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行業擴容中迅速成長的“黑馬”,在沖擊上市的過程中仍有諸多挑戰需要直面。
10月7日,江蘇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米格新材”)對深交所的第一輪問詢函進行了回復。深交所對其創業板定位、關聯方與關聯交易、合規經營、銷售價格下滑與毛利率變動趨勢等16類問題提出了質疑。
成立僅4年的米格新材堪稱光伏行業的“賣鏟人”。
其主要產品為應用于光伏產品生產時的隔熱耗材,并伴隨下游光伏企業的擴產實現高速增長。過去三年間,米格新材的營收復合增長率高達79.58%。2022年米格新材在光伏熱場隔熱材料領域的市占率接近20%。
并且米格新材幾乎不存在對光伏技術路線押注的煩惱,其生產的碳纖維材料產品均可應用于N型硅片和P型硅片。
但米格新材的議價能力受限,也難逃行業擴張周期的影響。隨著入局者變多、行業產能擴張導致市場競爭加劇,米格新材的核心產品均價下跌已經導致其毛利率不斷下滑。
若未來各家擴產的步伐放緩,深交所對米格新材業績增長的持續性存有疑慮。
01 硅片“賣鏟人”
今年以來,在硅料、硅片等下游產品價格跌跌不休時,作為耗材供應商的米格新材日子也不再“滋潤”。
硅片是光伏行業廣泛使用的基底材料,在全球光伏產業快速發展的背景下, 全球硅片產能、產量持續增加。作為全球最大的硅片生產國,CPIA 數據顯示2022 年底中國是硅片產能約為 650.3GW,占全球產能的 97.9%。
米格新材的主營業務為高溫熱場隔熱碳材料的生產及銷售,主要應用于硅片生產的光伏晶硅制造熱場、半導體熱場、粉末冶金熱場等場景。其營收占比超7成的“黏膠基石墨軟氈”為晶硅制造熱場系統的重要耗材。
石墨軟氈的灰分含量直接影響硅片純度,因此,黏膠基石墨軟氈也是目前光伏熱場隔熱碳材料的主流選擇。
招股書顯示,2022年全球硅片產量前十大企業中,包括隆基綠能、TCL中環等8家硅片龍頭均為米格新材的客戶。
與行業擴容同步,2020年至2022年,米格新材的營收飛速增長,分別達到1.36億元、3.03億元和4.39億元,年營收復合增長率高達79.58%。據招股書,米格新材在光伏熱場隔熱材料領域的市場占有率分別達到13.57%、17.96%和19.25%。
但光伏行業高速擴容帶來產能過剩的副作用同樣明顯。
今年以來光伏價格戰一觸即發,龍頭企業紛紛降價,試圖通過規模優勢出清中小產能、以搶占更多市場份額。
02 難逃周期
在行業產能過剩的背景下,光伏四大主材(硅料、硅片、電池和組件)均發生價格跳水。硅料價格在今年上半年已從最高24萬元/噸跌至6萬元/噸,足足跌去超7成。組件招標報價也從2元/瓦跌至1.2至1.3元/瓦。
反應在上市公司報表上,隆基綠能、晶澳科技近三年的毛利率均呈下降態勢,去年僅在15%左右。
大客戶們都在下游“卷生卷死”,作為供應商的米格新材的議價權也受到挑戰。
其毛利率在不斷下滑。2020年至2022年,米格新材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44.44%、48.29%和46.22%,并在今年上半年進一步下滑至41.3%。
值得注意的是,分產品來看,米格新材的黏膠基石墨軟氈毛利率逐期小幅上升,PAN 基石墨軟氈毛利率卻在逐期快速下滑。
深交所要求米格新材說明原因,并要求米格新材分析下游行業產能過剩、供需變動,米格新材對主要客戶的議價能力如何,核心產品黏膠基石墨軟氈銷售價格下滑是否會持續。
米格新材在問詢函回復中表示,其黏膠基石墨軟氈銷售價格隨行就市,整體議價空間較小。米格新材對主要客戶的議價能力主要體現為在同等報價下,其能夠獲得更高的供應份額。今年上半年,黏膠基石墨軟氈的銷售價格相比2020年的43.74萬元/噸已經腰斬,僅為21.96萬元/噸。
在與龍頭公司的合作中,米格新材的話語權并不算高,不同客戶同類產品毛利率存在明顯差異。比如要求更高的協鑫科技相比采購標準化產品的隆基綠能,米格新材對前者銷售的單位成本就要更高。
議價能力微弱意味著,隨著光伏行業價格戰的持續進行,米格新材的利潤率仍面臨下行風險。
03 大客戶關系存疑
在深交所對米格新材的問詢中,關注到后者在2022年對大客戶河南鑫摩保溫材料有限公司(下稱“河南鑫摩”)的銷售金額快速增長,深交所要求米格新材說明合理性。
2022年,米格新材對河南鑫摩銷售金額同比大幅增長150.6%至7025.04萬元,后者為第一大客戶,占比16.02%。同期,米格新材對第二大客戶的銷售額僅為3159.98萬元,差距明顯。
米格新材回復表示,河南鑫摩的主要終端客戶為TCL中環及其子公司,河南鑫摩較早進入了 TCL 中環的合格供應商名錄,并與之形成了穩定的合作關系。
由于米格新材尚未完成 TCL 中環合格供應商認證并進入合格供應商名錄,不能直接向其供貨,因此必須通過河南鑫摩這個貿易商進入供應鏈。
公開信息顯示,米格新材與河南鑫摩均成立于2019年,自2020年起雙方開始進行合作。
天眼查信息顯示,2019年8月,河南鑫摩由陳海潮、陳全昌兩名自然人出資設立,分別持股50%,由陳海潮任法人。但僅3個月后,二人便全部退出,河南鑫摩改由自然人翟利敏100%持股。
此后河南鑫摩又分別在2021年8月和2022年8月發生兩次實控人變更。目前,王強強為河南鑫摩的實控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不過據今年9月21日,記者對河南鑫摩的創始人之一陳海潮的采訪,陳海潮曾表示,“那是我們董事長(指陳新華),生人電話他不會接”,而當記者以自己所屬公司是上市公司為由,繼續提出和陳新華直接對接的訴求,對方則表示,“你從網上可以查下我們也在上市,通過我推薦,他才會接你電話”。
之后當記者詢問如果合作是與河南鑫摩合作還是與米格新材合作,陳海潮表示,“跟我們合作也行,跟米格合作也行”。而對于兩家公司是否均為陳新華的企業,陳海潮予以確認。
筆者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查詢到河南鑫摩的2022年年報,其中披露了河南鑫摩企業聯系電話,接通后,信風詢問對方是否是河南鑫摩總經理王強強,獲得了對方的確認。
但當信風詢問陳新華是否為河南鑫摩的董事長時,對方矢口否認自己是王強強,并立刻掛斷了電話。
若如陳海潮此前采訪中所言,河南鑫摩與米格新材之間可能存在潛在關聯關系。
但在招股書以及深交所的問詢回復中,米格新材并未有進一步披露,其中的真實關系或許需要進一步的核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