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晚,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
在“支持民企參與國家重大戰略”部分,文件提出鼓勵民營企業自主自愿通過擴大吸納就業、完善工資分配制度等,提升員工享受企業發展成果的水平。支持民營企業到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投資發展勞動密集型制造業、裝備制造業和生態產業,促進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加快發展,投入邊疆地區建設推進興邊富民。
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減碳技術和服務,加大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儲能等領域投資力度,參與碳排放權、用能權交易。
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現代種養業,高質量發展現代農產品加工業,因地制宜發展現代農業服務業,壯大休閑農業、鄉村旅游業等特色產業,積極投身“萬企興萬村”行動。
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全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引導民營資本參與新型城鎮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領域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