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合理引導投資、促進資源高效利用,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按照積極支持、鼓勵發展的原則,明確了2021年新能源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相關事項,對于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促進我國如期實現“2030前碳達峰·2060前碳中和”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風電、光伏發電的新起點
2009年以來,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通過標桿電價、電價退坡以及指導價等相關機制,有力地推動新能源行業技術進步、產業升級、成本降低,在推動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現代能源體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底,我國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電累計裝機規模達5.63億千瓦。其中,風電累計裝機2.81億千瓦、連續11年居全球首位;光伏累計裝機2.53億千瓦,連續6年居全球首位。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風光電行業由補貼政策扶持步入無補貼平價市場化發展的新起點,業內對此已基本形成共識。本次通知明確2021年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以及新核準陸上風電項目的上網電價,按照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支持新能源發揮其綠色環保價值,并鼓勵各地出臺針對性扶持政策,支持新能源發展。
二、執行燃煤發電基準價,堅定投資者信心
前期,行業預期風電、光伏發電的上網綜合指導價將結合市場化交易電價確定,較燃煤發電基準價略低。本次通知明確將上網電價確定為燃煤發電基準價,且不再要求通過市場競爭性配置形成,給予行業清晰、穩定的預期,可避免價格波動影響金融機構、投資者對新能源發展的信心,有利于做好新能源由政策扶持向市場化發展的過渡,支持和促進新能源行業高質量躍升發展。此外,目前國家能源局已出臺《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公布戶用光伏的中央財政補貼額度為5億元,可以支持戶用光伏行業穩步發展。
三、明確海上風電、光熱發電上網電價政策
海上風電、光熱發電作為重要的清潔能源利用方式之一,受資源分布等實際情況影響,各地發展訴求不一。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出臺《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財建〔2020〕4號),已明確新增海上風電和光熱項目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鑒于項目建設地域性特點,通知規定,2021年以后,海上風電和光熱項目上網電價均由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各地結合當地發展需要以及財力情況,可制定高于燃煤基準價的上網電價,電網企業按照燃煤基準價收購,高于燃煤基準價的部分由各省份統籌籌措資金解決,推動海上風電、光熱發電因地制宜發展。
一、風電、光伏發電的新起點
2009年以來,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通過標桿電價、電價退坡以及指導價等相關機制,有力地推動新能源行業技術進步、產業升級、成本降低,在推動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現代能源體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底,我國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電累計裝機規模達5.63億千瓦。其中,風電累計裝機2.81億千瓦、連續11年居全球首位;光伏累計裝機2.53億千瓦,連續6年居全球首位。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風光電行業由補貼政策扶持步入無補貼平價市場化發展的新起點,業內對此已基本形成共識。本次通知明確2021年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以及新核準陸上風電項目的上網電價,按照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支持新能源發揮其綠色環保價值,并鼓勵各地出臺針對性扶持政策,支持新能源發展。
二、執行燃煤發電基準價,堅定投資者信心
前期,行業預期風電、光伏發電的上網綜合指導價將結合市場化交易電價確定,較燃煤發電基準價略低。本次通知明確將上網電價確定為燃煤發電基準價,且不再要求通過市場競爭性配置形成,給予行業清晰、穩定的預期,可避免價格波動影響金融機構、投資者對新能源發展的信心,有利于做好新能源由政策扶持向市場化發展的過渡,支持和促進新能源行業高質量躍升發展。此外,目前國家能源局已出臺《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公布戶用光伏的中央財政補貼額度為5億元,可以支持戶用光伏行業穩步發展。
三、明確海上風電、光熱發電上網電價政策
海上風電、光熱發電作為重要的清潔能源利用方式之一,受資源分布等實際情況影響,各地發展訴求不一。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出臺《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財建〔2020〕4號),已明確新增海上風電和光熱項目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鑒于項目建設地域性特點,通知規定,2021年以后,海上風電和光熱項目上網電價均由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各地結合當地發展需要以及財力情況,可制定高于燃煤基準價的上網電價,電網企業按照燃煤基準價收購,高于燃煤基準價的部分由各省份統籌籌措資金解決,推動海上風電、光熱發電因地制宜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