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省能源局聯合印發《貴州省光伏發電項目用地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支持綠色能源發展,加快全省光伏基地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范光伏發電項目用地用林用草管理。
《辦法》提出,強化規劃引領,各地要認真做好光伏發電產業發展專項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明確各地光伏基地和光伏發電項目空間布局。優化項目選址,光伏發電項目選址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應當避讓耕地、生態保護紅線等;鼓勵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設用地發展光伏發電產業。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緊湊布局,可減少用地面積,實現節約集約用地。規范用地管理,符合光伏用地標準,位于方陣內部和四周,直接配套光伏方陣的道路,可按農村道路用地管理;其他道路按建設用地管理。
安順關嶺自治縣光伏發電。
《辦法》明確,市(州)、縣級自然資源、林草及能源主管部門要建立光伏發電項目用地用林用草審查協調聯動機制。自然資源和林草主管部門要強化部門協作機制,落實專人負責,提前介入,主動服務,優先保障全省重大光伏發電項目用地需求,精準、高效、快捷辦理相關用地用林用草手續。能源主管部門要督促項目建設單位依法辦理用地預審、正式用地、光伏方陣用地備案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