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國重汽福建海西公司發布新建加氫站項目招標公告。
詳情如下:
福建海西公司關于新建加氫站項目招標公告
中國重汽集團福建海西汽車有限公司新建加氫站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中國重汽集團福建海西汽車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上述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組織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合格潛在投標人前來參加投標。
1、項目名稱及招標形式
項目名稱:新建加氫站項目
招標文件采購形式編號:CGZXCX-202311-1465
招標形式:公開招標
2、招標內容及質量要求
本次項目招標各單位投標總報價應包括但不限于設備采購費、原廠服務費及相關配件、隨機備品備件、保險、稅費、運雜、安裝、設計、調試、驗收、培訓及售后服務等內容、與其他專業配合及可預見的風險以及其它不可預見等全部費用。
嚴格按照技術文件要求執行,達到招標人需求,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所有投標均以人民幣報價。
2.2質量要求:
2.2.1符合國家及行業頒發的最新相關規范標準,達到招標人的設計要求并通過驗收。依據設備明細清單和技術文件要求,本工程項目的材料、設備、施工、運輸必須達到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市、行業的一切有關法規、規范的要求,如各標準及規范要求有出入則以較嚴格者為準。
2.2.2投標設備技術參數和總體要求按招標文件技術要求執行。
2.2.3設備制造完畢經出廠檢驗合格后方能發貨。
2.2.4設備交貨要求直接發貨至合同指定地點,否則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貨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擬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授權分支機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獨立法人注冊資金不少于500萬人民幣(或等值其他貨幣),授權分支機構需提供上級授權機構營業執照;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營業執照成立日期到開標當日滿三年為準),且經營范圍滿足招標人需求;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的能力;
3.2擬投標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掃描件(需蓋章);
3.3擬投標人應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或授權分支機構負責人證明文件;
3.4擬投標人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不存在不良記錄;
3.5擬投標人不存在嚴重違規或被列入招標人“黑名單”的聲明;
3.6擬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今經第三方審計的公司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未顯示異常;
3.7擬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有相似的80萬(合同額)以上的案例2例(含)以上。須提供用戶清單、采購合同復印件、驗收報告;
3.8擬投標人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與本項目有關的違法及重大違規情況;
3.9擬投標人最近半年納稅正常;
3.10擬投標人信用證明材料(征信報告)未顯示異常;
3.11擬投標人的直接或間接股東、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管非重汽員工及其親屬;
3.1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1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或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