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山西省優化市場準入激活民間投資具體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鼓勵國有企業至少拿出10%的項目股權吸引民營企業參股。
以建筑屋頂、交通廊道、省級以上開發區、26個整縣試點地區為重點,加快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2023年底前建立并公布符合條件的分布式光伏資源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吸引各類投資主體開發運營。項目原則上實行屬地備案,支持企業自建自用、余電上網,支持企業集中連片開發并允許整合打捆為單體項目履行備案手續。電網企業簡化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流程,驗收合格的項目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網。
政策原文如下: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山西省優化市場準入激活民間投資
具體措施的通知
晉政辦發〔2023〕50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山西省優化市場準入激活民間投資的具體措施》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西省優化市場準入激活民間投資的具體措施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圍繞“三個要件”“一個重點”內容,堅持問題導向、改革導向、發展導向,優化市場準入準營,創優“三無三可”營商環境,激發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活力,制定以下具體措施。
一、優化能源領域準入準營
1.涉及政府配置資源的能源類開發計劃,原則上提前15天向全社會公開并向民間資本推介。
2.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鼓勵國有企業至少拿出10%的項目股權吸引民營企業參股。
3.以建筑屋頂、交通廊道、省級以上開發區、26個整縣試點地區為重點,加快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2023年底前建立并公布符合條件的分布式光伏資源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吸引各類投資主體開發運營。項目原則上實行屬地備案,支持企業自建自用、余電上網,支持企業集中連片開發并允許整合打捆為單體項目履行備案手續。電網企業簡化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流程,驗收合格的項目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網。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等,市縣人民政府)
二、優化公共充電設施領域準入準營
4.市縣人民政府做好公共充電設施網絡布局規劃并與國土空間、電力、交通等規劃一體銜接,支持民營企業成片區規模化建設運營公共充電設施項目并打捆辦理備案手續。
5.將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換)電站用地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范圍,按照加油加氣站用地供應模式,采取招拍掛出讓或租賃方式,根據可供應國有建設用地情況,優先安排土地供應。
6.電網企業負責建設、運行和維護充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至電網的配套接網工程,相關建設成本費用納入省級電網輸配電成本,通過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回收。2030年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等,市縣人民政府)
三、優化交通領域準入準營
7.支持民營企業投資建設鐵路專用線和站場,在項目立項批復文件中明確配套外部電源電力工程投資建設主體,其中由電網企業投資建設的部分,相關建設成本費用納入省級電網輸配電成本,通過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回收。
8.對列入國省相關規劃、計劃新建的收費公路項目,均應當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選擇項目投資主體,支持民間資本以多種方式投資建設運營。
9.全省選擇20個左右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向民營企業推介,整體轉讓經營權,鼓勵引導民營企業投資經營高速公路服務區。
10.支持民營企業按照全省規劃布局,主導建設通航機場和航空飛行營地,省級基本建設資金給予一定的投資補助。
11.2023年底前實現全省域客貨運輸電子證照跨區域互認與核驗,積極推進與京津冀等地區跨省互認與核驗。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廳、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等,市縣人民政府)
四、優化市政和公共服務領域準入準營
12.對供水、燃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綜合管廊等市政公用行業的新建項目,全部實行競爭性配置,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選擇項目投資主體,公開透明引導民間資本參與項目投資建設運營,并實行與國有企業同樣的價格政策、經營政策、補貼政策。
13.新建獨立占地、經營性的公共停車場項目,原則上由民營企業投資建設。
14.支持民營企業依法投資運營衛生醫療、學前教育、職業教育、養老、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項目,在資質牌照核發、財政資金扶持、融資貸款、職稱評定等方面,確保“公辦”“民辦”平等對待。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文旅廳、省體育局、省住建廳等,市縣人民政府)
五、優化文旅康養領域準入準營
15.每市各遴選至少1個國有非文物4A級以上景區,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前提下,以競爭性配置方式向民間資本出讓景區經營權或業態經營權。
16.深入實施“文明守望工程”,吸納民間資本通過出資修繕、創設博物館、依托文物開發文化創意產品等方式,創新文物保護利用體制機制,盤活文物資源資產,實現文物價值有效利用。
17.開展閑置農房激活行動,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民營企業等盤活利用閑置農房,進行旅游休閑、創意辦公、培訓研學等三產投資開發運營。
(責任單位:省文旅廳、省文物局、省農業農村廳等,市縣人民政府)
六、優化制造業領域準入準營
18.支持民營企業圍繞重點產業鏈布局投資項目并爭當“鏈主”企業,達到條件的按照《重點產業鏈培育激勵方案》予以資金獎勵。
19.以省級以上開發區為重點,布局建設一批標準、計量、檢驗檢測、認證、產品鑒定等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區域性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工業產品快速投產上市。
20.世界500強、全國500強、全國民營500強、全國制造業500強企業來晉布局投資制造業項目,本省重點龍頭企業在晉布局投資重大制造業項目,建立“一事一議”機制予以支持。
21.統籌安排省基本建設資金,用于制造業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制造業項目給予2個百分點的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
(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等,市縣人民政府)
七、優化項目建設服務保障
22.全省統一建立“土地超市”,盤活閑置土地和集約開發低效用地,支持民間投資項目列入省級重點工程項目并享受國、省直接配置指標政策。
23.2023年底前完成工業類開發區“標準地”涉及的7項區域評估,入駐項目免費使用壓覆礦產、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洪水影響評價、考古等評估成果。
24.推行項目“分段施工”制,對施工現場具備條件的,企業可先期辦理“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施工許可,開展土方、護坡、降水等作業。對已滿足安全條件和使用功能的單位工程,允許開展單獨竣工驗收,項目可局部先行投入使用。
25.2023年底前,市、縣兩級政務大廳設立“水電氣訊暖”綜合聯辦窗口,推行“一表申請、統一受理、聯動辦理”服務。
26.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堅持保本微利運行,平均年化綜合擔保費率不超過1%。省級建立投貸聯動機制,共享項目信息,加強對民間投資項目的融資支持。
27.健全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長效機制,搭建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平臺,按季度向民間資本推介重大項目、產業項目、特許經營項目等三類項目清單,推介項目比照省級重點工程項目服務推進保障,持續促合達效。
(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審批服務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等,市縣人民政府)
八、優化政策執行落地兌現
28.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對清單內許可準入事項,創新完善與之相適應的審批機制、監管機制,2023年底前原則上全部實現網上可辦。依托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立民間投資問題反映專欄,對以罰代管、市場準入隱性壁壘、招投標不公正待遇、前期手續辦理進展緩慢等問題線索,實行“收集—反饋—解決”閉環管理。
29.全面推廣應用全省統一的涉企政策“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以行政給付、稅收減免、財政補貼等為重點,從2024年開始省市縣三級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清單并納入平臺管理,動態調整,如實兌現。
30.建立促進民間投資工作調度評估機制,每月調度、每季通報、每年評估,壓實工作責任。各級各相關部門2個月內制定細化落實方案。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建立落實清單,按季跟進匯總政策落地兌現情況,適時報省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審批服務管理局等,市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