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中國三峽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設立三峽集團廣西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公告顯示,為提升公司新能源項目資源獲取實力,擬由三峽能源、中國三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合資設立三峽集團廣西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最終以企業登記注冊的名稱為準),聚焦廣西、輻射海外,全面開展新能源資源獲取及開發建設工作。三峽能源、三峽國際以貨幣出資分別認繳6億元、4億元,占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分別為60%、40%。
經營范圍:發電業務、輸電業務、供(配)電業務;境外投資業務;風力發電技術服務;太陽能發電技術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儲能技術服務;新興能源技術研發;生態恢復及生態保護服務;水利相關咨詢服務;工程管理服務;股權投資及資產管理。(以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核定的經營范圍為準)。
本次與三峽國際共同投資設立廣西合資公司,是落實公司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將有效發揮各主體技術、人才、投資等專業能力和協同優勢,為后續廣西新能源業務(特別是海上風電業務)及境外業務高質量開發建設提供多方保障和有力支撐。
公告表示,三峽國際為公司控股股東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峽集團)間接控制的法人,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三峽國際為公司的關聯法人,公司與三峽國際共同投資設立公司構成關聯交易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 6.3.7條規定,公司本次與關聯人共同出資設立公司,所有出資方全部以現金出資,并按照出資比例確定各方在所設立公司的股權比例,可以豁免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