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2021-2022年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競爭配置已經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州本級備案。招標人為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程所需資金來源為其他。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伊犁州直2021-2022年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競爭配置七標段、伊犁州直2021-2022年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競爭配置四標段、伊犁州直2021-2022年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競爭配置五標段、伊犁州直2021-2022年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競爭配置六標段、伊犁州直2021-2022年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競爭配置三標段、伊犁州直2021-2022年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競爭配置二標段、伊犁州直2021-2022年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競爭配置一標段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對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法選擇合適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伊寧縣、尼勒克縣、霍城縣、伊寧市、霍爾果斯市、察布查爾縣、昭蘇縣。
2.工程規模:伊犁州新增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規模(含激勵規模)30萬千瓦。
3.本公告共劃分為7個標段
1.資質等級及范圍:
2.項目負責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3.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本次項目競爭性配置接受聯合體參與,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向招標人提供有效的聯合體協議,但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 3 家; 2.組成聯合體投標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標段的競爭配置; 3.以聯合體方式參加本項目競爭配置的,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及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聯合體協議連同競爭配置文件一并遞交招標人,以牽頭人的身份共同參與競爭配置,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均有約束力; 4.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整個合同的全面履行; 5.所有成員單位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6.所有成員單位均應有實際出資義務。
4.其它要求:競爭配置企業資格要求: (一)在我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對已辦理三證合一的,可只提供三證合一證)鼓勵經營范圍涉及電力能源投資開發、建設管理、技術服務,太陽能、風能發電設備制造等相關產業企業積極參與。 (二)參與競爭配置的企業需提供資本金額度不低于投標項目投標報價的資金證明(基本戶銀行出具),并需提供投標資金已落實到位的承諾函。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需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四)具有良好的信譽,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如查詢結果顯示“沒查到您要的信息”,視為沒有上述三類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對不良信用信息查詢記錄截圖存檔且須出具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信用報告。 (五)具備較強的技術實力,具有光伏、風電發電和儲能建設業績和運營管理經驗,并提供證明文件(核準或備案文件、資產權屬證明文件等)。 (六)需具備按時繳納社保(含工傷、失業、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勞動仲裁無糾紛、安全生產資質等級等相關證明材料。 (七)本次項目競爭性配置接受聯合體參與,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向招標人提供有效的聯合體協議,但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 3 家; 2.組成聯合體投標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標段的競爭配置; 3.以聯合體方式參加本項目競爭配置的,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及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聯合體協議連同競爭配置文件一并遞交招標人,以牽頭人的身份共同參與競爭配置,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均有約束力; 4.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整個合同的全面履行; 5.所有成員單位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6.所有成員單位均應有實際出資義務。 (八)近三年內在經營過程中發生過嚴重違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倒賣前期工作批復文件、2021 年起新備案(核準)項目存在未按照批準建設周期建成投產情況、擅自將已核準(備案)、未建成新能源項目轉讓其他企業或項目投資主體發生變化的企業不得參與競爭配置。 (九)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投標。 (十)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四、投標
1.投標截止時間:2022年02月21日 10時30分
2.投標地點: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行政服務中心四樓(伊寧市邊合區廣東路52號)
五、招標文件的領取
1.領取時間:2022年01月25日 22時30分至2022年01月30日 20時00分。
2.領取地點:請到伊犁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招標文件領取菜單領取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價格:每套售價¥0.00元每標段。
六、其他說明
1.投標單位請在伊犁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下載招標文件,通過其他途徑取得的招標文件不可參與投標。 2.因投標單位錯失下載招標文件而未能參與投標,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擔。 3.如有必要對招標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將在伊犁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網站及時發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發布即視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請各投標人自行關注本次招標項目相關信息的變更情況,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4.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參加開標會的所有投標人員嚴格按照伊犁州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關手續。因此原因造成未能按時進入開標現場的投標人,后果自負。5.本次資金來源為中標企業自籌。6.建設時限:光伏項目最晚于2022 年 12月 30 日前建成全容量并網,風電項目最晚于2022 年 12月30日前建成全容量并網(具體由業主與中標單位在合同協議中約定)。7.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和伊犁州公共資源交易網同時發布,招標人及招標代理對其他媒體轉載的內容不承擔責任。
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伊寧縣、尼勒克縣、霍城縣、伊寧市、霍爾果斯市、察布查爾縣、昭蘇縣。
2.工程規模:伊犁州新增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規模(含激勵規模)30萬千瓦。
3.本公告共劃分為7個標段
1.資質等級及范圍:
2.項目負責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3.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本次項目競爭性配置接受聯合體參與,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向招標人提供有效的聯合體協議,但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 3 家; 2.組成聯合體投標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標段的競爭配置; 3.以聯合體方式參加本項目競爭配置的,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及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聯合體協議連同競爭配置文件一并遞交招標人,以牽頭人的身份共同參與競爭配置,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均有約束力; 4.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整個合同的全面履行; 5.所有成員單位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6.所有成員單位均應有實際出資義務。
4.其它要求:競爭配置企業資格要求: (一)在我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對已辦理三證合一的,可只提供三證合一證)鼓勵經營范圍涉及電力能源投資開發、建設管理、技術服務,太陽能、風能發電設備制造等相關產業企業積極參與。 (二)參與競爭配置的企業需提供資本金額度不低于投標項目投標報價的資金證明(基本戶銀行出具),并需提供投標資金已落實到位的承諾函。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需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四)具有良好的信譽,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如查詢結果顯示“沒查到您要的信息”,視為沒有上述三類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對不良信用信息查詢記錄截圖存檔且須出具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信用報告。 (五)具備較強的技術實力,具有光伏、風電發電和儲能建設業績和運營管理經驗,并提供證明文件(核準或備案文件、資產權屬證明文件等)。 (六)需具備按時繳納社保(含工傷、失業、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勞動仲裁無糾紛、安全生產資質等級等相關證明材料。 (七)本次項目競爭性配置接受聯合體參與,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向招標人提供有效的聯合體協議,但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 3 家; 2.組成聯合體投標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標段的競爭配置; 3.以聯合體方式參加本項目競爭配置的,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及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聯合體協議連同競爭配置文件一并遞交招標人,以牽頭人的身份共同參與競爭配置,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均有約束力; 4.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整個合同的全面履行; 5.所有成員單位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6.所有成員單位均應有實際出資義務。 (八)近三年內在經營過程中發生過嚴重違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倒賣前期工作批復文件、2021 年起新備案(核準)項目存在未按照批準建設周期建成投產情況、擅自將已核準(備案)、未建成新能源項目轉讓其他企業或項目投資主體發生變化的企業不得參與競爭配置。 (九)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投標。 (十)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四、投標
1.投標截止時間:2022年02月21日 10時30分
2.投標地點: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行政服務中心四樓(伊寧市邊合區廣東路52號)
五、招標文件的領取
1.領取時間:2022年01月25日 22時30分至2022年01月30日 20時00分。
2.領取地點:請到伊犁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招標文件領取菜單領取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價格:每套售價¥0.00元每標段。
六、其他說明
1.投標單位請在伊犁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下載招標文件,通過其他途徑取得的招標文件不可參與投標。 2.因投標單位錯失下載招標文件而未能參與投標,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擔。 3.如有必要對招標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將在伊犁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網站及時發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發布即視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請各投標人自行關注本次招標項目相關信息的變更情況,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4.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參加開標會的所有投標人員嚴格按照伊犁州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關手續。因此原因造成未能按時進入開標現場的投標人,后果自負。5.本次資金來源為中標企業自籌。6.建設時限:光伏項目最晚于2022 年 12月 30 日前建成全容量并網,風電項目最晚于2022 年 12月30日前建成全容量并網(具體由業主與中標單位在合同協議中約定)。7.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和伊犁州公共資源交易網同時發布,招標人及招標代理對其他媒體轉載的內容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