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在局長信箱來信中回復了關于主題為“關于投資光伏發電項目”的來信。
來信內容:
局長:您好!請問在內蒙投資光伏發電項目需要哪些條件?我這邊可投50億元人民幣.望在百忙中給予回復!
回復內容:
自治區對照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抓落實,以新能源帶動新工業、以先進制造業帶動新型工業化,錨定新能源領域再造一個“工業內蒙古”的目標。堅持分類指導、分區統籌、分企施策,實施“一域一策”推出更多新能源應用場景。關于投資方面,目前自治區光伏電站及配套儲能的單位千瓦平均造價4000-5000元,50億元可用于投資光伏發電項目規模100萬-120萬千瓦。關于新能源政策方面,自治區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全區風電光伏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要求,指導全區新能源發電項目進行資源配置和開發建設,目前自治區光伏項目均采用備案制。關于申報要求,自治區能源局已印發包含《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園區綠色供電項目實施細則(2022年版)》等在內六個實施細則,相關投資主體可按照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的相關實施細則進行申報,符合要求的項目隨報隨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