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國家能源局1479號文件實施的收官之年,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關于優化電力營商環境,提升“獲得電力”優質服務水平的各項決策部署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轉變監管工作方式,推進監管工作標準化、規范化,近日,江蘇能源監管辦印發通知,認真部署2021年度江蘇電網企業供電服務指標監管資料線上報送工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0〕129號)要求,江蘇能源監管辦對部分供電服務指標進行修訂完善,增加了有關投資界面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管內容,基本構建涵蓋便利電力、快捷電力、經濟電力、可靠電力、公平電力、陽光電力等6個維度,20項一級指標,54項二級指標的指標監管體系,對電網企業“獲得電力”政策落實情況、市場開放情況、供電可靠情況、信息公開情況等供電服務指標以量化形式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進行監管。
通知要求,各相關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將供電服務指標監管作為自身查找供電服務短板、完善用電報裝機制、實現用電營商環境再提升的重要舉措。要按照能源監管機構要求,不斷創新供電服務舉措,提升供電能力和質量,努力 打造全國用電營商環境新高地,為推動江蘇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可靠的電力保障。
下一步,江蘇能源監管辦將按照要求,印發填報作業指導書,開展專項培訓,指導各相關單位開展線上填報工作,確保高質量完成今年供電監管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