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5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3/32號公告稱,應土耳其企業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光伏組件(土耳其語:bir modül halinde birle?tirilmi? veya panolarda düzenlenmi? fotovoltaik hücreler)反傾銷案啟動反規避調查,審查中國涉案產品是否經由越南、馬來西亞、泰國、克羅地亞及約旦出口至土耳其以規避反傾銷稅。本案調查期為2020全年、2021全年、2022全年、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涉案產品包括光伏電池組件和太陽能電池板,涉及土耳其稅號8541.43.00.00.00項下的產品。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依據土耳其相關法律,土耳其可在終裁前90日內追溯征收反傾銷稅。
利益相關方應于公告發布之日起37日內提交調查問卷、案件評述意見及證據材料。
調查機關(土耳其貿易部)聯系方式:
T.C.Ticaret Bakanl???
?thalat Genel Müdürlü?ü
?thalat Politikalar?n? ?zleme ve De?erlendirme Daire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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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境內企業、協會組織的聯絡郵箱:ticaretbakanligi@hs01.kep.tr
土耳其境外企業、協會組織的聯絡郵箱:oeksorusturma@ticaret.gov.tr
2016年7月1日,土耳其對原產于中國的光伏組件發起反傾銷調查。2017年4月1日,土耳其原經濟部發布第2017/6號公告,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對涉案產品征收20美元/平方米和25美元/平方米的反傾銷稅,有效期為五年。2022年3月26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2/10號公告,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日落復審調查。2023年9月15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3/26號公告,對該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繼續對涉案產品征收20美元/平方米和25美元/平方米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