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碳排放配額清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確保2021年12月15日17點前95%的重點排放單位完成履約,12月31日17點前全部重點排放單位完成履約。
有意愿使用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抵銷碳排放配額清繳的重點排放單位抓緊開立CCER注冊登記賬號,并在經備案的交易機構盡快完成CCER購買并申請注銷。用于配額清繳抵銷的CCER抵銷比例不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5%,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可用的CCER均為2017年3月前產生的減排量,減排量產生期間,有關減排項目均不是納入全國碳市場配額管理的減排項目。
關于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碳排放配額清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為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配額(以下簡稱配額)清繳工作,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關于加強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請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緊完成本行政區域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019-2020年度配額核定及清繳配額量確認,報送我部并抄送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碳排放數據報送功能模塊完成配額核定、應清繳配額量有關信息填報,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向重點排放單位分配經核定配額。按照我部《關于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數據質量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全國碳市場數據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發現數據虛報、瞞報、數據造假等違規行為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并組織整改,對排放數據存在造假情況的重點排放單位,依據相關技術規范按保守性原則審慎確定其排放量和應清繳配額,有關處理情況報送我部。
二、督促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盡早完成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配額清繳,確保2021年12月15日17點前本行政區域95%的重點排放單位完成履約,12月31日17點前全部重點排放單位完成履約。碳排放配額清繳范圍為已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預分配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對未按時足額清繳配額的重點排放單位,依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處理,有關處理情況于2022年1月15日前報送我部。我部將對上述工作進行核實,并對落實不力的進行督辦。
三、組織有意愿使用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抵銷碳排放配額清繳的重點排放單位抓緊開立國家自愿減排注冊登記系統一般持有賬戶,并在經備案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構開立交易系統賬戶,盡快完成CCER購買并申請CCER注銷。使用CCER抵銷碳排放配額清繳的相關具體程序和申請表附后。
四、加強對本行政區域重點排放單位配額清繳工作的組織領導。重點督促指導配額存在缺口的重點排放單位盡早做好清繳相關工作,與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加強對接。
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以及相關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
聯系人:
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徐澤夏
電話:4009911188轉0
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臧奧乾
電話:(021)56903000轉全國碳市場運營中心
北京綠色交易所(自愿減排注冊登記系統技術支撐)高原、劉曉嫣
電話:(010)66295772、66295589
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碳排放數據報送功能模塊技術支持)齊碩
電話:(010)84757220
國家氣候戰略中心劉海燕
電話:(010)82268464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 齊磊
電話:(010)65645638
附件:1.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使用CCER抵銷配額清繳程序
2.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重點排放單位使用CCER抵銷配額清繳申請表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1年10月2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北京綠色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深圳排放權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海峽股權交易中心。
部內抄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
有意愿使用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抵銷碳排放配額清繳的重點排放單位抓緊開立CCER注冊登記賬號,并在經備案的交易機構盡快完成CCER購買并申請注銷。用于配額清繳抵銷的CCER抵銷比例不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5%,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可用的CCER均為2017年3月前產生的減排量,減排量產生期間,有關減排項目均不是納入全國碳市場配額管理的減排項目。
關于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碳排放配額清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為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配額(以下簡稱配額)清繳工作,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關于加強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請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緊完成本行政區域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019-2020年度配額核定及清繳配額量確認,報送我部并抄送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碳排放數據報送功能模塊完成配額核定、應清繳配額量有關信息填報,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向重點排放單位分配經核定配額。按照我部《關于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數據質量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全國碳市場數據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發現數據虛報、瞞報、數據造假等違規行為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并組織整改,對排放數據存在造假情況的重點排放單位,依據相關技術規范按保守性原則審慎確定其排放量和應清繳配額,有關處理情況報送我部。
二、督促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盡早完成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配額清繳,確保2021年12月15日17點前本行政區域95%的重點排放單位完成履約,12月31日17點前全部重點排放單位完成履約。碳排放配額清繳范圍為已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預分配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對未按時足額清繳配額的重點排放單位,依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處理,有關處理情況于2022年1月15日前報送我部。我部將對上述工作進行核實,并對落實不力的進行督辦。
三、組織有意愿使用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抵銷碳排放配額清繳的重點排放單位抓緊開立國家自愿減排注冊登記系統一般持有賬戶,并在經備案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構開立交易系統賬戶,盡快完成CCER購買并申請CCER注銷。使用CCER抵銷碳排放配額清繳的相關具體程序和申請表附后。
四、加強對本行政區域重點排放單位配額清繳工作的組織領導。重點督促指導配額存在缺口的重點排放單位盡早做好清繳相關工作,與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加強對接。
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以及相關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
聯系人:
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徐澤夏
電話:4009911188轉0
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臧奧乾
電話:(021)56903000轉全國碳市場運營中心
北京綠色交易所(自愿減排注冊登記系統技術支撐)高原、劉曉嫣
電話:(010)66295772、66295589
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碳排放數據報送功能模塊技術支持)齊碩
電話:(010)84757220
國家氣候戰略中心劉海燕
電話:(010)82268464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 齊磊
電話:(010)65645638
附件:1.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使用CCER抵銷配額清繳程序
2.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重點排放單位使用CCER抵銷配額清繳申請表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1年10月2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北京綠色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深圳排放權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海峽股權交易中心。
部內抄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