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相關規定,經審查,2022年02月10日我廳對華能南城縣里塔鎮250MWp農(林)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220kV送出線路工程應用項目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
公告期為2022年02月10日 至 2022年02月17日(5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791-86866453(行政審批大廳)
通訊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號
郵編:330039
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公告期為2022年02月10日 至 2022年02月17日(5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791-86866453(行政審批大廳)
通訊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號
郵編:330039
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