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基礎設施“七網”建設行動計劃的通知》。分別有《綜合立體交通網建設行動計劃》《現代物流網建設行動計劃》《能源保障網建設行動計劃》《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網建設行動計劃》《現代水網建設行動計劃》《新型基礎設施網建設行動計劃》《農村基礎設施網建設行動計劃》。
在《能源保障網建設行動計劃》中指出,到2025年,光伏發電、風電裝機分別達到6500萬千瓦、2800萬千瓦;到2030年,分別達到1.25億千瓦、5500萬千瓦。
2022年,海上風電開工500萬千瓦,建成200萬千瓦左右。到2025年,開工1200萬千瓦,建成800萬千瓦;到2030年,建成3500萬千瓦。
到2025年,能源綜合保供能力不低于4.54億噸標準煤。煤炭供應能力不低于3.5億噸,原油供應能力達到1.5億噸左右,天然氣供應能力達到450億立方米以上;電力總裝機達到2.1億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1億千瓦以上。
到2030年,能源綜合保供能力不低于5億噸標準煤左右。鞏固煤炭、原油供應能力,天然氣供應能力達到600億立方米以上;電力總裝機達到3.2億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2億千瓦以上。
加快風光“四基地、兩示范”建設。堅持海陸并進、集散并舉,大力發展風電、光伏發電。到2025年,光伏發電、風電裝機分別達到6500萬千瓦、2800萬千瓦;到2030年,分別達到1.25億千瓦、5500萬千瓦。
海上風電基地。打造山東半島海上風電基地,聚焦渤中、半島 南、半島北三大片區,以省管海域為重點,加快啟動首批千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建設,逐步推動海上風電向深遠海發展。探索推進海上風電軍民融合發展新模式。2022年,海上風電開工500萬千瓦,建成200萬千瓦左右。到2025年,開工1200萬千瓦,建成800萬千瓦;到 2030年,建成3500萬千瓦。
海上光伏基地。按照“由近及遠、由易到難、示范先行、分步實施”思路,以濱州、東營、濰坊、煙臺等市近海海域為重點,采用漁光互補、多能互補等模式,推動樁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項目開發建設。結合海上風電開發布局,在具備條件的海 域開展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打造“風光同場”海上清潔能源基地。2022年,海上光伏開工300萬千瓦,建成150萬千瓦左右,啟動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工作。到2025年,開工1500萬千瓦,建成1200萬千瓦左右;到2030年,建成4000萬千瓦左右。
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輸一體化基地。充分利用濰坊、濱州、東營等市的鹽堿灘涂地和菏澤等市的黃河灘涂地,推進風電、光伏、儲能等一體化設計、建設和運營。到2025年,建成10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總開發規模達到2500萬千瓦。
魯西南采煤沉陷區“光伏+”基地。以濟寧、泰安、棗莊 、菏澤等市采煤沉陷區為重點,采用漁光互補、農光互補、生態治理等融合發展模式,推進光伏發電基地建設。到2025年,基地光伏發電裝機達到300萬千瓦;到2030年,達到500萬千瓦。
整縣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示范。全面啟動沂水、諸城、嘉祥等70個國家試點縣建設 工作,推動黨政機關、公共建筑、工商業廠房和農村居民屋頂等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到2025年,50%以上試點縣達到國家標準,開發規模達到20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試點縣全部達到國家標準,總開發規模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
“百鄉千村”綠色能源發展示范。統籌推進鄉村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多元化綜合開發利用,打造農村地區用電、取暖、炊事等一體化清潔用能新模式。到2025年,建成100個左右“標桿鄉鎮”和1000個左右“標桿村”;“十五五”期間,鄉村綠色能源發展模式得到全面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