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轄區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質量,充分發揮如東縣海上交通安全專委會的作用,近日,根據如東縣海上風電運維安全專委會部署及《如東海上風電運維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相關要求,南通如東海事處、如東縣發改委等單位組織轄區內風電企業開展了海上風電運維高質量選船活動。
風電運維船“明豐****”,因不滿足《江蘇如東風電業主單位高質量選船機制》最低標準,成為首艘被風電業主單位退場的船舶。
2022年10月,南通海事局聯合行業部門對轄區風電運維船舶開展聯合檢查,在聯合檢查中,發現轄區風電場運維船舶管理方面存在如下問題:
運維船舶建造經營單位多而雜,沒有統一管理標準,給風電運維船舶的規范化管理造成了很大困難。
風電場多而且分布廣,給風電場運維船的安全作業帶來很大挑戰。
運維船舶建造無序,不利于其發展,給風電運維船舶的安全作業造成了很大困難。
因為船舶的跨區域作業,導致運維船舶船籍港管理無法開展,給風電場運維船舶有序管理帶來了極大挑戰。
為解決風電場運維船舶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規范風電場運維船舶管理,降低風電場運維船舶作業風險,提升風電場運維船舶作業效益,如東海上風電業主單位主動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積極貫徹《方案》相關要求,結合自身安全生產工作需要,共同推出了《江蘇如東風電業主單位高質量選船機制》(以下簡稱《機制》)。
據了解,《機制》共分四大類54項,該機制將有效支持風電場運維船舶的管理規范、運營高效和作業安全,支撐南通海上風電行業的安全、科學、快速發展。
來源:南通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