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其中提出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打造海上風電產業集群,包括建設珠三角海上風電研發服務基地、建設粵東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建設粵西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等產業集群。
《規劃》提出,推動海上風電項目規模化開發,基本建成已規劃近海淺水區項目,推動省管海域近海深水區項目開工建設,爭取粵東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納入國家相關規劃并推動基地項目開工建設。
同時《規劃》支持海洋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推動海上風電項目開發與海洋牧場、海上制氫、海洋綜合試驗場等相結合,力爭到2025年底累計建成投產裝機容量達1800萬千瓦;
在整機制造方面,《規劃》強調加快建設陽江、粵東海上風電產業基地,力爭到2025年全省風電整機制造年產能達到900臺(套)。
在海上風電降本方面,《規劃》提出推動技術進步和成本下降,以龍頭企業為引領,重點開展低風速、大容量、抗臺風、防鹽霧風電機組研發制造,加快漂浮式風機基礎、柔性直流送出等關鍵技術轉化應用。
在產業鏈方面,《規劃》提出重點引進或鼓勵收購新型材料、主軸承、齒輪箱、海上升壓站、施工船機運維設備等產業鏈企業,補齊產業鏈供應鏈短板。
在海上風電運維方面,《規劃》要求提前謀劃海上風電運維產業,重點在陽江、揭陽、汕尾等地布局建設海上運維基地,同時鼓勵支持風電研發設計、裝備制造、風電施工及運維企業加強合作,通過組建專業運維機構或委托開展社會第三方專業運維,推行運維服務專業化。
《規劃》提出,推動海上風電項目規模化開發,基本建成已規劃近海淺水區項目,推動省管海域近海深水區項目開工建設,爭取粵東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納入國家相關規劃并推動基地項目開工建設。
同時《規劃》支持海洋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推動海上風電項目開發與海洋牧場、海上制氫、海洋綜合試驗場等相結合,力爭到2025年底累計建成投產裝機容量達1800萬千瓦;
在整機制造方面,《規劃》強調加快建設陽江、粵東海上風電產業基地,力爭到2025年全省風電整機制造年產能達到900臺(套)。
在海上風電降本方面,《規劃》提出推動技術進步和成本下降,以龍頭企業為引領,重點開展低風速、大容量、抗臺風、防鹽霧風電機組研發制造,加快漂浮式風機基礎、柔性直流送出等關鍵技術轉化應用。
在產業鏈方面,《規劃》提出重點引進或鼓勵收購新型材料、主軸承、齒輪箱、海上升壓站、施工船機運維設備等產業鏈企業,補齊產業鏈供應鏈短板。
在海上風電運維方面,《規劃》要求提前謀劃海上風電運維產業,重點在陽江、揭陽、汕尾等地布局建設海上運維基地,同時鼓勵支持風電研發設計、裝備制造、風電施工及運維企業加強合作,通過組建專業運維機構或委托開展社會第三方專業運維,推行運維服務專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