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昆明市東川區政府發布《昆明市東川區新能源(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優選社會投資人公告》,投資建設裝機容量不高于180MW的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具體場址范圍及裝機容量最終以設計單位規劃和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為準。合作模式要求,社會投資人須在項目投資開發合同簽訂后三個月內在東川區成立項目公司,并在約定時間內足額注入項目公司注冊資本,注冊資本應不小于2000萬元人民幣。
項目形成的碳資產收益由項目實施機構主導,社會投資人配合碳資產管理及交易,最終實現的碳資產收益由項目實施機構與社會投資人雙方按照70%:30%的比例分享,合作期內雙方可根據需要另行協商分享比例。
公告原文如下:
昆明市東川區新能源(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優選社會投資人公告
為加快昆明市東川區新能源(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的立項工作、縮短建設流程,促進光電資源的投資開發和利用,在初步規劃可建集中式光伏發電基礎上。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授權昆明市東川區發展和改革局作為本項目組織實施機構,按照市場化資源配置的原則,通過公開、公平、擇優的方式確定昆明市東川區新能源(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的社會投資人。采購代理機構為安永中恒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競選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競爭選優。
1.項目概況與競選范圍
1.1項目概況
(1)項目建設內容
昆明市東川區轄區內的新能源集中式光伏的開發和利用。
(2)項目規模
投資建設裝機容量不高于180MW的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具體場址范圍及裝機容量最終以設計單位規劃和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為準。
1.2競選范圍
本次競選范圍為昆明市東川區新能源(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的社會投資人。社會投資人在東川區成立項目實施機構認可的項目公司,具體負責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開發事宜。
1.3合作模式
(1)社會投資人須在項目投資開發合同簽訂后三個月內在東川區成立項目公司,并在約定時間內足額注入項目公司注冊資本,注冊資本應不小于2000萬元人民幣。
(2)項目實施機構有權選取第三方造價咨詢單位,對項目投資水平進行合理監管。
(3)為有效控制投資,投資水平應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立項、可研、報批等前期費用,勘察設計、環評、水保、EPC管理等專項費用,人員工資、保險、辦公費用、辦公場地建設或租賃等管理費用,設備選型、采購、制造和運輸等費用,即全投資,指完建可用投資。
(4)項目實施機構有權在項目公司成立3年內,無條件按約定價格(投資成本)向社會投資人無條件購入不超過50%的項目公司股權。超過約定期限后,項目實施機構權利失效。若受讓過程需滿足國有資產轉讓相關規定,如資產評估,無法嚴格按約定價格轉讓,則按此原則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本項目形成的碳資產收益由項目實施機構主導,社會投資人配合碳資產管理及交易,最終實現的碳資產收益由項目實施機構與社會投資人雙方按照70%:30%的比例分享。合作期內雙方可根據需要另行協商分享比例。
(6)項目正式開前工前需滿足以下條件:①土地、林地及相關建設手續齊全;②相關租用手續齊全。
(7)社會投資人負責合作范圍內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前期專題編制(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報告、水保、環保)、林地、電網輸出線路規劃、電網接入和項目備案等相關工作。雙方共同約定,若項目取得備案指標,則前期費用計入項目投資;否則由乙方單獨承擔。
(8)項目公司負責環評、林地等手續的辦理。若項目成功則前期費用計入項目投資;若項目不成功則前期費用由社會投資人單獨承擔。
(9)項目實施機構授予社會投資人集中式光伏發電開發權為25年,開發權期滿后,項目實施機構無償收回開發權。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合作可續約延期,續約年限按國家、云南省有關規定執行,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權。
(10)項目用地由項目實施機構指定的平臺公司負責流轉,租金及資產使用稅由社會投資人承擔。土地租金成交價格不超過評估價格的10%。評估結果應充分反映光電資源價值對土地價值的影響。為順利推進土地流轉前期工作,社會投資人應在土地租賃工作正式開始前,將租賃期內土地租金一次性匯入項目實施機構指定的平臺公司賬戶。
(11)社會投資人應引入龍頭企業充分利用板下土地發展其他產業項目、如農業。如社會投資人自本項目建設期起至運營期第一年止未引入,則項目實施機構有權在不影響光伏安全發電的前提下無償使用板下土地發展產業。社會投資人需向土地使用者培訓相關安全知識和注意事項,并不得收取任何培訓費用。
(12)社會投資人應在簽訂后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要求,將項目申報納入省級項目庫,2個月內完成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部前期工作,取得項目核準指標及相關審批手續后9個月內完成全部建設并投運。若無法達成上述進度目標,或2個月內前期工作無實際性進展以及開工后2個月內無實物量投資的,自動解除協議。
1.4技術標準:符合國家、地方相關行業行規技術標準,滿足招標人需求。
2.競選人資格要求
2.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2財務實力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2.3信用要求:投資人承諾未被取消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該區域建設市場且處罰期未滿的;投資人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競選。
3.競選文件的獲取
3.1對本項目感興趣的社會投資人請于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4日,每日上午0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至昆明市盤龍區東風東路23號昆明恒隆廣場辦公樓27樓安永中恒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獲取本項目優選文件。優選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網絡報名或郵寄服務。(因昆明恒隆廣場訪客需進行登記,登記電話:0871-63636306)
3.2未獲取項目優選文件的業主不得參與后期優選評審。
4.聯系方式
采購人:昆明市東川區發展和改革局
地 址:昆明市東川區古銅路29號
采購代理機構:安永中恒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東風東路23號恒隆廣場27樓
聯系人:梁女士
電 話:0871-63636306 15198994069
傳 真:0871-6363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