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溫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溫州市制造業千企節能改造行動方案(2021-2023)的通知》。《通知》中提出按照“綠色、清潔、高效、低碳”的要求,改造提升高碳低效行業,推廣運用節能減碳技術,聚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促進制造業綠色發展水平顯著提升。到2023年,實施 1000項以上節能改造項目,騰出用能空間25 萬噸標煤以上,單位規上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9%,新建工業廠房安裝分布式光伏比例達到 100%,新增光伏并網40萬千瓦以上裝機容量,實現工業領域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雙優化。加大工作力度,力爭三年任務兩年完成。
推動光伏項目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對完成備案并接入市級分布式光伏數字化管理平臺的“自發自用、余量上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按照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的補貼。
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溫州市制造業千企節能改造行動方案(2021-2023)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溫州市制造業千企節能改造行動方案(2021-2023)》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溫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溫州市制造業千企節能改造行動方案(2021-2023)
為加快工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進程,推進我市制造業節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工業經濟低碳綠色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綠色、清潔、高效、低碳”的要求,改造提升高碳低效行業,推廣運用節能減碳技術,聚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促進制造業綠色發展水平顯著提升。到2023年,實施 1000項以上節能改造項目,騰出用能空間25 萬噸標煤以上,單位規上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9%,新建工業廠房安裝分布式光伏比例達到 100%新增光伏并網40萬千瓦以上裝機容量,實現工業領域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雙優化。加大工作力度,力爭三年任務兩年完成。
二、重點領域
(一)淘汰高耗。以安全、環保、質量、能源等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政策為依據,對存在違法違規情況的高耗企業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堅決依法予以關停淘汰。(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二)產線節能。在重點行業、企業和工業園區,聚焦節能減碳技術裝備、資源綜合循環利用等領域,實施一批節能改造產品、產線、車間、工廠項目,鼓勵企業瞄準國際同行業標桿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環保能效等綠色發展水平。(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
(三)清潔能源。優化制造業用能結構,大力實施電能替代工程,穩步推進余熱發電、冷熱電三聯供等工業園區能源階梯利用項目,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設光伏發電項目,提高生產過程中能源產出率、清潔能源使用比例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四)儲能應用。開展集中式較大規模和分布式、平臺聚合新型儲能項目建設,探索開展工業園區企業側儲能項目,為電力系統提供容量支持及調峰能力,支持儲能項目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電力市場交易。(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溫州電力局)(五)配套升級。硬件設施方面,對工業園區、企業的建筑照明、通用用能設備、公共交通設施等進行綜合性、系統性節能改造升級。軟件系統方面,鼓勵企業建設能源管理中心、智能微電網、碳排放管理平臺等。(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三、主要任務
全面實施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千企節能改造、綠色星級創建,正向激勵與反向倒逼相結合,推動高耗低效企業全面出清,不斷提升制造業綠色發展水平。
(一)加快高耗企業淘汰
1.精準排摸高耗企業,每年制訂《溫州市制造業高耗低效企業排摸指南》,明確分行業高耗指導標準,并按照動態排摸、分類建檔、清單管理的方法,對規上制造業企業、實際用地3畝(含)以上的規下制造業企業開展排查,建立高耗企業淘汰清單。(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依法淘汰高耗企業,各地依法依規對高耗企業進行嚴格檢查,制定年度整治提升方案,實施分類整治,對標提升,達標銷號,涉及安全、環保、質量、能源等違法違規且整改不達標的企業一律關停退出。到2023年,全市淘汰落后產能企業1000家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加快產線節能改造
3.動員并實施一批節能改造項目。制定專項政策,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動員企業實施節能改造,多渠道面向全市規上企業開展節能改造項目征集,建立重點項目庫。對重點企業節能改造項目進行輔導、跟蹤和服務,提供智力支持、資金支持和政策支持,每年組織實施節能改造項目350個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
4.開展一輪節能診斷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節能改造工程服務公司開展“一對一”入戶診斷服務,每年分批次完成“一對一”入戶診斷咨詢500家以上,完成節能改造方案設計500家以上,建立結果導向的跟蹤服務評估機制,每年評選一批優質服務供應商。(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
5.培育一批典型示范項目。每年認定50個左右的市級節能改造試點示范項目,分類型培育樹立一批節能產線、屋頂光伏、節能車間、節能工廠、節能園區典型樣板,并擇優推薦申報省級重點節能改造項目,每年編制優秀節能改造案例匯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廣典型成功經驗,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責任單位:市經信局)6.培養一支專業化隊伍。組建項目診斷咨詢專家團隊,滾動更新節能改造專家隊伍,招引培育更多節能改造方案供應商,強化溝通與合作,為我市節能改造提供技術支撐和專業服務。(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
(三)加快清潔能源應用
7.推進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開發區(園區)等現有建(構)筑物中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60%以上,新建工業廠房屋頂安裝比例達到100%。到2023年,建成整縣(市、區)分布式光伏試點3個以上。(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8.推動光伏建設模式創新。充分利用數字化手段,推動分布式光伏數字化管理平臺建設,深度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碳資產價值,鼓勵有資質的企業和機構開展碳資產聚合,推動分布式光伏應用多元化資本化發展。到2023 年,基本形成光伏項目碳資產評估體系,支持企業參與碳交易。(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溫州電力局)(四)加快儲能項目建設
9.加快用戶側分布式儲能項目落地。探索推進樂清虹橋、淡溪片區分布式儲能項目建設,鼓勵各地開展分布式儲能推廣應用,加大鋰電池分布式儲能技術項目的應用與推廣,鼓勵引導企業通過削峰填谷,強化生產經營電力保障,每年新建園區(含小微企業園)分布式儲能項目5個以上。(責任單位:溫州電力局、市發展改革委)
10.爭取電網側大型集中式儲能項目落地。開展樂清灣港區共享儲能項目建設試點,探索電力部門與新能源發電企業共建共享儲能投資運營模式,加大對本地“首合套”、優質新產品的推廣應用,帶動產業鏈上下游鏈式發展。(責任單位:溫州電力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
(五)加快節能配套升級
11.開展節能改造供需對接。各地立足本地產業特色,搭建交流合作平臺,宣傳扶持政策,推廣先進經驗,催生一批節能改造項目,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專業服務機構優勢,分行業、分領域舉辦小切口的節能改造交流和設備推廣對接活動,通過供需對接和典型經驗分享,促進項目落地,每年舉辦各類對接活動 10場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
12.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一批優質節能改造服務公司,由節能改造服務公司對太陽能光伏應用、綠色照明改造、鍋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能效智慧管理等節能改造項目進行投資,包括不限于資金、設備、技術和管理,達到節約能源、提高能源使用率的目的。(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節能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局,組織實施并統籌協調全市節能改造工作,其中,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推進清潔新能源應用,市經信局負責推進產線節能改造和配套設施節能升級,溫州電力局牽頭推動儲能設施建設,各縣(市、區)、省級產業集聚區要成立相應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二)加大政策引導1.加大光伏項目建設支持。工業園區、企業建筑為坡屋面結構時,光伏組件安裝最高高度與屋面距離不應超過 30cm;建筑為平屋面結構時,光伏組件安裝最高高度應根據層頂結構、構架和圍護高度等實際確定,在保證安全與美觀的前提下,與屋面距離不超過2.6m.(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2.推動光伏項目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對完成備案并接入市級分布式光伏數字化管理平臺的“自發自用、余量上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按照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的補貼。(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溫州電力局)
3.鼓勵儲能項目市場化運行。推動社會資本開展用戶側儲能項目建攻,將分布式儲能系統通過協調控制策略進行匯聚,為配電網提供有效支撐,逐步探索形成儲能項目作為可調節負荷參與需求側響應的機制。對于實際投運的分布式儲能項目,按照字際放電量給予儲能運營主體0.8元/干瓦時的補貼一鼓勵各地加大對集中式儲能項目的支持。(貢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溫州電力局)
4.優化產線節能以道項目支持。節能改造項目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節能改造項目實施后,年節能量 30噸標準煤以上或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以上:(2)節能改造后全員勞動生產率提高20%以上,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一年內生產性設備與信息化投入100萬元至200萬元的改造項目,按投資額的 14%給子補助: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改造項目,按投資額的17%給予補助;500萬元以上的改造項目,按投資額的22%給予不超過 500萬元的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5.深化節能改造綠色金融支持,深化《溫州市制造業高質量綠色發展專項金融服務方案(試行)》,推廣綠色智改貸、碳匯貸、光伏貸等綠色金融創新產品,對節能改造項目的信貸需求給予優先保障,新增貸款最低利率可在同期 LPR利率基礎上下調20個基點。(責任單位:市經信局、人行溫州市中心支行、溫州銀保監分局)
6.強化綠色創建扶持、節能改造主體可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供應鏈、綠色(設計)產品,新列入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設計)產品的,分別獎勵 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新列入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設計)產品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 萬元、15 萬元;新列入市級綠色工廠的,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7.支持節能改造診斷咨詢服務,根據診斷數量、完成質量、數據填報、企業反饋等方面情況,對節能診斷服務進行驗收,達標完成的,按每份節能診斷報告 5000元的標準,給予服務機構相應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8.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節能改造服務公司為我市制造業企業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項目年節能量達 50 噸標準煤以上的,可參照本方案“產線節能改造資金補助”相關標準,對實際投資額給予分檔補助。(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溫州電力局)
(三)強化服務保障
通過“三服務”梳理形成有意向開展節能改造企業(項目)清單,建立專門數據庫,支持行業協會、新型智庫、碳匯研究等公共服務機構提供產學研合作服務。支持列入我市節能服務機構目錄庫的公司推廣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并結合“三服務“萬名干部進萬企”行動,為企業選擇節能改造服務公司或專家團隊、申報節能技改扶持政策等提供建議和幫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推動光伏項目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對完成備案并接入市級分布式光伏數字化管理平臺的“自發自用、余量上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按照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的補貼。
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溫州市制造業千企節能改造行動方案(2021-2023)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溫州市制造業千企節能改造行動方案(2021-2023)》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溫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溫州市制造業千企節能改造行動方案(2021-2023)
為加快工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進程,推進我市制造業節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工業經濟低碳綠色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綠色、清潔、高效、低碳”的要求,改造提升高碳低效行業,推廣運用節能減碳技術,聚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促進制造業綠色發展水平顯著提升。到2023年,實施 1000項以上節能改造項目,騰出用能空間25 萬噸標煤以上,單位規上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9%,新建工業廠房安裝分布式光伏比例達到 100%新增光伏并網40萬千瓦以上裝機容量,實現工業領域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雙優化。加大工作力度,力爭三年任務兩年完成。
二、重點領域
(一)淘汰高耗。以安全、環保、質量、能源等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政策為依據,對存在違法違規情況的高耗企業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堅決依法予以關停淘汰。(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二)產線節能。在重點行業、企業和工業園區,聚焦節能減碳技術裝備、資源綜合循環利用等領域,實施一批節能改造產品、產線、車間、工廠項目,鼓勵企業瞄準國際同行業標桿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環保能效等綠色發展水平。(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
(三)清潔能源。優化制造業用能結構,大力實施電能替代工程,穩步推進余熱發電、冷熱電三聯供等工業園區能源階梯利用項目,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設光伏發電項目,提高生產過程中能源產出率、清潔能源使用比例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四)儲能應用。開展集中式較大規模和分布式、平臺聚合新型儲能項目建設,探索開展工業園區企業側儲能項目,為電力系統提供容量支持及調峰能力,支持儲能項目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電力市場交易。(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溫州電力局)(五)配套升級。硬件設施方面,對工業園區、企業的建筑照明、通用用能設備、公共交通設施等進行綜合性、系統性節能改造升級。軟件系統方面,鼓勵企業建設能源管理中心、智能微電網、碳排放管理平臺等。(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三、主要任務
全面實施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千企節能改造、綠色星級創建,正向激勵與反向倒逼相結合,推動高耗低效企業全面出清,不斷提升制造業綠色發展水平。
(一)加快高耗企業淘汰
1.精準排摸高耗企業,每年制訂《溫州市制造業高耗低效企業排摸指南》,明確分行業高耗指導標準,并按照動態排摸、分類建檔、清單管理的方法,對規上制造業企業、實際用地3畝(含)以上的規下制造業企業開展排查,建立高耗企業淘汰清單。(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依法淘汰高耗企業,各地依法依規對高耗企業進行嚴格檢查,制定年度整治提升方案,實施分類整治,對標提升,達標銷號,涉及安全、環保、質量、能源等違法違規且整改不達標的企業一律關停退出。到2023年,全市淘汰落后產能企業1000家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加快產線節能改造
3.動員并實施一批節能改造項目。制定專項政策,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動員企業實施節能改造,多渠道面向全市規上企業開展節能改造項目征集,建立重點項目庫。對重點企業節能改造項目進行輔導、跟蹤和服務,提供智力支持、資金支持和政策支持,每年組織實施節能改造項目350個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
4.開展一輪節能診斷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節能改造工程服務公司開展“一對一”入戶診斷服務,每年分批次完成“一對一”入戶診斷咨詢500家以上,完成節能改造方案設計500家以上,建立結果導向的跟蹤服務評估機制,每年評選一批優質服務供應商。(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
5.培育一批典型示范項目。每年認定50個左右的市級節能改造試點示范項目,分類型培育樹立一批節能產線、屋頂光伏、節能車間、節能工廠、節能園區典型樣板,并擇優推薦申報省級重點節能改造項目,每年編制優秀節能改造案例匯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廣典型成功經驗,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責任單位:市經信局)6.培養一支專業化隊伍。組建項目診斷咨詢專家團隊,滾動更新節能改造專家隊伍,招引培育更多節能改造方案供應商,強化溝通與合作,為我市節能改造提供技術支撐和專業服務。(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
(三)加快清潔能源應用
7.推進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開發區(園區)等現有建(構)筑物中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60%以上,新建工業廠房屋頂安裝比例達到100%。到2023年,建成整縣(市、區)分布式光伏試點3個以上。(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8.推動光伏建設模式創新。充分利用數字化手段,推動分布式光伏數字化管理平臺建設,深度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碳資產價值,鼓勵有資質的企業和機構開展碳資產聚合,推動分布式光伏應用多元化資本化發展。到2023 年,基本形成光伏項目碳資產評估體系,支持企業參與碳交易。(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溫州電力局)(四)加快儲能項目建設
9.加快用戶側分布式儲能項目落地。探索推進樂清虹橋、淡溪片區分布式儲能項目建設,鼓勵各地開展分布式儲能推廣應用,加大鋰電池分布式儲能技術項目的應用與推廣,鼓勵引導企業通過削峰填谷,強化生產經營電力保障,每年新建園區(含小微企業園)分布式儲能項目5個以上。(責任單位:溫州電力局、市發展改革委)
10.爭取電網側大型集中式儲能項目落地。開展樂清灣港區共享儲能項目建設試點,探索電力部門與新能源發電企業共建共享儲能投資運營模式,加大對本地“首合套”、優質新產品的推廣應用,帶動產業鏈上下游鏈式發展。(責任單位:溫州電力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
(五)加快節能配套升級
11.開展節能改造供需對接。各地立足本地產業特色,搭建交流合作平臺,宣傳扶持政策,推廣先進經驗,催生一批節能改造項目,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專業服務機構優勢,分行業、分領域舉辦小切口的節能改造交流和設備推廣對接活動,通過供需對接和典型經驗分享,促進項目落地,每年舉辦各類對接活動 10場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
12.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一批優質節能改造服務公司,由節能改造服務公司對太陽能光伏應用、綠色照明改造、鍋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能效智慧管理等節能改造項目進行投資,包括不限于資金、設備、技術和管理,達到節約能源、提高能源使用率的目的。(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節能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局,組織實施并統籌協調全市節能改造工作,其中,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推進清潔新能源應用,市經信局負責推進產線節能改造和配套設施節能升級,溫州電力局牽頭推動儲能設施建設,各縣(市、區)、省級產業集聚區要成立相應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二)加大政策引導1.加大光伏項目建設支持。工業園區、企業建筑為坡屋面結構時,光伏組件安裝最高高度與屋面距離不應超過 30cm;建筑為平屋面結構時,光伏組件安裝最高高度應根據層頂結構、構架和圍護高度等實際確定,在保證安全與美觀的前提下,與屋面距離不超過2.6m.(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2.推動光伏項目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對完成備案并接入市級分布式光伏數字化管理平臺的“自發自用、余量上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按照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的補貼。(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溫州電力局)
3.鼓勵儲能項目市場化運行。推動社會資本開展用戶側儲能項目建攻,將分布式儲能系統通過協調控制策略進行匯聚,為配電網提供有效支撐,逐步探索形成儲能項目作為可調節負荷參與需求側響應的機制。對于實際投運的分布式儲能項目,按照字際放電量給予儲能運營主體0.8元/干瓦時的補貼一鼓勵各地加大對集中式儲能項目的支持。(貢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溫州電力局)
4.優化產線節能以道項目支持。節能改造項目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節能改造項目實施后,年節能量 30噸標準煤以上或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以上:(2)節能改造后全員勞動生產率提高20%以上,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一年內生產性設備與信息化投入100萬元至200萬元的改造項目,按投資額的 14%給子補助: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改造項目,按投資額的17%給予補助;500萬元以上的改造項目,按投資額的22%給予不超過 500萬元的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5.深化節能改造綠色金融支持,深化《溫州市制造業高質量綠色發展專項金融服務方案(試行)》,推廣綠色智改貸、碳匯貸、光伏貸等綠色金融創新產品,對節能改造項目的信貸需求給予優先保障,新增貸款最低利率可在同期 LPR利率基礎上下調20個基點。(責任單位:市經信局、人行溫州市中心支行、溫州銀保監分局)
6.強化綠色創建扶持、節能改造主體可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供應鏈、綠色(設計)產品,新列入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設計)產品的,分別獎勵 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新列入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設計)產品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 萬元、15 萬元;新列入市級綠色工廠的,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7.支持節能改造診斷咨詢服務,根據診斷數量、完成質量、數據填報、企業反饋等方面情況,對節能診斷服務進行驗收,達標完成的,按每份節能診斷報告 5000元的標準,給予服務機構相應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8.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節能改造服務公司為我市制造業企業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項目年節能量達 50 噸標準煤以上的,可參照本方案“產線節能改造資金補助”相關標準,對實際投資額給予分檔補助。(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溫州電力局)
(三)強化服務保障
通過“三服務”梳理形成有意向開展節能改造企業(項目)清單,建立專門數據庫,支持行業協會、新型智庫、碳匯研究等公共服務機構提供產學研合作服務。支持列入我市節能服務機構目錄庫的公司推廣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并結合“三服務“萬名干部進萬企”行動,為企業選擇節能改造服務公司或專家團隊、申報節能技改扶持政策等提供建議和幫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