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金楠報道:日前,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的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項目以及公共獨立系統項目進行核查。
根據《通知》,此次核查內容包括電網企業執行《資金管理辦法》的情況,補貼資金管理、撥付情況,績效評價開展情況;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前期手續和建設完工情況,項目正常運行和企業經營運轉情況,享受電價政策以及補貼資金結算情況。
其中,重點核查內容主要涉及九個方面:一是電網企業是否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執行可再生能源發電政策;二是電網企業是否規范管理并及時、公平撥付補貼資金;三是電網企業是否按相關補貼政策、撥付要求發放補貼資金;四是電網企業是否按要求完成績效評價;五是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是否存在手續不全、規避行業管理、實際并網裝機容量與核準(備案)容量不一致等情況;六是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是否存在上網電量異常的情況;七是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是否已達合理利用小時數;八是生物質發電項目是否存在違規化石燃料摻燒及排放不達標問題;九是公共獨立系統運行情況、運維成本核算等。
《通知》明確,此次核查范圍主要涵蓋三類主體:獲得補貼資金的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各有關?。▍^、市)地方獨立電網企;在上述電網企業經營范圍內,獲得補貼資金的風電項目、光伏發電項目和生物質發電項目等;獲得補貼資金的公共獨立系統項目。
按照核查工作要求,各集團或企業組織所屬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單位需在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相關項目信息填報工作。在此基礎上,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將于8月起組織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核查。
根據《通知》,此次核查內容包括電網企業執行《資金管理辦法》的情況,補貼資金管理、撥付情況,績效評價開展情況;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前期手續和建設完工情況,項目正常運行和企業經營運轉情況,享受電價政策以及補貼資金結算情況。
其中,重點核查內容主要涉及九個方面:一是電網企業是否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執行可再生能源發電政策;二是電網企業是否規范管理并及時、公平撥付補貼資金;三是電網企業是否按相關補貼政策、撥付要求發放補貼資金;四是電網企業是否按要求完成績效評價;五是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是否存在手續不全、規避行業管理、實際并網裝機容量與核準(備案)容量不一致等情況;六是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是否存在上網電量異常的情況;七是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是否已達合理利用小時數;八是生物質發電項目是否存在違規化石燃料摻燒及排放不達標問題;九是公共獨立系統運行情況、運維成本核算等。
《通知》明確,此次核查范圍主要涵蓋三類主體:獲得補貼資金的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各有關?。▍^、市)地方獨立電網企;在上述電網企業經營范圍內,獲得補貼資金的風電項目、光伏發電項目和生物質發電項目等;獲得補貼資金的公共獨立系統項目。
按照核查工作要求,各集團或企業組織所屬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單位需在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相關項目信息填報工作。在此基礎上,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將于8月起組織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