15件,其中電力行業14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1件。其中涉及供電服務10件,市場準入3件,電力安全1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補貼和費用方面1件。
(三)區域分布情況
2021年4月投訴舉報事項地域分布在南京4件;連云港、蘇州各3件;揚州2件;常州、南通、宿遷各1件。
二、投訴舉報反映的主要問題
(一)供電服務方面:一是用戶對供電公司欠費停電未提前進行通知表示不滿;二是用戶投訴供電公司停電后未及時恢復供電,影響用戶生產與生活;三是用戶反映供電公司存在違規過戶的問題。
(二)市場準入方面:用戶舉報本單位員工的電工證被其他企業單位盜用。
(三)電力安全方面:用戶反映供電設施安裝位置存在安全隱患,影響用戶正常生產與生活。
三、投訴舉報調查處理情況
江蘇能源監管辦對4月份受理的15件投訴舉報進行了調查處理,已辦結9件,剩余6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四、案例選編
南通用戶投訴家中欠費停電結清費用后一直未恢復供電,但供電公司卻告知已給其送電。經調查,反映事項屬實。供電公司工作人員確實在未核實現場是否已恢復供電的情況下就隨意答復用戶已送電,實際直至用戶來電反映后才給其恢復供電。我辦現已要求供電公司今后需加強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做到及時為繳清電費的用戶送電,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