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廣東省財政廳發布《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中央2024年節能減排(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共計82425萬元。
根據文件顯示,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第一年度獎勵為7687萬元,其中:車輛資金合計7404萬元,廣州4972萬元,佛山2432萬元;氫能資金合計283萬元,廣州54萬元,佛山228萬元,中山1萬元。
全文如下: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中央2024年節能減排(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粵財建〔2023〕66號
有關地級以上市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建〔2023〕336號),經商省發展改革委,現提前下達你市2024年節能減排(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補助資金(詳見附件1),用于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清算、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預撥以及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第一年度獎勵。
上述資金收入列2024年度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0節能環保共同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度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節能環保支出”,項目名稱為“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項目代碼為“10000015Z155110010003”。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你市應將上級財政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全額編入本級預算,做好2024年預計數分解下達相關工作。此項資金待2024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
二、請你市按規定將資金撥付至有關企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詳見附件2,燃料電池汽車推廣及氫氣供應企業待省發展改革委下發),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把關,確保資金及時到位和安全有效,并接受財政部廣東監管局的監督。
三、請你市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附件3)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附件:
1.財政部提前下達2024年節能減排(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補助資金提前下達分配情況表
2.提前下達2024年節能減排(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補助資金表
2-1.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表
2-2.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預撥
2-3.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第一年度獎勵資金表
3.提前下達2024年節能減排(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補助資金績效目標表
文件下載:附件1-3.zip
廣東省財政廳
2023年12月5日