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全國電力建設工程(特別是新能源、抽蓄建設工程)繼續處于大規模集中建設期,隨著點多、面廣、作業量大的施工任務全面鋪開,現場作業風險辨識和管控難度進一步增大,電力基建領域安全生產形勢較為嚴峻;加之目前全國防洪度汛處于關鍵時期,極端天氣多發、頻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復雜多變,給電力施工帶來較大影響。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做好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各派出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
今年下半年,全國電力建設工程(特別是新能源、抽蓄建設工程)繼續處于大規模集中建設期,隨著點多、面廣、作業量大的施工任務全面鋪開,現場作業風險辨識和管控難度進一步增大,電力基建領域安全生產形勢較為嚴峻;加之目前全國防洪度汛處于關鍵時期,極端天氣多發、頻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復雜多變,給電力施工帶來較大影響。為了有效防范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電力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總承包、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以下簡稱“各參建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防汛工作的講話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要求,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將責任落實到每個員工,將措施落實到每個環節,嚴防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各參建單位要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充分尊重工程建設周期的客觀規律,科學確定工程建設時間節點,嚴防由于搶工期、超能力作業引發的施工安全隱患。
三、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各參建單位要按照“隱患就是事故”的原則,強化雙重預防機制,嚴格落實電力安全風險管控“周報季會”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施工作業中的安全風險,落實有效管控措施,并按要求通過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管平臺進行報送,確保各項風險可控、在控。
四、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控。各參建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控,嚴格落實對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危大工程及危險作業的現場管控和旁站監護,切實履行對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和交底,杜絕冒險作業、野蠻作業和違章作業。要強化施工區域用電、用火、用氣管理,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五、強化防汛減災工作。各參建單位尤其是水電項目參建單位要切實加強防汛減災工作,從嚴落實汛期防汛各項措施要求,強化突發泥石流、山體滑坡、塌方、滾石、超標準洪水等風險防控;施工工地該停工的必須停工,施工人員該撤離的必須及時撤離,確保施工工地汛期安全。
六、加強應急處置工作。各參建單位要進一步完善細化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聯動機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按要求進行應急演練;強化應急值班值守工作,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并嚴格執行事故(事件)信息報送規定。
七、完善疫情防控體系。各參建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政策要求及疫情防控常態化措施,進一步健全施工工地疫情防控體系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物資儲備,隨時監控施工工地疫情變化,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堅決防止聚集性傳染、杜絕聚集性疫情事件。
八、強化監管執法。國家能源局及所屬各派出機構將結合年度電力安全監管工作,對全國重點電力建設工程開展“四不兩直”督查。各省級能源管理部門及所屬各市、縣(區)能源管理部門,要根據疫情情況于8~10月對所核準電力建設工程開展“四不兩直”督導檢查工作,堅決將事故苗頭遏制在萌芽狀態。請各省級能源管理部門和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將相關工作開展情況整理匯總后于11月12日前報國家能源局。
聯系人:歐陽旭 010-81929649 102805858@qq.com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1年8月10日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做好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各派出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
今年下半年,全國電力建設工程(特別是新能源、抽蓄建設工程)繼續處于大規模集中建設期,隨著點多、面廣、作業量大的施工任務全面鋪開,現場作業風險辨識和管控難度進一步增大,電力基建領域安全生產形勢較為嚴峻;加之目前全國防洪度汛處于關鍵時期,極端天氣多發、頻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復雜多變,給電力施工帶來較大影響。為了有效防范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電力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總承包、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以下簡稱“各參建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防汛工作的講話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要求,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將責任落實到每個員工,將措施落實到每個環節,嚴防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各參建單位要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充分尊重工程建設周期的客觀規律,科學確定工程建設時間節點,嚴防由于搶工期、超能力作業引發的施工安全隱患。
三、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各參建單位要按照“隱患就是事故”的原則,強化雙重預防機制,嚴格落實電力安全風險管控“周報季會”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施工作業中的安全風險,落實有效管控措施,并按要求通過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管平臺進行報送,確保各項風險可控、在控。
四、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控。各參建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控,嚴格落實對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危大工程及危險作業的現場管控和旁站監護,切實履行對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和交底,杜絕冒險作業、野蠻作業和違章作業。要強化施工區域用電、用火、用氣管理,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五、強化防汛減災工作。各參建單位尤其是水電項目參建單位要切實加強防汛減災工作,從嚴落實汛期防汛各項措施要求,強化突發泥石流、山體滑坡、塌方、滾石、超標準洪水等風險防控;施工工地該停工的必須停工,施工人員該撤離的必須及時撤離,確保施工工地汛期安全。
六、加強應急處置工作。各參建單位要進一步完善細化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聯動機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按要求進行應急演練;強化應急值班值守工作,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并嚴格執行事故(事件)信息報送規定。
七、完善疫情防控體系。各參建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政策要求及疫情防控常態化措施,進一步健全施工工地疫情防控體系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物資儲備,隨時監控施工工地疫情變化,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堅決防止聚集性傳染、杜絕聚集性疫情事件。
八、強化監管執法。國家能源局及所屬各派出機構將結合年度電力安全監管工作,對全國重點電力建設工程開展“四不兩直”督查。各省級能源管理部門及所屬各市、縣(區)能源管理部門,要根據疫情情況于8~10月對所核準電力建設工程開展“四不兩直”督導檢查工作,堅決將事故苗頭遏制在萌芽狀態。請各省級能源管理部門和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將相關工作開展情況整理匯總后于11月12日前報國家能源局。
聯系人:歐陽旭 010-81929649 102805858@qq.com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