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享受2022年度省級財政補貼的海上風電項目公示》。 根據公示,享受補貼項目為蒼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該項目業主為華能浙江蒼南海上風電有限責任公司,建設用海位于溫州市蒼南縣東部海域,陸上計量站位于金鄉鎮石砰社區風水灣村,裝機容量40萬千瓦。
公示全文如下:
關于享受2022年度省級財政補貼的海上風電項目公示
根據《浙江省能源局關于2022年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能源〔2022〕5號)《浙江省海上風電補貼申報認定撥付工作規程》(浙能源〔2023〕17號),經有關部門聯合審核,認定蒼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符合享受2022年度省級財政補貼條件,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1.項目名稱:蒼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
2.業主名稱:華能浙江蒼南海上風電有限責任公司
3.所屬市縣:溫州市蒼南縣
4.詳細地址:建設用海位于蒼南縣東部海域,陸上計量站位于金鄉鎮石砰社區風水灣村
5.機組全容量并網時間:2022年8月30日
6.機組容量:40萬千瓦
公示期自發布之日起5日(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8日),如有異議,可以在公示期限內以電話或者書面形式提出。
聯系人:省能源局新能源處;聯系方式:0571-87056203、87050371(傳真)。
浙江省能源局
2023年11月14日
2022年7月,浙江省舟山市發布《關于2022年風電、光伏項目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了海上風電支持政策。
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暫時執行全省燃煤發電基準價,同時給予一定的省級財政補貼。2022年和2023年,全省享受海上風電省級補貼規模分別按60萬千瓦和150萬千瓦控制、補貼標準分別為0.03元/千瓦時和0.015元/千瓦時。以項目全容量并網年份確定相應的補貼標準,按照“先建先得”原則確定享受省級補貼的項目,直至補貼規模用完。項目補貼期限為10年,從項目全容量并網的第二年開始,按等效年利用小時數2600小時進行補貼。2021年底前已核準項目,2023年底未實現全容量并網將不再享受省級財政補貼。
此外,通知提出各區塊要及探索海上風電發展新模式,鼓勵海上風電+制氫+海洋牧場,鼓勵海上風電就近向產業園區或企業直供電。鼓勵海上風電通過參與市場化交易、綠色電力交易,申請綠色金融貸款等措施,提高項目收益。
通知確定了舟山市2022年海上風電發展目標,開工30萬千瓦,核準容量100萬千瓦(各區塊年度風電發展目標如下表)。2022年核準項目,需在2023年開工,2024年底前實現全容量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