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71次審議會議召開,根據審議結果顯示,浙江天宏鋰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宏鋰電”)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資料顯示,天宏鋰電是一家從事鋰離子電池模組研發、設計、組裝和銷售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主要產品為動力型鋰電池模組和儲能型鋰電池模組,產品主要用于電動車、電動滑板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搬運車等工業領域以及便攜式UPS電源等。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天宏鋰電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都偉云、周新芳、周志偉和錢旭。上述四人對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的重大決策和公司經營活動能夠產生重大影響,為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
天宏鋰電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不超過1902.7萬股人民幣普通股(未考慮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或不超過2188.1萬股(全額行使本次股票發行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天宏鋰電擬募集資金1.95億元,分別用于天宏鋰電電池模組擴產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天宏鋰電在上會稿中分析稱,目前國內鋰電池模組市場呈現電芯廠商、整車廠商和獨立鋰電池模組生產企業三方割據的格局。其中約80%的鋰電池模組市場由電芯廠商和整車廠商占據,專注于鋰電池模組領域的第三方企業的市場占比約為20%,專業從事鋰電池模組的生產企業相對較少。
其中電芯廠商涉足鋰電池模組市場的主要包括寧德時代、鵬輝能源、億緯鋰能等;整車廠商參與鋰電池模組的代表企業有比亞迪、長城汽車、江淮汽車等;獨立PACK企業主要有德賽電池、普萊德等。
天宏鋰電結合市場的整體競爭格局、自身業務規模和競爭優勢,以獨立鋰電池模組生產企業的定位,積極切入輕型電動車和電動搬運車等動力型鋰電池模組和儲能型鋰電池模組市場領域,同時避開“大規模、標準化”的競爭更為激烈的國內市場,通過差異化競爭策略迅速擴大市場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