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新墨西哥州參議院日前通過了一項法案,要求該州投資者所有的公用事業公司在2034年之前部署或采購2GW/7GWh儲能系統,這是美國各州近日采取的第二項此類舉措。
3月13日,新墨西哥州議會上院以25票對11票通過了該州參議院456號法案。現在將該法案交給眾議院能源、環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HENRC)審批。
該法案將于2023年7月1日生效,并需要修改該州的《公共事業法》,以納入儲能部署目標。
具體而言,新墨西哥州將在2028年12月31日之前實現1GW/3.5GWh儲能部署目標,并在2033年12月31日之前再部署相同數量儲能系統,這意味著到2034年該州部署儲能系統將達到2GW/7GWh。
與法案的第一版相比,這一數字略有變化,第一版要求2029年和2034年部署的儲能容量分別為4GWh 和8GWh。這意味著儲能系統的平均持續時間已經從4小時減少到3.5小時。
該法案稱:“作為該法案A小節中規定的新墨西哥州儲能部署目標的一部分,新墨西哥州公共監管委員會可能要求符合條件的公用事業公司采購或部署的儲能容量應由該委員會確定。”
該法案關于儲能部署的規定適用于該州三家投資者所有的公用事業公司,它們為新墨西哥州73%的人口提供電力服務:新墨西哥州公共服務公司(PNM)、埃爾帕索電力公司(EPE)和Xcel Energy公司。這一規定不適用于《農村電力合作社法》規定的小型電力合作社。
該法案還提供了儲能系統的廣泛定義,為一系列技術打開了市場,將儲能系統定義為:“能夠保留能量的商業化可用技術,能夠將能量儲存一段時間,并在儲存之后通過化學能、熱能、機械能或其他方式輸送能量。”
到目前為止,新墨西哥州部署的大型電池儲能項目往往是持續時間為4小時的儲能系統。新墨西哥州公共服務公司(PNM)計劃采購可再生能源投資商DESRI公司的一個150MW/600MWh儲能項目電力,該項目應該在去年上線運營,但至今尚未發布任何公告。而在一年前,霍尼韋爾公司宣布將為新墨西哥州公共服務公司(PNM)的一個太陽能發電場部署一個20MW/80MWh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
在新墨西哥州參議院采取這一行動之前,密歇根州眾議院也發布了儲能部署目標,即到2030年部署2.5GW儲能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