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內蒙古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發布蒙西鄂爾多斯外送項目風電光伏基地競爭優選公告,根據公告,本次基地項目裝機容量為3.4GW,共劃分為2個風電項目和4個光伏發電項目,光伏總裝機容量2.2GW,風電總裝機容量1.2GW。
全文如下:
蒙西鄂爾多斯外送項目風電光伏基地競爭優選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作為國家重要的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具有良好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及區位發展優勢,在全國能源低碳化轉型中發揮重要的作用。為更好地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優化調整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踐行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智慧融合的現代能源體系,準格爾旗積極推動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根據國家能源局、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鄂爾多斯市能源局的相關要求,按照基地化、規模化原則,單體規模不低于500MW,通過公開競爭配置的方式進行投資主體優選,準格爾旗人民政府委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組織蒙西鄂爾多斯外送項目風電光伏基地投資主體競爭優選工作。本次優選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歡迎具備申報資格的企業前來申報。
本優選公告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在準格爾旗能源局官方微信公眾平臺(準格爾綠色能源)發布,同時在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網站發布。
一、基本情況
1.優選方:準格爾旗人民政府
2.優選實施單位:準格爾旗能源局
3.監督機構:準格爾旗紀委、監察委員會
4.優選服務單位: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5.優選項目編號:ZGEQWSJD-FD01~02#風電項目、ZGEQWSJD-GD01~04#光伏發電項目
6.建設地點:準格爾旗(大路鎮、十二連城鄉、布爾陶亥蘇木、暖水鄉等)
7.項目信息:本次基地項目裝機容量為3400MW,共劃分為2個風電項目和4個光伏發電項目,其中,ZGEQWSJD-FD01#為風電項目、裝機容量600MW;ZGEQWSJD-FD02#為風電項目、裝機容量600MW;ZGEQWSJD-GD01#為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600MW;ZGEQWSJD-GD02#為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600MW;ZGEQWSJD-GD03#為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500MW;ZGEQWSJD-GD04#為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500MW;光伏發電項目采用農光、牧光、林光互補等方式,帶動板下經濟發展。
風電項目開發經營期為二十年,光伏發電項目的開發經營期為二十五年,均不含建設期。基地規劃建設6座220千伏升壓變電站,每座220千伏升壓站通過220千伏線路送至500千伏匯集站,最終以電網公司審定的接入系統方案為準。
8.優選內容:本次對蒙西鄂爾多斯外送項目風電光伏基地ZGEQWSJD-FD01~02#風電項目、ZGEQWSJD-GD01~04#光伏發電項目,采用公開競爭方式配置項目資源和確定項目投資開發企業。優選評審標準主要按照企業綜合實力、技術方案、前期準備、對當地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促進鄉村振興、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等要素考慮。受基地內實際測風測光設備少等因素影響,本次優選采用典型項目競爭排序的優選方式。申報企業需承擔不同項目因建設條件等差異性因素帶來的不確定性及投資風險。
本次優選以ZGEQWSJD-FD01#風電項目、ZGEQWSJD-GD02#光伏發電項目作為典型項目,申報企業在全面評估項目建設和經濟條件的基礎上,針對風電、光伏發電典型項目編制申報文件。優選評審對各申報企業提交的申報文件進行評分,風電項目排名前兩名申報企業作為風電項目推薦入選企業,各入選企業根據排名順序依次按照開發意向選擇風電項目場址;光伏發電項目排名前四的申報企業作為光伏發電項目推薦入選企業,各入選企業根據排名順序依次按照開發意向選擇光伏項目場址。如有申報企業放棄入選資格,由風電項目排名第三位、光伏發電項目排名第五位的企業開始依次遞補。申報企業不可同時申報風電項目和光伏發電項目,只能選擇風電或光伏發電單一項目類型進行申報。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信息
規劃場址位于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大路鎮、十二連城鄉、布爾陶亥蘇木、暖水鄉等),該地區風能、太陽能資源豐富,建設條件優越,適宜規模化集中開發。結合已投運的蒙西-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壓交流輸電工程,計劃在準格爾旗建設3400MW風電光伏基地,其中風電裝機容量1200MW,光伏發電裝機容量2200MW。
2、建設要求
風電、光伏項目集中連片,符合基地化、規模化、一體化、產業化的開發原則,有利于實現項目統一規劃、有序開展、分步實施,項目應充分、高效、高質量利用土地資源,鼓勵新能源項目與當地生態治理、文化旅游業、畜牧業等多元融合,優先支持“新能源+生態治理”、“新能源+旅游”、“新能源+農/林/牧光互補”、“新能源+產業”、“新能源+基礎設施”等開發模式,推動新能源開發與傳統產業經濟協同發展,積極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廣板下經濟、助力鄉村振興,將景觀設計理念融入到新能源項目的開發建設中,打造鄂爾多斯市乃至全國性的光伏、風電外送示范基地。
三、工作組織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鄂爾多斯市能源局的相關要求,為加快推進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壓輸電通道配套新能源基地準格爾旗項目建設進度、確保如期并網發電,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成立了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壓輸電通道配套新能源基地準格爾旗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旗政府相關工作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協調、聯絡和調度等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新能源基地項目開工前各節點所存在的問題,切實協調推進基地建設。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以下簡稱水電總院)作為優選服務單位,編制優選工作方案并組織開展基地項目競爭優選工作;負責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和優選工作方案,整理各項目基礎技術資料和相關支持性文件,編制項目優選文件,將優選標準和要求向參選企業公開,并做好技術把關和評審工作;負責公示階段答疑工作及后續相關技術支持。
準格爾旗紀委、監察委員會,負責保障優選工作免受外界干擾,并對專家優選過程中的行為進行監督。
優選流程安排為:公開發布優選公告→申報企業編制申報文件→企業遞交申報文件→優選評審→公布優選結果→簽署開發協議。
1.公開發布優選公告
公開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網址.cn)發布基地項目優選公告,在準格爾旗能源局官方微信公眾平臺(準格爾綠色能源)發布,并同時在水電總院網站(網址:)發布。公告發布后,有申報意向的企業申領優選文件,參與項目競爭優選。
2.企業編制申報文件
申報企業在獲得優選文件后,按優選文件要求編制項目申報文件,并可自行現場考察。申報企業應滿足當地新能源全產業鏈帶動、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鄉村振興等要求。
3.企業遞交申報文件
申報企業應按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準格爾旗能源局官方微信公眾平臺和水電總院網站公布的申報材料遞交要求,在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遞交申報文件。
4.優選評審
專家組審核各申報企業遞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相關信息是否滿足優選文件規定的要求。根據評分標準進行評分并對各項目申報企業分別進行排序。評審全過程在紀律監督下完成,以確保優選結果客觀公正。
5.公布優選結果
在評審完畢后,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優選結果,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準格爾旗能源局官方微信公眾平臺公布入選企業及必要信息。
6.簽署開發協議
入選企業與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簽署開發協議。
四、申報企業資格要求
1.集團公司或獲得集團授權的子公司方可申報(一個集團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參與項目的申報。子公司申報的,子公司絕對控股方應為集團公司)。鼓勵中央企業與地方企業、配套火電調峰企業、裝備制造企業等進行聯合申報。
2.申報企業經審計機構所出具審計報告確認的財務報表中總資產50億元及以上,凈資產10億元以上(按所屬集團公司考核),統計時間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成員按股比加權的總資產和凈資產總和須滿足上述要求。
3.申報企業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申報企業在資料文件遞交截止日之前自前述名單中被去除的,視為符合申報條件)”;近三年內申報企業在自治區協同監管平臺不得有被行政處罰記錄;申報企業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申報企業在資料文件遞交截止日之前自前述名單中被去除的,視為符合申報條件)”。
4.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全容量并網后5年內不得進行主體變更和股權轉讓。申報企業應承諾在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網。
5.申報企業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在遞交申報文件時提供銀行出具的3000萬元不可撤銷的保函。在公布優選結果確認后10個工作日內向未入選企業退還保函原件;在簽訂開發協議后10個工作日內向入選企業退還保函原件。入選企業放棄入選資格,將被扣除申報保證金。
6.申報企業應承諾在公布優選結果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建設期履約保證金及其他相關保證金。項目保證金存入專戶管理,按照項目保證金繳納返還管理辦法執行。
7. 申報企業應承諾在全面評估基地項目建設和經濟條件的基礎上,根據項目優選評分排名順序依次開發項目場址,并承擔不同項目因建設條件、資源條件等差異性因素帶來的不確定性及投資風險。
8.申報企業按照申報的有關技術指標實施項目建設,工程建設滿足水土保持、環境影響、生態恢復、土地綜合開發利用等方面的要求。設計、施工、驗收、評估等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標準、規程規范、技術管理要求,接受相關方的監督和檢查。申報企業配合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運行監測、及時報送數據。
9.申報企業承諾在準格爾旗成立全資項目公司作為項目開發建設主體。申報企業承諾支付前期技術支持和優選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
10.申報企業承諾按照高標準建設環境友好型光伏、風電項目要求推廣板下經濟,將景觀文化設計、鄉村振興、農牧光互補理念融入到新能源項目的開發建設,實現產業帶動、鄉村振興、基礎設施、文化旅游、生態修復等整體效果,承諾火電靈活性改造及調峰深度、儲能等靈活調節系統建設與工程本體同步投運,為加快項目推進、開工,按照前期工作一體化的方式整體推進,在企業內部建設資金、主要設備采購、決策審批等方面通過快速通道等方式加快審批流程,確保核準(備案)、開工建設、并網投運有關時間要求。
11.申報企業承諾優選參考材料、文件、數據僅用于此次優選工作,按規定做好相關保密工作。
1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申報。聯合體申報時,聯合體各成員應簽訂聯合體協議,并應符合下列條件:
1)每個聯合體成員在聯合體中必須具有實際出資義務,且聯合體牽頭人必須絕對控股。聯合體牽頭人應提交一份授權證書,證明其牽頭人資格。授權書須由所有聯合體成員的法定代表人簽署。聯合體牽頭人應被授權代表任何或全部聯合體成員承擔責任和接受指令。整個合同的實施應全部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
2)申報文件以及入選后的合同協議書中應有使聯合體各方受到法律約束的簽署。
3)聯合體協議中應明確聯合體各方的出資比例、工作范圍以及承擔的責任(投資能力、業績按雙方權益比例考核)。且承諾一旦入選,在注冊成立的項目公司中以及項目整個建設運營期內,各方的出資比例和職責不得擅變更。
4)所有聯合體成員應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承諾在申報及入選后對優選方承擔共同連帶責任及共同的保密義務,并在授權書和申報文件中有此說明。
5)聯合體各成員之間簽訂的聯合體協議書及聯合體成員單位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應隨申報文件一起遞交。
6)參加聯合體的各成員單位對本次優選不得再以各自名義單獨申報,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聯合體的申報。如有違反,其申報或與其有關的聯合體的申報將被拒絕。
五、時間及地點安排
1.申領優選文件日期:9月23日-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25日下午18:00截止申領。
2.申領優選文件地點: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會議中心10號會議室可再生能源發展項目專班辦公室。
3.申領要求:申領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申報企業的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申報企業信息表(見附件,加蓋公章)、資料申領銀行轉賬回執單復印件(申報企業對公賬戶,加蓋公章)。
4.優選文件申領費用為人民幣500元/套/項目,申報企業對公銀行賬戶轉賬至優選服務單位銀行賬戶,轉賬附言為“準格爾旗+申報公司名稱”。申領費用一經支付概不退還。
5.申報企業資料文件遞交時間:9月28日下午16:00~18:00,28日下午18:00截止遞交。
6.申報企業資料文件遞交地點: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能源局薛家灣地區服務站會議室(準格爾旗薛家灣鎮大誠房地產公司403會議室)。
六、其它
1.優選聯系人:劉佳(準格爾旗能源局)
郝勇(準格爾旗能源局)
朱駿(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2.優選聯系電話:0477-4217804
0477-4705605
3.優選聯系郵箱:zgeqnyjzhghg@163.com
4.優選服務單位銀行賬戶信息:
開戶名稱: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開戶行:工商銀行六鋪炕支行
賬 號:0200022309014417803
附件:申報文件企業信息表
備注:
1、本表提交時需加蓋單位公章,并將可編輯電子表發送至zgeqnyjzhghg@163.com。
2、如購買多個項目優選文件,在對應項目下分別填寫 “√”。
3、如需開具發票(僅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請填寫開票信息(請根據貴司財務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遞交申報資料時現場領取發票或寄出。
全文如下:
蒙西鄂爾多斯外送項目風電光伏基地競爭優選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作為國家重要的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具有良好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及區位發展優勢,在全國能源低碳化轉型中發揮重要的作用。為更好地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優化調整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踐行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智慧融合的現代能源體系,準格爾旗積極推動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根據國家能源局、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鄂爾多斯市能源局的相關要求,按照基地化、規模化原則,單體規模不低于500MW,通過公開競爭配置的方式進行投資主體優選,準格爾旗人民政府委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組織蒙西鄂爾多斯外送項目風電光伏基地投資主體競爭優選工作。本次優選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歡迎具備申報資格的企業前來申報。
本優選公告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在準格爾旗能源局官方微信公眾平臺(準格爾綠色能源)發布,同時在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網站發布。
一、基本情況
1.優選方:準格爾旗人民政府
2.優選實施單位:準格爾旗能源局
3.監督機構:準格爾旗紀委、監察委員會
4.優選服務單位: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5.優選項目編號:ZGEQWSJD-FD01~02#風電項目、ZGEQWSJD-GD01~04#光伏發電項目
6.建設地點:準格爾旗(大路鎮、十二連城鄉、布爾陶亥蘇木、暖水鄉等)
7.項目信息:本次基地項目裝機容量為3400MW,共劃分為2個風電項目和4個光伏發電項目,其中,ZGEQWSJD-FD01#為風電項目、裝機容量600MW;ZGEQWSJD-FD02#為風電項目、裝機容量600MW;ZGEQWSJD-GD01#為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600MW;ZGEQWSJD-GD02#為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600MW;ZGEQWSJD-GD03#為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500MW;ZGEQWSJD-GD04#為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500MW;光伏發電項目采用農光、牧光、林光互補等方式,帶動板下經濟發展。
風電項目開發經營期為二十年,光伏發電項目的開發經營期為二十五年,均不含建設期。基地規劃建設6座220千伏升壓變電站,每座220千伏升壓站通過220千伏線路送至500千伏匯集站,最終以電網公司審定的接入系統方案為準。
8.優選內容:本次對蒙西鄂爾多斯外送項目風電光伏基地ZGEQWSJD-FD01~02#風電項目、ZGEQWSJD-GD01~04#光伏發電項目,采用公開競爭方式配置項目資源和確定項目投資開發企業。優選評審標準主要按照企業綜合實力、技術方案、前期準備、對當地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促進鄉村振興、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等要素考慮。受基地內實際測風測光設備少等因素影響,本次優選采用典型項目競爭排序的優選方式。申報企業需承擔不同項目因建設條件等差異性因素帶來的不確定性及投資風險。
本次優選以ZGEQWSJD-FD01#風電項目、ZGEQWSJD-GD02#光伏發電項目作為典型項目,申報企業在全面評估項目建設和經濟條件的基礎上,針對風電、光伏發電典型項目編制申報文件。優選評審對各申報企業提交的申報文件進行評分,風電項目排名前兩名申報企業作為風電項目推薦入選企業,各入選企業根據排名順序依次按照開發意向選擇風電項目場址;光伏發電項目排名前四的申報企業作為光伏發電項目推薦入選企業,各入選企業根據排名順序依次按照開發意向選擇光伏項目場址。如有申報企業放棄入選資格,由風電項目排名第三位、光伏發電項目排名第五位的企業開始依次遞補。申報企業不可同時申報風電項目和光伏發電項目,只能選擇風電或光伏發電單一項目類型進行申報。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信息
規劃場址位于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大路鎮、十二連城鄉、布爾陶亥蘇木、暖水鄉等),該地區風能、太陽能資源豐富,建設條件優越,適宜規模化集中開發。結合已投運的蒙西-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壓交流輸電工程,計劃在準格爾旗建設3400MW風電光伏基地,其中風電裝機容量1200MW,光伏發電裝機容量2200MW。
2、建設要求
風電、光伏項目集中連片,符合基地化、規模化、一體化、產業化的開發原則,有利于實現項目統一規劃、有序開展、分步實施,項目應充分、高效、高質量利用土地資源,鼓勵新能源項目與當地生態治理、文化旅游業、畜牧業等多元融合,優先支持“新能源+生態治理”、“新能源+旅游”、“新能源+農/林/牧光互補”、“新能源+產業”、“新能源+基礎設施”等開發模式,推動新能源開發與傳統產業經濟協同發展,積極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廣板下經濟、助力鄉村振興,將景觀設計理念融入到新能源項目的開發建設中,打造鄂爾多斯市乃至全國性的光伏、風電外送示范基地。
三、工作組織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鄂爾多斯市能源局的相關要求,為加快推進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壓輸電通道配套新能源基地準格爾旗項目建設進度、確保如期并網發電,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成立了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壓輸電通道配套新能源基地準格爾旗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旗政府相關工作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協調、聯絡和調度等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新能源基地項目開工前各節點所存在的問題,切實協調推進基地建設。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以下簡稱水電總院)作為優選服務單位,編制優選工作方案并組織開展基地項目競爭優選工作;負責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和優選工作方案,整理各項目基礎技術資料和相關支持性文件,編制項目優選文件,將優選標準和要求向參選企業公開,并做好技術把關和評審工作;負責公示階段答疑工作及后續相關技術支持。
準格爾旗紀委、監察委員會,負責保障優選工作免受外界干擾,并對專家優選過程中的行為進行監督。
優選流程安排為:公開發布優選公告→申報企業編制申報文件→企業遞交申報文件→優選評審→公布優選結果→簽署開發協議。
1.公開發布優選公告
公開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網址.cn)發布基地項目優選公告,在準格爾旗能源局官方微信公眾平臺(準格爾綠色能源)發布,并同時在水電總院網站(網址:)發布。公告發布后,有申報意向的企業申領優選文件,參與項目競爭優選。
2.企業編制申報文件
申報企業在獲得優選文件后,按優選文件要求編制項目申報文件,并可自行現場考察。申報企業應滿足當地新能源全產業鏈帶動、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鄉村振興等要求。
3.企業遞交申報文件
申報企業應按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準格爾旗能源局官方微信公眾平臺和水電總院網站公布的申報材料遞交要求,在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遞交申報文件。
4.優選評審
專家組審核各申報企業遞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相關信息是否滿足優選文件規定的要求。根據評分標準進行評分并對各項目申報企業分別進行排序。評審全過程在紀律監督下完成,以確保優選結果客觀公正。
5.公布優選結果
在評審完畢后,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優選結果,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準格爾旗能源局官方微信公眾平臺公布入選企業及必要信息。
6.簽署開發協議
入選企業與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簽署開發協議。
四、申報企業資格要求
1.集團公司或獲得集團授權的子公司方可申報(一個集團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參與項目的申報。子公司申報的,子公司絕對控股方應為集團公司)。鼓勵中央企業與地方企業、配套火電調峰企業、裝備制造企業等進行聯合申報。
2.申報企業經審計機構所出具審計報告確認的財務報表中總資產50億元及以上,凈資產10億元以上(按所屬集團公司考核),統計時間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成員按股比加權的總資產和凈資產總和須滿足上述要求。
3.申報企業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申報企業在資料文件遞交截止日之前自前述名單中被去除的,視為符合申報條件)”;近三年內申報企業在自治區協同監管平臺不得有被行政處罰記錄;申報企業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申報企業在資料文件遞交截止日之前自前述名單中被去除的,視為符合申報條件)”。
4.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全容量并網后5年內不得進行主體變更和股權轉讓。申報企業應承諾在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網。
5.申報企業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在遞交申報文件時提供銀行出具的3000萬元不可撤銷的保函。在公布優選結果確認后10個工作日內向未入選企業退還保函原件;在簽訂開發協議后10個工作日內向入選企業退還保函原件。入選企業放棄入選資格,將被扣除申報保證金。
6.申報企業應承諾在公布優選結果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建設期履約保證金及其他相關保證金。項目保證金存入專戶管理,按照項目保證金繳納返還管理辦法執行。
7. 申報企業應承諾在全面評估基地項目建設和經濟條件的基礎上,根據項目優選評分排名順序依次開發項目場址,并承擔不同項目因建設條件、資源條件等差異性因素帶來的不確定性及投資風險。
8.申報企業按照申報的有關技術指標實施項目建設,工程建設滿足水土保持、環境影響、生態恢復、土地綜合開發利用等方面的要求。設計、施工、驗收、評估等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標準、規程規范、技術管理要求,接受相關方的監督和檢查。申報企業配合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運行監測、及時報送數據。
9.申報企業承諾在準格爾旗成立全資項目公司作為項目開發建設主體。申報企業承諾支付前期技術支持和優選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
10.申報企業承諾按照高標準建設環境友好型光伏、風電項目要求推廣板下經濟,將景觀文化設計、鄉村振興、農牧光互補理念融入到新能源項目的開發建設,實現產業帶動、鄉村振興、基礎設施、文化旅游、生態修復等整體效果,承諾火電靈活性改造及調峰深度、儲能等靈活調節系統建設與工程本體同步投運,為加快項目推進、開工,按照前期工作一體化的方式整體推進,在企業內部建設資金、主要設備采購、決策審批等方面通過快速通道等方式加快審批流程,確保核準(備案)、開工建設、并網投運有關時間要求。
11.申報企業承諾優選參考材料、文件、數據僅用于此次優選工作,按規定做好相關保密工作。
1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申報。聯合體申報時,聯合體各成員應簽訂聯合體協議,并應符合下列條件:
1)每個聯合體成員在聯合體中必須具有實際出資義務,且聯合體牽頭人必須絕對控股。聯合體牽頭人應提交一份授權證書,證明其牽頭人資格。授權書須由所有聯合體成員的法定代表人簽署。聯合體牽頭人應被授權代表任何或全部聯合體成員承擔責任和接受指令。整個合同的實施應全部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
2)申報文件以及入選后的合同協議書中應有使聯合體各方受到法律約束的簽署。
3)聯合體協議中應明確聯合體各方的出資比例、工作范圍以及承擔的責任(投資能力、業績按雙方權益比例考核)。且承諾一旦入選,在注冊成立的項目公司中以及項目整個建設運營期內,各方的出資比例和職責不得擅變更。
4)所有聯合體成員應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承諾在申報及入選后對優選方承擔共同連帶責任及共同的保密義務,并在授權書和申報文件中有此說明。
5)聯合體各成員之間簽訂的聯合體協議書及聯合體成員單位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應隨申報文件一起遞交。
6)參加聯合體的各成員單位對本次優選不得再以各自名義單獨申報,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聯合體的申報。如有違反,其申報或與其有關的聯合體的申報將被拒絕。
五、時間及地點安排
1.申領優選文件日期:9月23日-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25日下午18:00截止申領。
2.申領優選文件地點: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會議中心10號會議室可再生能源發展項目專班辦公室。
3.申領要求:申領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申報企業的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申報企業信息表(見附件,加蓋公章)、資料申領銀行轉賬回執單復印件(申報企業對公賬戶,加蓋公章)。
4.優選文件申領費用為人民幣500元/套/項目,申報企業對公銀行賬戶轉賬至優選服務單位銀行賬戶,轉賬附言為“準格爾旗+申報公司名稱”。申領費用一經支付概不退還。
5.申報企業資料文件遞交時間:9月28日下午16:00~18:00,28日下午18:00截止遞交。
6.申報企業資料文件遞交地點: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能源局薛家灣地區服務站會議室(準格爾旗薛家灣鎮大誠房地產公司403會議室)。
六、其它
1.優選聯系人:劉佳(準格爾旗能源局)
郝勇(準格爾旗能源局)
朱駿(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2.優選聯系電話:0477-4217804
0477-4705605
3.優選聯系郵箱:zgeqnyjzhghg@163.com
4.優選服務單位銀行賬戶信息:
開戶名稱: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開戶行:工商銀行六鋪炕支行
賬 號:0200022309014417803
附件:申報文件企業信息表
備注:
1、本表提交時需加蓋單位公章,并將可編輯電子表發送至zgeqnyjzhghg@163.com。
2、如購買多個項目優選文件,在對應項目下分別填寫 “√”。
3、如需開具發票(僅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請填寫開票信息(請根據貴司財務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遞交申報資料時現場領取發票或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